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钢琴老师开医美公司,如何把“致富路”走成“不归路”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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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医美贷”合同诈骗案提起公诉,黄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另一被告人袁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1岁的陈某某案发前是某职业技术学校事业编制钢琴教师。据其供述,因热爱整容,一直在医美行业做兼职,从2019年11月到2021年11月担任医美A公司院长,月收入约5万元,随着公司账面亏损,便与实际决策人商议用“办理贷款免费做医美”的名义招揽客户,提高公司影响力,增加账面金额。

  2021年7月,公司咨询师袁某将贷款B公司推荐给公司高层,同月,两家公司签订“医美分期”贷款特约商户合作协议。具体而言,公司以免费医美为诱饵,虚高项目金额,唆使客户申请贷款B公司的“医美分期”贷款,并与客户签订由医美A公司代为还款本金及利息。

  袁某多次使用客户手机操作办理贷款,如遇B公司核实手术真实性时,则串通客户及他人向贷款B公司提供虚假术后照片等不实信息以通过贷后核查。A公司非法占有这笔款项后,以“借新还旧”“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将钱款大量用于偿还前期的贷款分期,剩余部分用于房租、员工工资等开支事项。

  “其实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而且因为做了‘返现’客户,虽然表面有钱,但因为需要偿还客户贷款和利息,反而亏损越来越严重。”陈某某供述,最终,医美A公司于2021年10月因资不抵债关闭。该公司不仅无法偿还贷款B公司的钱款,也让“免费医美”的客户们面临贷款逾期影响征信的情况。

  经查,陈某某、袁某以上述手法借用客户名义为公司申请贷款30笔,造成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共77万余元。庭前,两名被告自愿认罪认罚并全额退赔,并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

  在庭审上,辩护人提出本案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公诉人表明医美A公司因原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已死亡,公司已倒闭,无适格诉讼代表人,故本案不列入被告单位一起并诉。

  检察官指控陈某某作为医美A公司院长,袁某作为咨询师助理,在公司实策人安排下,两人明知公司资金亏损,仍以免费医美为名招揽客户,共同侵占贷款资金,构成合同诈骗罪。

  检察官提醒

  大家应理性看待医疗美容,慎用透支或贷款方式消费。部分“医美贷”存在诱导消费者过度借贷、服务费过高、存在隐形费用、逾期高额违约金等问题,在申请相关医美类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审慎评判自己的经济条件和还款能力,警惕不法分子套路骗局,如发现权益受侵害,保存好相关证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标题:《【以案释法】钢琴老师开医美公司,如何把“致富路”走成“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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