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探索“四步入矫法” 夯实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基础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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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北辰区逐步探索“四步入矫法”,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对刑事执行的抵触情绪,引导他们尊法守法,自觉接受监管教育,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第一步:教育宣讲

  工作实践中,发现部分社矫对象入矫时,对于社区矫正的概念模糊不清,常常抱有“没事了”“无所谓”的态度,甚至认为社区矫正是“行政管理”。因此,部分社矫对象在遵纪守法、服从监管等方面缺少认知基础。针对这些问题,区社矫支队在入矫宣告前,开展内容为“认识社区矫正”“树立身份意识”和“学习监管规定”的教育宣讲。“认识社区矫正”主要宣讲社区矫正的刑事执行性质及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引导认知,正本清源。“树立身份意识”主要强化社矫对象身份意识和矫正意识,正确认识身份转变。“学习监管规定”主要讲解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强调违反规定后的惩处措施和严重后果,为社矫对象“敲响警钟”。通过入矫教育宣讲,使社矫对象对社区矫正的性质有了基本认识,明确了行为底线,为下一步工作开展铺路搭桥。

  第二步:警示谈话

  由派驻戒毒警察开展集中警示谈话,结合“教育宣讲”内容,再次强调矫正期间应当履行的义务,要求社矫对象自觉端正态度,对监督管理规定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同时,派驻警察以监狱中罪犯的服刑状况与监外社区矫正情况作对比,算清“自由帐”“经济账”“家庭帐”“名誉帐”四笔帐,教育引导社矫对象珍惜来之不易的矫正机会,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真正做到认罪悔罪。通过入矫前核实,摸排出“有前科”“认罪态度差”“矫正条件差”等社矫对象,开展个别警示谈话,摆事实讲法规,强化在刑意识的树立,真正做到服从监管。

  第三步:心理测评

  入矫阶段,社矫对象一般处于心理适应期,容易出现不满和悲观情绪,存在自卑与自尊交织的心理,部分社矫对象对前途产生忧虑,甚至有重操旧业心理。入矫时,通过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进行全面的心理测试和调查,作出心理评估、建立心理档案,为科学管理及后期心理矫治提供基础资料,以供对比和参照。同时,开展以心灵修复、排解心理落差、减轻负罪感、缓解抑郁情绪为主题的讲座,给予人文关怀,帮助他们摆脱抑郁状态,消除负罪感,学会情绪控制。

  第四步:入矫宣告

  执法程序规范化是实现司法公正、保障实体公正的前提,也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必然要求。其中,宣告工作是社矫对象能够直接感受和体会的过程,更是衡量社区矫正工作专业性、严肃性的关键。为此专门制定了《北辰区社区矫正宣告工作规定》,旨在将宣告工作规范化。宣告工作由两名支队工作人员和一名派驻警察主持开展,严格按照核实被宣告人身份、宣布宣告纪律、宣读法律文书和社区矫正期限等有关事项,最后以发放入矫宣告书完成入矫宣告工作。整个入矫宣告过程程序严谨,执行标准,合法合规。

   “四步入矫法”注重在入矫宣告前的教育和警示工作,使社矫对象树立身份意识,掌握监管规定,端正矫正态度,自觉履行义务,使他们有更为深刻的矫正意识。同时,通过心理测评和心理讲座的介入,摸排心理状况,矫正错误心理,引导正确认知。为宣告工作和日常监管打下基础,达到“依法矫其行,秉爱正其心”的工作目标,切实提高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法治北辰、平安北辰建设添砖加瓦,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原标题:《北辰区探索“四步入矫法” 夯实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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