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先进事迹简介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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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周帙恒 整理

  【编者按】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397名同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98个集体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其中,湖南省13名公务员、7个公务员集体分别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现将我省受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编发如下,敬请关注。

  一、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受表彰个人简要事迹

  1.包汉珺,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衡阳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政委、一级警长。包汉珺同志从警24年来,一直战斗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先后为主或参与打掉涉黑组织15个,恶势力团伙87个,破获刑事案件1500余起,尤其是成功侦破“怀化新晃操场埋尸案”以及震惊全国的“3·02”涉黑案等大案要案。“3·02”涉黑案被中央扫黑办列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案件。在多年的扫黑除恶实践中,他不断研究黑恶犯罪的特点、规律以及犯罪分子的心理特点,熟练掌握了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技术,成为全国公安刑侦审讯专家。在办理公安部督办“4—29T”专案时,连续高强度工作导致他突发脑梗塞晕倒在战斗岗位上,苏醒后第一时间询问案件的后续侦办情况。包汉珺同志廉洁从警,不畏强权,不徇私情。面对威逼利诱,他一身正气,一往无前,誓将案件查个水落石出,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书写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灿烂篇章。

  2.伍奉荣,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审计厅财政审计一处处长。伍奉荣同志对党忠诚,奋战审计一线30余年,是我省财政审计、投资审计和大数据审计的领军人才。近5年来,他牵头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促进财政确认收入并缴库61.19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35.09亿元,盘活使用或统筹纳入预算管理80.91亿元。报送的审计要情和专报被省领导批示19篇次,其中重点关注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经验,在相关会议上受到李克强总理表扬。深入研究和组织开展政府性债务审计,实现对全省一类预警县市区审计全覆盖。竭力推动建立“财政与审计协调联动机制”,改革成效得到国务院充分肯定。在“治已病,防未病”上研究探索,推动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展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始终恪守职业精神,2020年确诊胃癌后仍坚守审计一线,体现了新时代审计人“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政治担当和初心使命。

  3.陶湘闽,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陶湘闽同志扎根基层26年,曾在4个乡镇(街道)任党政正职12年,任住建局长3年。他亲民爱民,真抓实干,忠诚担当,始终把“惠民生、解民忧、促发展”作为人生目标。3年来组织实施200余个基础设施项目,规模超前10年总和,每年调运土方超2000万方、占全市一半,56天完成中联智慧产业城12公里石油管道迁改,20天完成三安半导体项目落地。3年建设保障房230万平方米、面积达前十年的1.5倍,完成13个安置小区商管运营市场化改革、解决困扰拆迁群众10年的物业问题。创新“以地换房”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帮助群众人均增收1.2万元,获评“全国新型城镇化十强范例”。他敢于直面矛盾,直接在管辖街道社区租房居住,逐一建立“书记直通群”,临危受命处理10起重大信访事件,为群众办实事1200余件,为农民工追讨工资5000余万元,获评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

  4.李狮,男,回族,196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桃江县司法局桃花江司法所所长、三级主任科员。李狮同志从事基层司法工作27年,先后在7个乡镇司法所工作。他是守护一方平安的忠诚卫士,长期穿梭乡间、走访农户,骑坏单车、摩托车5辆,穿烂跑鞋30多双,累计调处矛盾纠纷1800多件,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维护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挽回经济损失3800多万元。他是普法宣传的排头兵,先后担任15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自备法治教材30多份,共计5万多字,为干部和学校授课90多场次,像播种机处处播下法治的种子。他是勇于担当作为的好公仆,在抗洪抢险、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处置、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中,勇挑重担,冲锋在前,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共产党员的公仆本色。他是廉洁勤政的好榜样,生活简朴,严格自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调解处置群众纠纷,用心、用情、用理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5.邓海燕,女,汉族,197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郴州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邓海燕同志24年如一日奋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线,参与审理800余件案件,主审300余件,无一申诉案件,给予1000余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纪律处分,净化了政治生态,也挽救了一大批干部。20多年的“学中干、干中学”,邓海燕成为公认的纪检监察业务“活字典”,2次被抽调到中央纪委专案组工作,参与审理的郴州市人防系统系列腐败案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她带领团队探索创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专项检查、回访教育受处分人员等一系列工作,得到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的充分肯定。编写4本办案模式材料,出台30多项制度,使郴州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邓海燕同志先进事迹多次被中国纪检监察报、湖南日报等媒体宣传推介。

  6.袁谷红,女,汉族,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湘潭县河口镇四级调研员。袁谷红同志扎根基层32年,事不避难、勇于担当是她的不懈追求。2012年以来,湘潭县河口镇境内的大鹏西路、湘莲大道二期等重点工程相继开工,她主动挑起了征地拆迁的重担。2019年,湘江流域突发50年一遇的洪水,涓水堤莲圫段即将垮塌,她不顾个人安危挨家挨户转移了20多户群众。四易其址的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她主动请缨承担群众思想转化工作,组织41批次近5000余人到益阳、永州和江苏常州等地实地观摩,让群众直观感受项目的科学性和安全性;走村入户解答群众疑惑,为群众解决129个急难愁盼问题。600多个日日夜夜,她始终坚守一线,即使在丈夫突发脑溢血住院期间也未离开岗位。在她的牵头努力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得以顺利推进。54岁的袁谷红,目前仍然奋斗在重点工程项目上,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书写着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

  7.罗今昔,男,汉族,197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平江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罗今昔同志长期扎根基层,始终坚守为民初心,用心用情解民忧、办民事。在偏远的木金乡工作期间,他探索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路子,完成修路架桥、集镇改造、东部供水、便民中心建设、河堤修缮等利民工程,实现了834户2880人稳定脱贫,4个贫困村整体出列,让木金乡成为全县先进乡镇。2019年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他创新推行平台垒基、简政放权、改革克难、创新环境的“加减乘除法”,全方位、高效率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针对老百姓反映的堵点、难点,创新推出“跨域通办”“老年人办事十条”等便民措施,所在单位连续2年被省政府授予“真抓实干督查奖”。2022年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以来,他紧盯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社会服务等民生实事,赢得广大群众的点赞。

  8.鲁开发,男,土家族,197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永顺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鲁开发同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西提出的“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围绕“六个一”产业扶贫体系推进农民增收,发展莓茶、猕猴桃等特色产业132万亩,带动3万多户群众脱贫增收;多渠道推进农产品销售,仅消费扶贫平台销售额就达5.43亿元,排名全省第一。2019年,湖南省产业扶贫现场会在永顺召开,“六个一”产业扶贫体系在全省推广,脱贫群众人均收入从2014年的2265.47元增长到2021年的14766.56元,增长6.5倍。全县脱贫摘帽之后,他创新推行“333”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模式,牢牢守住返贫底线。他是脱贫攻坚政策的“活字典”,先后为4000多名县乡村干部授课,精准解读政策并指导全县。常年“泡”在基层,对全县299个村的情况了如指掌,带领扶贫办党员干部连续作战67天,梳理问题建议7800余条,指导基层因村因户施策1.3万多项,践行了“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的承诺。他坚持事业为上的原则,按政策办事,凭公心处事,始终以务实担当、勤政清廉之风影响着身边的每一位同志。

  9.陈彬,男,白族,198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桑植县澧源镇党委书记。陈彬同志扎根基层15载,始终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践行着为民初心。在澧源镇担任党委书记期间,他勇当脱贫攻坚的“排头兵”,多次协调联系,引进省龙头企业绿航公司,建立以兴旺塔现代农业示范园为核心辐射全镇20个村(社区)的产业发展格局,使村均集体经济年收入突破5万元。他勇当区域发展的“急先锋”,在张桑高速、黔张常铁路前期项目推进中,经常利用晚上的时间走访入户,耐心做群众工作,连续3个月每天工作时长达十四、五个小时,在他的带领下,县域43个重点工程稳步推进。他当好群众冷暖的“知心人”,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自掏腰包2万余元为5个结对贫困户购买猪仔、修缮房屋。2020年7月,洪水淹没道路,他涉水500米为消防官兵带路解救被困群众一家四口,之后顾不上换下浸水衣物,就又投入到紧张的抢险指挥工作中。

  10.邹玖霖,女,汉族,199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新化县曹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邹玖霖同志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致力扎根基层、服务“三农”。她主动请缨奔赴边远山区驻村扶贫,为解决25户96名山区村民的交通难题,在缺少项目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带队挨家挨户上门做思想工作,发动村民自筹资金、出工出力,最终拉通了5.85公里致富快车道。她自学创办微商扶贫小店,既当“店小二”,又当“快递员”,把红薯干、腊肉等“土疙瘩”变成了“金疙瘩”,为村民直接增收12万余元。担任镇长期间,她联系多家高职院校为1000余名农民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引进内衣厂、玩具厂等企业落户;创新推行“积分超市”管理制度,狠抓人居环境整治,打造了全省党建促易地扶贫示范点。2020年3月,经团中央选拔,她作为全国六名基层典型代表之一,受邀参加联合国成立75周年青年大会,介绍中国的扶贫故事。

  11.李宏纲,男,土家族,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石门县太平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李宏纲同志扎根边远乡镇基层22年,帮助大山深处的群众脱贫摘帽、共赴小康。2011年到石门县太平镇工作后,针对辖区地处深山、交通闭塞、资源匮乏等情况,因地制宜推动规模养殖、特色种植两大产业,引进投资达3亿元、年出栏仔猪100万头的种猪繁育项目,发展茶叶种植面积达1万亩,烟叶年产量达8000担。2021年全镇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6667元,比2016年增加12010元,提高257%。同时探索破解特困五保人员居住供养难题,创新推出“委托代建集中安置”新路,在辖区建成两个委托代建集中安置点,被央视4频道实地采访并作为先进典型在《中国新闻》头条播出和推介。在提升全镇经济水平的同时,注重乡镇基层文化建设,太平镇及所辖苦竹坪社区分别被评为“中华诗词之乡”和“中华诗词之村”。

  12.熊英杰,男,汉族,197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熊英杰同志从事服务“三农”工作25年,当好惠民政策传播者、美丽乡村建设者、农民群众服务者,被誉为株洲农口系统的“老黄牛”和“行家里手”。他参与制定惠民利民的政策指导性文件92篇,逾50万字,为基层争资引项3亿元,解决农村急需的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和环境污染问题400多个,建成各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00余个。组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一难事”——农村改厕工作,创新了改建、新建和联户共建等不同类型的改厕模式,完成18万户农户的厕所改建。3年时间全市无害化卫生厕所比例极大提高,使数以万计农民如厕不卫生习惯得到改变。总结和推广群众家门口小课堂、小讲堂、小书屋等“门前三小”项目,成为全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典型案例,数量由127家发展到850家,丰富了无数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13.刘利玲,女,瑶族,198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科三级主任科员。刘利玲同志是我省人社系统公认的业务标兵,先后被评为“全国岗位练兵明星”“湖南省人社知识通”,获人社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全省“三连冠”。她坚持白天办业务,晚上学政策,对审阅过的8000余本职工档案做了详尽的记录,形成满满9大本工作笔记,结合自己的学习思考和工作实情,创新优化了社会保障报表数据填报项目和内容。她长期在窗口接待服务办事企业和群众,能做到热情接待、细致服务,切实为困难职工解决各类问题220起。主动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2018年出台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后,她主动联系4家困难企业办理缓缴5500万元,为7家特困企业减免滞纳金1500万元。她始终坚持原则,严把审核关,经常深入企业车间、生产一线听民声、查实情,做到符合政策的一个不漏、违反原则的一个不批,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

  二、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受表彰集体简要事迹

  1.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足侗乡民族特色,用法律守护侗乡人民的安宁。坚持特色司法方便群众,立足通道县少数民族人口占比接近80%的实情,培养“双语”法官,引入“侗款”(侗族百姓的村规民约)“寨佬”(侗族村寨中德高望重的长者)等民族元素,为1万余人次群众提供法律咨询;通过“侗寨巡回审判”“乡贤调解室”等形式开展诉源治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件。坚持司法护航发展大局,围绕建设高水平法治县城、平安县城目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宣判吴某某等15人涉黑案;严格保护环境资源,审理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坚持文化引领培根铸魂,依托“通道转兵”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重走长征路”“传承红色基因,当好红色传人”等红色教育活动,培养正直无私、公道正派的司法为民队伍,全院干部队伍连续20年保特“零违纪违法”。

  2.常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常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救助管理工作“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指示精神,以扎实有效的救助工作践行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在全国率先建立公安、城管、民政三家配合的数字救助、医养安置救助、“互联网+”寻亲救助,形成了“亲情式服务,家庭式关怀”等全国优质服务品牌。近年来,年均救助量约6000人次,救助率100%、寻亲率100%、安置率100%。在我省率先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起“1+N”全方位精准服务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开创了全社会广泛参与救助管理工作新格局。率先通过法律诉讼程序剥夺未成年人直系亲属监护权,打响我省未成年人兜底监护第一枪。2021年中心联合市公交公司首次为困境儿童上学增设公交临时站点,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得到央视新闻、新华社等主流媒体相继报道,网上相关报道点击量近3亿。

  3.道县公安局陈树湘派出所。道县公安局陈树湘派出所以“树湘精神”为指引,坚持人民警察为人民,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机关。传承红色,以初心坚守忠诚。坚持每月开展“上一堂党课、唱一首红歌、温一次誓词、走一段长征路”,把“绝对忠诚”融入血脉,将“初心使命”化入日常,锻造忠诚可靠的民警队伍。创新基层治理模式,设立“快反135”群防平台,构建“乡村快警”,实现全辖区警情5分钟内到场处置;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在“何宝珍故里”贵头村设立“宝珍调解室”,两年来有效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0余起,辖区内连续十年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梅花镇连续三年获评“道县平安乡镇”,贵头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永葆红心,以服务赢得满意。实行“民警驻村包片”工作法,组织民警进村入户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2021年以来,为老百姓办理民生实事100余件,赢得群众交口称赞。

  4.长沙市委人才工作局。近年来,长沙市委人才工作局持续发扬“千金买马骨”“徙木立信”的精神,先后出台“人才政策22条”“乡村8条”“自贸区45条”及配套实施办法,从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升级人才政策体系、优化人才服务平台、提升人才队伍质量等方面打出一套“组合拳”,短短四年间,长沙人才总量由110万增至280万,人才吸引力居全国第十、中部第一。今年,围绕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重磅出台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紧贴产业发展需求,靶向引进高精尖领跑工程人才104名、紧缺急需人才621名、高层次人才2838名。提供精准服务,办理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健、配偶随调等各类服务7000余人次。加强示范引领,推出国内首档城市人才发展纪录片《我的梦想我的城》,全媒体点击播出量超千万。

  5.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作为全省刑事检察工作的牵头部门,始终把保平安、护稳定、促公正的责任扛在肩上,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20多项经验做法在全国推介,2021年度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综合考评位居全国第一。指导办理的“新晃操场埋尸案”被列为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被《人民日报》称为处理类似案件的标杆。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核查中央督导组交办的相关重点问题案件,分析报告得到中央督导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针对疫情防控、“醉驾”、网络赌博、非法捕捞、农民工讨薪、环境污染、认罪认罚、少捕慎诉慎押等社会普遍关注问题,出台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督导,通过办好每一个“小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6.衡阳市珠晖区司法局东阳渡司法所。衡阳市珠晖区司法局东阳渡司法所始终把“让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所干警深入田间地头,走进街头巷尾,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群众权益,保驾企业发展,续写了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当地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老百姓的幸福生活作出了突出贡献。五年来,司法所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13件,化解重大矛盾纠纷124件、遗留纠纷38件,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未上交一起矛盾纠纷,“有麻纱事就找司法所”已经成为东阳渡百姓们的共识。通过调解,该司法所逐渐摸索出一套“人民调解+屋场恳谈会+普法课堂”的独特模式,在百姓家门口用“大喇叭”讲“小故事”,将法律知识串联进日常生活,帮助群众在调解案例中知法、学法、懂法、守法,起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

  7.汝城县乡村振兴局。汝城县乡村振兴局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牢记在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全力推进县域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充分发挥脱贫攻坚枢纽作用,将全县脱贫攻坚划分为十大工程,明确具体牵头单位和八级责任人,精准扶贫,精准施策,通报先进,激励后进,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干部群众勠力同心抓脱贫的生动局面。该局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牢记在心,抓技术指导,促示范创建,创造了具有汝城特色的“日访夜谈”“互助会”等脱贫模式,推动八级责任人日进田间地头帮农户,夜入农户商对策,使全县85%以上贫困户都有了自己的产业。始终把高质量发展牢记在心,坚持扶贫扶志与扶智扶技并举,救困与发展并重,示范与普及并行,全县所有自然村都通了水泥路,农村客运班线全覆盖,农村人口安全饮水全达标。央视《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以“老区新颜:从半条被子到幸福日子”为题,对其进行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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