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揭牌 “依法带娃”正式运行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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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由曲靖中级人民法院牵头联合市关工委、市妇联、市教体局、团市委共同设立的全省首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

  市关工委副主任李桂珍、市教体局四级调研员李现发、市妇联、团市委青年副主席王鑫彪、市中级法院二级高级法官陈永剑等领导出席活动。

  

  挂牌成立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是全省首家由中级法院牵头、市关工委、市教体局、市妇联、团市委等多部门联合设立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是曲靖中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创新举措。

  会上,李桂珍、陈永剑共同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揭牌,市关工委、市妇联、市教体局、团市委、市中级法院等参会领导为家庭教育指导师代表颁发聘书。

  

  就进一步做好做好青少年家庭教育工作、深化青少年权益保护等工作,陈永剑提出三点意见,即: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的成立目的,不仅在于针对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还要尤其关心关爱留守、困境儿童等家庭并开展好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切实发挥好司法审判和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强大合力,为全市家庭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凝心聚力,强强协调联动。对符合家庭教育指导适用范围的案件,人民法院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建立定期会商联席会制度,实现资源互通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协作对涉案家庭的关爱、指导,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全方位权益保障服务、尽心尽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打造品牌亮点。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除瞄准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薄弱环节方面加大力度,还要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实效。法院在办理涉少案件中除坚持常态化家庭教育指导外,还要积极探索将家庭教育纳入庭审程序、发出家庭教育指导提示书、跟踪回访、开展法治宣传和家庭教育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指导方式,实践采取“多样指导”、“因案施导”、“庭审教导”、“联合引导”、“回访助导”等多种形式的指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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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牌仪式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成员单位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就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的运行机制、实施意见进行了讨论。与会人员从各自的工作实际出发,就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适用范围、教育内容、形式、隐私保护、联动协作、保障机制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共同商讨制定了《关于联合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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