关于推荐评选2017/2018学年度市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栏目:安全教育  时间:202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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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直学校﹑中心校,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若干意见》,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激励中小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市教育局、团市委《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度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芜教德〔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推荐评选2017/2018学年度市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的范围是全县中小学。评选的对象为2018年7月前全日制学校在校在籍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类型和标准

          (一)评选类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思想品德标兵、学习标兵、体育卫生标兵、文艺活动积极分子、劳动积极分子、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科技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家乡、热爱劳动、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具有健康的审美观和环保意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珍视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诚实守信,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方法灵活,善于学习新知识,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研究性学习的能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有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卫生习惯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符合“三好学生”的评选标准,而且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职务;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认真履行所承担工作的职责,热情为同学服务,工作努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集体;有热爱集体、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同学之间能互相帮助的良好班风;有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实践、积极创新、全班学习成绩不断提高的良好学风;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活动,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全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在95%以上,卫生保健工作良好;严格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全班无流生、无严重违纪和犯罪学生,无重大事故,没有抽烟、酗酒、赌博的现象。

          三、评选名额(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

  类型

  指标

  等级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小学

  初中

  高中

  初 中

  高 中

  小学

  初中

  高中

  市级

  102

  97

  145

  41

  63

  11

  14

  21

  县级

  171

  144

  145

  75

  63

  199

  99

  42

  合计

  273

  241

  290

  116

  126

  210

  113

  63

          凡被评选为市县级三好学生、市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市县级先进班集体的,由市县教育局和市县团委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状,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和班主任工作档案。

          校级评选表彰的类型、比例和条件,参照此标准,适度确定。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必须在相对应的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四、评选办法

         (一)中小学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继续采用“叠加评选法”。获思想品德标兵、学习标兵、体育卫生标兵,同时又获其他任何一项积极分子,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评为市、县级三好学生;班级(团支部)以上干部获三项标兵,同时又获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方可评为市、县级优秀学生干部。被评为市、县级三好学生、市、县级优秀学生干部者美育、劳动教育考核须合格。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时,需将行为规范合格生作为一个必备条件。

         (二)中小学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应严格履行民主程序。评选工作由政教处牵头,各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中小学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具体评选程序为: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先由学生个人小结,然后由政教处(教导处)公布文化课和体育课成绩以及美育、劳动教育考核成绩。符合条件的同学在班级内交流,在交流的基础上,班委会组织学生和科任教师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产生三项标兵和四项积极分子,并采用“叠加评选法”(若候选人叠加数相同则视其各单项得票总数决定),当场公布投票结果,产生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名单,将推荐名单及投票结果报政教处(教导处)。然后,经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显著位置张榜公示5 个工作日后再填表上报审批。

          2、中小学市、县级先进班集体产生的程序为:先由学校政教处(教导处)公布本年度各班级工作考核情况,班主任对班级工作进行小结,在学校交流,同时组织各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代表(每班按学号抽出不少于5名学生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评选结果经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内显著位置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后再填表上报审批。初中、小学市级先进班集体由于名额有限,由县教育局在所有单位各自推选排名第一的县级先进班集体中进行二次择优评选。

         (三)凡在本学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被评为该学年度任何单项标兵或积极分子。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2)因扰乱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拘留、罚款者;

         (3)品德评定不及格者;

         (4)考试舞弊者;

         (5)法轮功参与者;

         (6)参加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及吸烟者、吸毒者;

         (7)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等有害书刊、录像,经常进入歌舞厅、社会网吧、游戏室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

         (8)初中阶段或高中阶段未参加社会实践者。

          五、评选要求

         (一)评选、表彰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活动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有效载体,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本选举办法,按照有关程序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事先与教育局德育股取得联系,经研究予以答复后,再进行评选。若遇弄虚作假或未按程序进行评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各校要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宣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事迹,同时注意挖掘学生中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学生成长事迹报告会,号召全体同学向他们学习,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各学校于4月20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县教育局德育股,同时要将2017/2018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名单和县级简明登记表电子表格报送至wwxdyg@126.com,必须按照附件2中要求的报送样式规范填写(excel格式),上报市级纸质材料依据汇总名单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顺序依次排列,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具体纸质上报材料有:

          1. 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学校汇总名单;无为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

          2.推荐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审批表(一式一份)

          3.学校公示结果证明(注明公示时间,有无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4.推荐集体和个人相对应的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证书复印件;

   

  附件:

  1、无为县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指标分配表(一)﹑(二)

  2、2017/2018学年度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学校汇总名单报送样式(一);无为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简明情况登记表(二)

  3、芜湖市、无为县中小学2017/2018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一)、(二)

   

   

  无为县教育局

  共青团无为县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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