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儋州市反馈督察情况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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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儋州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3年4月12日向儋州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

  督察认为,近年来,儋州市委、市政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高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儋州市积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成立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双组长的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着力谋划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强化政治监督,对重点环节实行监督再监督,有效衔接专业监督和专门监督,倒逼问题整改到位。持续开展污染防治,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20年至2022年9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表水水质优良率逐年上升,断面水质优良率从2020年的83.3%上升至督察时的92.9%,在2022年1-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城市中排名第25名。共投入2.62亿元完成34座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治理工作,消除生活垃圾污染隐患。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引进风力发电项目,积极推动洋浦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促进产业结构提质增效和能源结构转型升级。

  

  ▲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洋浦新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情况。

  儋州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严格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要求,积极办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截至2023年3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共15批次208件,已办结190件,阶段性办结15件,其中责令整改16家,立案处罚5家,罚款金额88.67万元。

  督察指出,儋州市虽然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但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殷切期盼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差距。儋州市一些领导干部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对一些长期存在的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没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去研究解决问题。在工业园区建设方面,缺乏规划、无序发展;在矿山治理方面,重开发、轻治理,对矿山违法开采长期监管不到位;在水环境治理方面,儋州市重视不够、财政资金投入不足,水环境治理工作严重滞后。处理群众诉求强烈的重复投诉问题方法不多、态度敷衍,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引发群众强烈不满。

  二是工作机制还待完善。儋州市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不健全,4个自然保护区管理缺位,其中磷枪石岛珊瑚礁保护区和屋基村白鹭自然保护区仍处于“三无”状态;新英湾红树林保护区内红树林遭到破坏。建筑垃圾治理体系不健全,缺乏源头管控。在各镇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旁边,以及树林内和空地上,随处可见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有些大规模堆放点还掺和部分生活垃圾。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儋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城区污水治理工作抓得不紧,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海南电影学院后面排口大量生活污水直排,且水质发黑发臭,造成北门江侨植桥断面2022年1-5月水质未达到管理目标。谭乐村应急截污工程运行不正常,现场督察时发现有大量污水直排。

  禁塑工作落实不到位。乐民农贸市场、红旗农贸市场、新州镇农贸市场和新英湾农贸市场仍普遍存在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全生物可降解塑料袋仅仅起到应付检查的作用。市场监管局作为监管部门未起到带头作用,办公区及食堂均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

  砂质岸线侵蚀严重。儋州市对养殖尾水直排岸滩破坏岸线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治,海头镇渔港码头存在大量个体海水养殖户,养殖尾水直排砂质岸滩,严重侵蚀砂质岸线。督察组对11处违规占用砂质岸线点位进行抽查,发现有9处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大气污染防治仍存在薄弱环节。儋州市2019年-2021年空气质量排名逐年下降,但市有关职能部门均未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治理,督察发现S504县道道路积尘严重问题历经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2021年大气专项督导,直到本次督察时仍未解决。砖厂废气超标排放问题突出,榕发新型墙材厂、海旺页岩环保砖厂2021年以来多次监测均存在二氧化硫或颗粒物超标排放。

  

  ▲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核查水泥制品厂环境问题。

  四是督察整改工作不到位。入海排污口整改不力,要求于2021年底前开展清理整治,但儋州市迟至2022年10月才印发整治方案,随机抽查9个入海排污口就有8个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洋浦新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要求于2021年底建成,省环保督察办2022年7月、9月先后向儋州市下发了提醒函和督办函,但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未完成。2021年将14个不达标入河排污口通报儋州市后,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仍未采取任何整治措施,峨蔓镇王宅村、海头镇加乐村委会加乐村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水质黑臭,生活污水、养殖废水直排入河问题突出。

  五是一些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金宝山、利拉山、西联农场奋斗队、龙山农场十三队等4家矿山经司法鉴定存在越界越深违法开采行为,但案件几经辗转近三年未处理,违法行为仍在持续;兰洋镇加老村建筑用石料矿开采方式粗放,造成矿区形成高陡边坡、岩石裸露;西联东发石场已通过修复验收,仍存在大面积垂直裸露山体,生态修复效果不佳。

  农村环境整治问题突出。督察组核查2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发现闲置率高达80%。油文村委会5个自然村设施加药间废弃未用,其中2个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出水口未见排水痕迹。应于2022年完成治理的3个农村黑臭水体仍停留在前期工作,其中新州镇蓝田村黑臭水体生活污水排入、垃圾堆积和黑臭问题严重。

  非法采砂挖砂问题突出。督察期间,群众针对非法采砂的投诉达16件之多。督察发现,排浦镇龙山农场6队、7队附近毁林挖砂现象严重,现场有多处砂坑,大面积林地遭遇“剃光头”式砍挖变为裸地迹。木棠镇水疏上、下村入口处的区域也长期存在采挖堆放的矿渣,采挖区域尘土飞扬。

  督察要求,儋州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加快推进城区污水管网和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着力解决砖厂超标排污问题,严格查处矿山越界超深开采和违法采砂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海防林、破坏海岸带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近岸入海排污口整治问题。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采取扎实有效的举措,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让督察成效落到实处。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儋州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督察反馈后的4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儋州市委、市政府处理。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编辑:王彩玉 审核:陈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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