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供养女友4年考编,但女友成功后却要分手,男子怒而索赔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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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位男子与女友谈了四年的恋爱,在这四年的恋爱期间,因该男子的女友没有工作,在家专职学习考编制,而该男子则负责上班赚钱养女友,所以女友这4年的所有生活开销和她学习考试的费用都是由该男子负责提供的,但等前不久男子女友终于考上了事业编制后,却做出了一个让该男子无人如何也想不到的决定。

  男子女友做的决定就是,在她拿到考编结果后,就立刻跟男友提出了分手,面对女友的这种绝情,男子完全无法接受,于是向女友索要这4年以来他给女友花费的开销,但女友却反口说这些钱是你自己愿意给我的,我又没强迫你给,而且我也无偿的陪了你4年,那要算的话你要赔偿我4年的青春损失费。

  听到女友的绝情言语,男子更是越想越气,还是觉得自己白白投入了4年,太亏了损失太大了,于是就想起起诉,让分手女友把4年来的话费偿还给他。

  大家觉得这位男子的这种情况能要求他女友返还所有的生活费吗?法律会支持吗?

  答案是该男子通过法院起诉是不可能达成,要求女友返还他这4年的生活费开销的诉求。因为该男子跟他前女友在这4年恋爱期间因互送礼物或是生活开销等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都是属于双方自愿的赠与花费。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在赠与方还没把要赠与的花费给到对方前可以进行撤销赠与,但对于已实际履行的赠与,原则上法律是不支持也不允许撤销的。所以如果该男子跟他前女友没有协议等特殊约定的话,他想要求他前女友返还他在这4年恋爱期间给前女友的花费,是无法得到支持的。

  这种情况下,该男子只能大度一点,就当好聚好散吧,居然遇到了这种完全把你当饭票的女人,而你自己又没有一点防备的全情投入了,那就只能忍痛割爱了,太去纠结觉得吃了大亏,只会让自己的心态显得更受伤,何况人家说陪了你4年也没错,虽说不能算是无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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