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的各地电动车新规来了,涉及两轮、三轮和四轮车,变化告诉你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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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作为保有量第一大的交通工具,两轮车有3.5亿左右,三轮车有9000万左右,低速四轮车也有1000万左右,作为拥有庞大体量的交通工具,加以管理无可厚非,也因此,现在的电动车上路,就不能那么随意,违规也面临罚款等处罚,所以,大家有必要关注所在地对于电动车有哪些新规政策,今天小鑫为大家带来5月各地电动车新规,涉及两轮、三轮和四轮车,变化告诉你。

  

  《黑龙江电动车管理条例》是在2022年3月启动的征求意见稿,2022年12月表决通过,明确将于2023年5月1日实施,从而加强对于黑龙江全省电动车安全规范管理,新规实施之后,有不少变化,其中以下变化,车主要知晓。

  

  1、 条例纳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这3类,都将规范管理,需要申领号牌方可上路。

  2、 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在条例实施内需要完成申领通行识别码,设立过渡期为3年有效期,可使用至2026年4月30日。

  3、 需要佩戴头盔上路,对于不遵守交通规则,驾驶改装、拼装、无牌车明确处罚。

  

  作为黑龙江兄弟省份的吉林,也在2023年5月1日,迎来电动车管理新规,该新规从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注册登记、上路约束、违规处罚等方面进行约束,其中最值得关注的变化,就是条例的第三十二条,明确多种行为会处50元罚款,这是以前上路没有的,车主要注意。

  

  1、 未悬挂号牌上路的电动车;

  2、 故意遮挡或者污损号牌的;

  3、 搭载两名以上人员的电动车;

  4、 牵引动物骑行;

  5、 浏览电子设备的;

  

  虽然《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是2022年5月1日实施,但考虑到许多驾驶习惯,上牌缓冲时间等问题,一直都是以劝导教育为主,如今,电动车条例将实施1周年,在1周年之际,河北省交管局明确,将从2023年5月1日起,对于不上牌、不戴头盔行为,进行处罚,对于警示告知、警告处罚后,仍拒不改正的,将予以罚款处罚。

  

  抚州公安发布《关于加强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明确将于2023年5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免费发放标牌,为这类车辆设立过渡期,可以使用时期截至2025年8月31日,可以在用2年多的时间。

  

  这对于车主来说,从5月1日起,第1个变化是可以免费申领免费备案号牌,第2个变化是,以后无牌的电动三、四轮车,禁止上路,此外,还要注意,在新规发布之后,就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这个时候不要再继续买此类车辆。

  

  以上就是关于涉及到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小鑫所知道的各地的新规消息,通过上面的条例实施,不难发现目前针对于这些车,都是在加强管理和规范,针对于电动两轮车,主要是推出管理条例,全面的对车辆进行规范治理。

  而针对于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则是加强备案登记上牌的管理,虽然这类车是有过渡期,大概是在2~3年左右,但相比以前这类违规车不允许上牌,不具备上路资格,免费发放号牌,允许上路,不罚款、不扣车,对于车主来说,也是极大地便民举措。

  

  总的来说,各地的新规对于车主的变化,就是买车要注意是符合标准车,上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比如不闯红灯、不逆行,注意做好防护,戴好头盔等等,电动车的销售、上路,都在向更规范在变化。对于这些变化,您有什么看法,也欢迎大家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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