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厦食品大豆油团体标准发布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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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页-台海网]

  台海网12月2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少蓉 通讯员 王志伟)大豆油在食用油消费结构中,是消费量最大的一类。其在加工食品行业与餐饮业均有重要地位。近日,由厦门市质检院主导的供厦食品安全团体标准《供厦食品大豆油》正式发布,标准特别对三种“塑化剂”的最大残留量作出界定。

  据悉,该标准对大豆油原辅料、基本组成、感官指标、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安全指标限量、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等做了相应的规范要求。具体来看,在污染物限量指标方面,标准重点对可能损害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引发致癌风险的总汞指标(不得高于0.05mg/kg)、苯并[a]芘指标(不得高于2μg/kg)作出更严格规定,以反映食品生产流通过程中污染物污染状况。

  在安全指标限量方面,标准重点对影响生殖系统、影响内分泌系统、引起癌症风险等危害的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不得高于0.3mg/kg)、邻苯二甲酸二(α-乙基已酯)(不得高于1.5mg/kg)、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不得高于9.0mg/kg)等三种“塑化剂”的最大残留量作出界定,监控大豆油中“塑化剂”的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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