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宣判21起,忻州中院积极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3-04-19
手机版

  “张警官,王某服刑期间获得表扬的依据是什么?”

  “王某的劳动量相较一般人员多出多少,如何认定劳动积极表现好?”

  “他的假释监管人具体收入多少,能否正常维持他治病用药和生活所需?”

  “你通过日常监管了解情况对他的再犯罪危险有什么具体把握?”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聂海军向监区民警提出了以上问题。

  4月13日上午,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忻州市监狱法庭对一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经过庭前全面审核证据,合议庭对14起典型减刑假释案件的罪犯、证人、评估鉴定人员进行发问,重点询问核实减刑罪犯的财产刑履行、改造表现,假释罪犯离监后的监管状况、家庭关系、未来工作等情况,并对21件减刑案件当庭宣判。庭审过程中,合议庭采取公开开庭、当面讯问、资料审查、民主测评、释明法律等灵活多样的审理方式对案件全面进行实质化审理,并当庭开展出监前教育。为确保公平公正和庭审效果,法检两院还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全程出庭参与,旁听监督庭审。

  为使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忻州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市监狱组织召开了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座谈会,对实质化审理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充分统一思想、交换意见,达成共识,为进一步推动实质化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严把审理标准、全面审查证据的前提下,忻州中院通过对案件进行分类甄别,根据罪犯的犯罪性质、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改造表现、再犯罪危险等情形,积极探索减刑假释审判新路径,将案件分为简单案件、一般案件和复杂案件,分别利用提讯、集中庭训、开庭审理等方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减刑假释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通过对罪犯当庭宣判予以减刑,强化了庭审实质作用,加深了罪犯认罪服判效果,有效维护和凸显了司法权威,又促使法院、检察院、监狱工作进一步向规范化、精细化和专业化迈进,更加激发和调动了罪犯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参与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

  原标题:《当庭宣判21起,忻州中院积极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

  阅读原文

上一篇:唯众赋能黄冈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提升教学质量
下一篇:儿子五岁时老公去世,半年后婆婆分家产,小叔子把家产全让给了我

最近更新教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