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首批“国优计划”试点,江苏4所高校入选!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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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最新发布!

  今天(7月27日)

  教育部印发

  《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

  培养计划的意见》

  2023年起

  国家支持以“双一流”建设高校

  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

  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

  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

  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

  系统学习不少于26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

  (含参加教育实践)

  通过“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吸引优秀人才从教

  为中小学输送一批

  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

  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

    鲤鱼姐姐了解到

  “国优计划”首批试点的

  全国30所“双一流”建设高校

  承担“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目的

  从2023年起

  每年每校通过遴选不少于30名

  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

  理学、工学门类有关学科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或教育硕士

  同时面向在读理学、工学门类的研究生

  进行二次遴选

  重点为中小学培养一批研究生层次

  高素质科学类课程教师

  加强基础教育阶段创新型学生培养

  2023年9月正式启动

  推免选拔、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

  以及首批“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工作

  “国优计划”首批试点院校名单如下

  江苏高校中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苏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4所高校入选

    哪些同学可以参加“国优计划”?

  “国优计划”有哪些培养方式?

  学生毕业后可以去哪里从教?

  一起来看——

  选拔:推免选拔、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两种方式

  1.推免选拔。具备高校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向“国优计划”培养高校提出申请,经考查合格可通过推免方式被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攻读“国优计划”培养高校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生。

  2.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国优计划”培养高校面向非教育类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结合学生专业课成绩和面试等综合考察学生从教潜质,按照“优中选优,严格规范”的原则,遴选“国优计划”研究生。

  培养:系统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

  在培养方面,“国优计划”培养高校通过自主培养或者与师范院校联合培养的方式,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系统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包括不少于18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内容,以及不少于8学分的教育实践,强化师范生专业素养培养与教学基本功训练。

  《意见》还提出,支持培养高校为推免录取的“国优计划”研究生设计教师教育先修课程,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指导学生从本科第4年开始学习。

  鼓励高水平高校面向全体在读学生普遍开设教师教育选修课程,“国优计划”研究生本科阶段选修教师教育课程所获学分可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相关模块课程学分。

  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支教实践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教育实践学分。

  攻读非教育类研究生学位且修完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的“国优计划”研究生,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同时获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和方案设计报告等都可作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从教激励:纳入免试认定、探索“订单”培养

  在从教激励方面,“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此外,探索建立“双一流”建设高校与优质中小学的“订单”培养合作关系,支持优质中小学与“国优计划”研究生签订“订单”培养协议。“订单”培养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约定到相关中小学任教。

  在招聘方面,《意见》提出各地要将“国优计划”研究生作为基础教育教师人才,做好引进工作。精心组织中小学到相关“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在当地举办专场招聘会,开辟从教服务“绿色通道”,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与中小学签订就业协议。

  在毕业生专业发展方面,培养高校要建立从教毕业生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持续给予支持,特别是支持从教的“国优计划”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意见》还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要创造良好条件,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创新开展教学,优先安排参加国家级教师培训、支持管理岗位锻炼等,有计划地帮助“国优计划”研究生成长为基础教育领军人才,担任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引领地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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