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立足审判职能 全面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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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并发布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发 布 人

  孔令健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张效谦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支部书记、四级高级法官

  主 持 人

  晁 岑 菏泽市委宣传部新闻二科副科长

  发布会内容

  近年来,菏泽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以审判机构专门化为基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为支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

  立足审判职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市法院强化“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全面保护”理念,综合运用心理疏导、社会观护、司法救助等制度,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着力为少年儿童提供安全成长环境。坚持重拳出击,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市法院始终保持对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2022年以来,共审结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195件317人。对于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依法严惩重判的方针不动摇,对杀害、伤害、性侵、拐卖等各类严重伤害未成年人、性质恶劣危害重大的案件,依法判处重刑直至死刑。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审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严格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宽容但不纵容,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少年。坚持柔性司法,依法审理涉未民事和行政案件。贯彻“积极优先亲切关怀”的审判理念,大力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将处理家务纠纷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有机结合。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全市法院建立了8处家庭教育指导站,针对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的情形,先后发出46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把家庭教育从“家事”变为“国事”,促进家长“依法带娃”。

  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做好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工作。全市法院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全力打造帮教平台、成长平台和司法救助平台,加强各方衔接,深入开展失足未成年人跟踪帮教工作,通过因人帮教、因案帮教等方式,做好案件审理中的全过程帮教,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配合衔接,助力失足未成年人早日重返校园、回归社会。

  深化机制创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全市两级法院积极探索特色审判机制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推动建设协同共进的青少年司法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完善未成年人审判机制。整合少年审判力量,实现专门少年审判机构全覆盖。建立“绿色通道”,推行未成年人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案件审理期间,综合运用社会观护、心理疏导等方式,依法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强化协同配合。完善“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工作格局,加强与行政机关、家庭、学校、社区等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健全联动机制,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资源聚合、力量融合、功能整合。深化法治教育。持续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打造“菏法护航,伴禾成长”品牌,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以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为内容的六项专题活动,推进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常态化。

  来源 | 菏泽日报 记者 张慧

  原标题:《权威发布 | 立足审判职能 全面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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