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ST土星(430107):中航证券关于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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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2年12月02日 20:22:00 中财网

  原标题:ST土星:中航证券关于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航证券

  关于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航证券作为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类别风险事项挂牌公司是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1其他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否2信息披露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否3其他公司证照返还诉讼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于2021年6月30日对外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土星教育第四届董事会(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土星教育第四届董事会(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土星教育第四届监事会(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土星教育第四届监事会(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会)关于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土星教育公司董事会(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会)及高管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土星教育监事会(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土星教育2020年审计报告》9个公告。根据前述公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应当在次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首个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

  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知悉公司不能披露有关风险提示公告,主办券商已经披露了有关的风险提示公告。

  2、截至目前,公司未预约《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事宜,未在 2022年 4月30日前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东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已经督促履行年度报告披露义务。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仍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亦未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截至目前,土星教育未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未在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主办券商已经做出了有关的风险提示。

  经查询,公司变更了经营范围,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及时补充履行内部决策及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证照等返还纠纷一案已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立案。近期,该案件移送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不适用

  三、 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公司股东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风险事项,若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导致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

  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终止挂牌实施细则》,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仍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已于2022年7月11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纪律处分,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于2022年7月15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关于北京土星在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未经审议及披露,公司存在可能被全国股转公司处罚处分的风险。

  3、由于公司存在证照返还纠纷案,公司存在相关证照、财务资料转移的可能。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针对诉讼事项督促公司及时进行信息披露。针对公司编制年度报告尽到了指导提示义务,多次提醒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等制度规定编制年度报告、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因披露的土星教育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股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公司在2022年6月30日仍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以上风险事项,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3、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土星教育 2020年审计报告。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

  5、公司股东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的有关资料。

  中航证券

  2022年12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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