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出台“准入指引”,加强艺术类培训机构行业监管!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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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快报讯(记者 陈敏)为贯彻落实国家 " 双减 " 政策,促进艺术类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无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日前出台《无锡市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以下简称 " 准入指引 "),对全市艺术类培训机构举办者、从业者、机构名称、资金管理、培训内容等全流程提出具体规范要求。

  关于艺术类培训机构的机构名称," 准入指引 " 明确:机构名称中不得冠以 " 中国 "" 中华 "" 全国 "" 国 际 "" 世界 "" 全球 " 等字样,不得含有歧义或误导性词汇;营利性机构一般表述为 xx 培训有限公司,非营利性机构一般表述为:xx 培训中心。本指引实施前已登记设立的艺术类培训机构,其名称可以沿用,实施后新注册的机构存在前述情形应更名。

  关于资金管理," 准入指引 " 要求,艺术类培训机构应按《无锡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无锡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资金监管,在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立培训预收费专用账户和自有资金账户,并实行分账管理。同时,艺术类培训机构单科一次性预收费不得超过 3 个月时长,所涉课程一次性累计不得超过 60 个课时。

  值得关注的是,关于培训内容," 准入指引 " 特别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借文化艺术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等内容课程;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

  该 " 准入指引 " 已于 4 月 30 日起实施,并要求之前已设立的全市艺术类培训机构应当在一年内按本指引重新申请登记,相关部门将对不达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按规定终止培训活动,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具体审批工作由各市(县)区文体主管部门落实。

  (编辑 谢静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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