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组织“二倍工资”专题研讨 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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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预防“二倍工资”劳动争议频发,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健康长远发展, 近日,娄底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了“二倍工资”专题研讨会。

  在前期收集征求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10余名劳动资深专家学者对涉及二倍工资受案时效、责任划分、支付标准及个体工商户用工合同签订;法定代表人、出资人、股东、合伙人、人事经理及专干应订未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停工停产期间、员工在病休假或停工留薪期间应订未订书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处理;求职登记表、员工登记表、录用通知书等劳动关系证明资料能否代替书面劳动合同、应订未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代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及缓冲期(宽限期)延长的认定等问题;新公司筹备阶段或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未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定续延期间未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无效、残缺劳动合同导致的二倍工资、双重劳动关系二倍工资以及补签、倒签劳动合同等15个方面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

  研讨会从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各与会人员依法依规、引经据典各抒己见。会议最后,对相关疑难问题的处理形成了一致意见,对今后工作中涉及“二倍工资”的类似疑难案件的处理予以指引。在全市范围内对裁量权限进行规范,统一办案标准尺度,将树立人社系统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将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企业和劳动者诚信守法、依法办事,共同创建健康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近年来,娄底人社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依法依规、积极出谋划策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增强活力,稳定就业,高效优质服务企业,为推动娄底的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相关案件

  1月10日上午10:00,娄底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组织毛某等人诉某汽车生活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二倍工资”案件的调处,这是今年第3起涉及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的案件。经过近2个小时的协调,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毛某等人当场撤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关于二倍工资制度的设立,对防止用人单位规避用工义务,恶意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因法条本身的局限性,加上裁判人员认知能力和实践经验不同,对法条的理解与适用分歧不断,各地裁判标准不一,引发了新的不稳定因素。尤其是近年出现的个别劳动者和社会闲散人员利用“二倍工资”法条设置的局限性,采取碰瓷维权方式屡屡得手,助长了不诚信的不良风气,增加了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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