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2021年度工作要点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1-04-20
手机版
武汉市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2021年度工作要点
2021-04-13 10:35
2021-04-13 10:35
发文单位 武汉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4-13 10:35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教育 索引号 010890019/2021-31228
发文单位
武汉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4-13 10:35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教育
索引号
010890019/2021-31228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有关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创建工作,特制定本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坚持立德树人、应用驱动、融合创新、统筹推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项目名单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5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07号)要求,推进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深度融合,推动智能时代的教育理念更新、模式变革、生态重构,为建设教育强市,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智慧教育环境提升行动,高水平建设覆盖全市的武汉智慧教育基础设施。

1.制定武汉教育基础数据标准;通过区、学校应用中台建设,推进市、区、校基础数据共享,应用数据汇聚,实现武汉教育大数据中心初步运行;推进武汉市教育密码数字身份发行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教育条件处)。

2.中心城区60%中小学、新城区城关地区50%中小学班均带宽达到100M;每区至少建成2个以5G网络为基础的区域性智能教育无线网络试点学校(责任部门:教育条件处)。

3.建设120间智慧教室,120间人工智能实验室,120间智慧图书馆,100间初中理化生实验智能化标准化考场(责任部门:教育条件处)。

4.创建四星级智慧校园120所;创建五星级智慧校园10所(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

5.完善武汉教育云平台建设(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做好教育云平台及武汉教育大数据中心购买服务工作,加强信息化设备的运维管理(责任部门:教育条件处),强化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二)实施信息素养全面提升行动,打造新时代高水平管理者、教师和学生队伍。

6.组织第二期200首席信息官(CIO)培训(责任部门:组织部),分层组织教师信息素养提升专项培训,组织人工智能骨干教师培训(责任部门:教师工作处、继教中心)。

7.组织智慧课堂现场观摩活动(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8.对照武汉市中小学校长、教师(教研员)和学生三个信息素养标准,绘制全市各区信息素养地图,开展基于数据、面向过程的校长、教研员、师生信息素养发展水平监测(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

9.推进基于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市、区、校名师工作室和课程社区建设,选树一批“智慧教学名师”,建好164个以上名师工作室(责任部门:教师工作处、继教中心)和768个课程社区(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10.组织学生教育信息化创新大赛(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三)实施中小学校课堂革命行动,推进中小学课堂教与学方式变革。

11.继续开展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主题月活动,推动规模化、常态化、深层次应用(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

12.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组织基于教育云平台的三优(优秀课例、优秀空间、优秀资源)评比(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13.推进智慧课堂实践,选树十佳智慧课堂教学模式(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14.评估总结第一批人工智能课程教学试点工作,遴选第二批人工智能课程教学试点学校(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教育条件处)。

15.推进翻转课堂创客教育“STEAM教育(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16.组织召开智慧教育示范区现场推进会(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教育条件处)。

(四)实施资源供给模式创新行动,实现差异化供给和智能化服务。

17.组建高素质资源研发团队,建设覆盖中小学各年级主要学科的知识图谱和课程教学资源(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18.建立资源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平台资源质量(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19.推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拓展教学时空,促进教学组织方式重构和教学方法创新(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20.加大新城区学校对平台资源的使用力度,加快提升农村教育质量(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五)实施数据驱动评价实践行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1.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支撑考试评价制度改革(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

22.引入智能化测评技术和系统,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部分科目考试方式(机考)改革(责任部门:市招考办),探索推进中考部分科目考试方式(机考)改革(责任部门:市招考办、教育条件处)。

(六)实施教育治理能力优化行动,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3.以武汉教育大数据中心为基础,初步开展区域、学校、师生数据画像分析(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

24.建设部分5G教育应用场景试点,探索建立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教育条件处)

25.开展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先进区、先进校选树工作(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教育条件处)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李超书记、孟晖局长任组长,夏春胤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组建由基础教育处、组织部、财务处、教师工作处、市招考办、市教科院、教育条件处等相关处室组成的工作专班。各区建立完善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二)强化工作责任。市教育局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基础教育处负责牵头制定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年度实施方案,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推进;组织部负责干部信息素养提升工作;财务处负责落实建设经费,加强管理和监督;教师工作处负责师资的配备及相关信息素养培训工作,推进名师工作室建设;市招考办负责推进中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部分科目等考试方式(机考)改革;市教科院负责制定相关标准、建设教育资源,推进规模化、常态化、深层次应用;教育条件处负责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指导推进各区智慧教育示范区项目建设。各区明确相应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工作调度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会,每两月召开一次市区联动工作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专班调度会。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市区两级共担的经费投入体制。强化协同创新机制,推进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中小学校和企业协同创新,加强与华中师范大学战略合作,完善第三方监管评估机制。完善激励表彰机制,将信息化应用水平与学校、教师考核评优挂钩,将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与应用水平纳入区级年度绩效管理。

四、月度安排

1

1.制发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2021年工作方案(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

2.组织2020年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实地考察(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

2

1.部署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2021年主要工作(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

2.研制武汉市中小学五星级智慧校园标准(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3

1.组织2020年度四星级智慧校园申报校复核认定工作(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

2.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课程试点情况调研(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遴选第二批人工智能课程教学试点学校(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

3.部署2021年智慧教室、智慧图书馆、人工智能实验室、初中理化生实验智能化标准化考场建设(责任部门:教育条件处)。

4.编制基础数据标准,编制教、学、管相关业务数据标准,形成征求意见稿(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5.推进武汉市教育密码数字身份发行管理工作(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4

1.组织开展2021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主题月推进会(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暨中小学教师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2.编制基础数据接入汇聚技术标准,编制区域、学校刻画标准,形成征求意见稿(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教育条件处)。

3.组织2021年度四星级智慧校园”“五星级智慧校园申报工作(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

4.选树十佳智慧课堂教学模式(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5

1.组织召开智慧教育示范区现场推进会(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

2.组织学生教育信息化创新大赛(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6

1.组织中小学教师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市级优课评选(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2.完成教育大数据中心建设招标(责任部门:教育条件处)。

7-8

1.组织第二期首席信息官(CIO)培训(责任部门:组织部),分层组织教师信息素养提升专项培训,组织人工智能骨干教师培训(责任部门:教师工作处、继教中心)。

2.推进各区智慧教育示范区项目建设(责任部门:教育条件处)。

3.发布基础数据标准及教、学、管相关业务数据标准(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市教科院、教育条件处)。

9

1.开展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先进区、先进校选树工作(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

2.完成基础数据(区域、学校、教师、学生数据)接入汇聚、业务数据接入汇聚(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3.建设部分5G教育应用场景试点(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

4.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

10

1.组织四星级智慧校园”“五星级智慧校园实地考核(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

2.选树一批智慧教学名师(责任部门:教师工作处、继教中心)。

11

1.组织2021年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实地考察(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

2.组织开展2021年武汉市星级智慧校园建设现场会暨武汉市教育首席信息官(CIO)实践培训会(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

3.初步开展区域、学校、师生数据画像分析,绘制全市各区信息素养地图(责任部门:市教科院)。

12

1.组织完成智慧教育示范区第三方评估2021年报告(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

2.总结2021年工作,研制2022年推进方案(责任部门:基础教育处)。

武汉市教育局 2021322

上一篇:来了!17所学校在这天集中接受咨询,校长亲自到场…
下一篇:11所高校在山东开展综招,报名5月18日前完成

最近更新教育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