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23年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员招生简章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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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公布我校2023年在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1.年龄≤45周岁(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已获得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与报考专业一致)。

  3.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或医学硕士学位。获医学硕士学位者,要求学士学位的专业必须为临床医学专业。获硕士学位后,在相应学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2年以上(2021年9月1日之前获硕士学位),且本人工作单位予以推荐。

  4.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规培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已获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专业名称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已获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合格证书(规培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5.申请人所从事临床工作的学科方向与所申请导师的学科方向一致,并征得所申请的专业学位导师同意并签字,具体见《扬州大学2023年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员招生目录》(附件1)。

  二、学习年限及学习安排

  学制一般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最少不少于3年,最长不超过8年。

  录取的2023级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学员)须于2023年9月起脱产在校完成课程学习,并进入导师所在学科和相关学科进行不少于12个月的本专业培训,其中导师所在学科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专业培训。

  三、报名及材料提交

  2023年6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1.《扬州大学2023年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员入学报名表》扫描成一份pdf(附件2,打印并确认签字,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2.《扬州大学2023年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

  3.最后学历毕业证书扫描件;

  4.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医学硕士学位者,另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5.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一张A4纸上);

  6.医师资格证书扫描件(一张A4纸上);

  7.医师执业证书扫描件(信息页及有变更内容的页面均需扫描,一张A4纸上);

  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职称证书扫描件(所有信息页,一张A4纸上);

  9.发表论文:包括SCI论文检索报告及文章首页打印件或中文期刊论文扫描件(须包括期刊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首页);

  10.《扬州大学2023年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员专家推荐书》扫描件2份(附件4,由两名报考专业学位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填写并签字,其中一位是拟申请的专博导师);

  11.《扬州大学2023年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员脱产学习承诺书》扫描件(附件5,申请人所在单位与导师工作单位不一致须提交)1份。

  材料提交说明:1-2材料须用“数字+名称”命名;3-11材料保存在一个word文件然后转成pdf命名为“3-11佐证材料”,其中所有证书扫描件应为彩色。

  1-11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同等学力学员报名”,发送至邮箱:yxyjs@yzu.edu.cn,邮件主题:姓名+同等学力学员报名。

  四、复试与录取

  (一)通过学院预报名审核的申请人参加扬州大学组织的外国语考试(考试科目:英语)。

  (二)学校根据英语成绩公布拟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组织过线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复试合格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拟录取学员于7月31日前登录扬州大学“同等学力综合管理系统”(http://tdxl.yzu.edu.cn/)学生入口进行网报。学校将于8月31日前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的学员方可进入录取和培养流程。

  五、关于招生人数

  2023年计划招生100名。按照《扬州大学2023年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员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同等学力学员不超过2名/人,新遴选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第一年指导不超过1名/人。同等学力学员不得跨专业选择导师。

  六、学习费用

  学费为每人每年20000元,共计80000元。申请人须在规定年限内完成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否则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授予学位要求

  1.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

  2.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3年,不超过8年;

  3.完成培养计划,通过中期考核;

  4.完成学位论文,临床技能考核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

  5.取得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获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6.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且在三年有效期内;

  7.研究成果达到《扬州大学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修订)》(扬大研院〔2023〕2号)》要求;

  8.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9.学位申请信息公示无异议。

  八、说明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为非学历教育,只接收从事西医临床工作的在职临床医师申请,录取的同等学力学员完成学习任务,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要求可授予相应的博士专业学位。

  九、其他

  如后期国家和我校出台新的此类研究生教育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78824

  E-mail:yxyjs@yzu.edu.cn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扬州大学江阳路北校区19号楼825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22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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