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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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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记者 魏玲铃 通讯员 厦法宣

  昨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厦门全市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2022年厦门全市法院一审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案件146件,惩处168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8人;2022年厦门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0件,对105人做出判决,20名“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对全部未成年罪犯实施犯罪记录封存。

  昨日发布的10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中,5起为刑事案件、5起为民事案件。其中典型刑事案件包括厦门首例终身从业禁止案件,以及福建首例社会合作开展未成年犯缓刑考验期帮扶教育工作案例等。

  典型案例

  1

  厦门首例

  法院对猥亵两名学生的班主任判处终身禁业

  2020年9月至2022年5月间,郭某某利用担任厦门某校某班班主任的身份,多次借故诱骗学生被害人吴某某和被害人周某某进行猥亵。

  同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某身为教职员工,担任班主任期间罔顾师德,多次对自己负有特殊职责的未成年被害学生实施强制猥亵。根据其犯罪事实及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在对其判处刑罚的同时,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郭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禁止郭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本案系2022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正式施行以来,厦门市宣判的首例终身从业禁止案件。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隐蔽性、严重危害性、高再犯率等特点,通过判处“终身从业禁止”,构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典型案例

  2

  厦门首份

  法院对不称职家长发出“家庭教育告诫书”

  2020年4月29日凌晨4时许,张某某一方因琐事与胡某一方约架,未成年人陈某某受张某某纠集,与胡某纠集的一方在某药店门口进行殴斗。其间,陈某某持刀砍伤胡某一方两人。案发后,陈某某被警方抓获,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并通过微信劝说张某某等人投案自首。后在陈某某的陪同下,张某某等人主动投案。

  基于陈某某系未成年人,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有立功表现,湖里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适用缓刑,一审判决陈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

  承办法官发现陈某某的父母忙于工作、生活,忽略了对陈某某的教育,且未与未成年人共同居住生活,沟通方面存在一定障碍。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向陈某某的家长发送厦门首份“责令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告诫书”,要求其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教育能力,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

  本案也是福建省首例由法院、检察院、社会矫正局、社会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合作开展未成年犯缓刑考验期帮扶教育工作的典型案例。陈某某作为首名接受各单位安排教育帮扶活动的未成年犯,定期向承办人反映思想变化和行为动态。目前陈某某情绪稳定,积极就业,有效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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