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60周岁以上老人!江苏七部门联合发文!

栏目:教育平台  时间: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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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突破1800万,其中失能失智老年人和半失能老年人总数累计133万。与老龄人口快速增长不匹配的是,江苏的养老护理人才存在不足,专业化老年照护人员缺口近27万名。

为破解这一难题,日前江苏省民政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多项利好举措。

补缺口!五年培养不少于15万名养老护理员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1年底,江苏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养老服务人员培养培训制度、养老服务人才保障激励制度全面建立,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稳步扩大,从事居家上门服务、社区看护照料、机构长期照护等相关工作的养老护理服务人员总数不少于10万名。

到“十四五”末,支持养老服务人才发展进步的政策法律环境、社会认可环境和行业市场环境更加成熟,全省新增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10所以上,毕业生年均超过3000人;从事各类养老护理服务的专业人员总数不少于15万名,其中通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不少于10万名。

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落实养老护理员政策待遇

《实施意见》明确,各设区市民政部门除了对在岗养老护理员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外,还鼓励养老护理员参加继续教育并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分成绩可作为养老机构招聘人员的重要考量。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期间,对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鼓励发展“互联网+培训”新模式,开发养老护理员线上培训课程。

《实施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人员参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022年底前原则上所有与养老护理员关联的政策待遇,应当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作为依据。

鼓励引导护理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养生保健等相关医疗专业毕业生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从事为老服务相关工作。

进一步规范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发展,到2022年底前各设区市均要建成2-3所面向院校学生、企业职工和各类社会人员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

取得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颁发的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在养老护理岗位从事工作满2年后,分别给予不低于500、1000、2000、3000、5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

鼓励各地制定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政策。养老护理员属企业劳务派遣性质的,根据规定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同时,将养老护理列入江苏技能状元大赛,进一步完善畅通养老护理员职业晋升通道。

创新医护人员支持政策

加强医养康养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退休医生和护士到养老机构中的内设医疗机构工作,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满足失能(失智)、住院、临终关怀等老年群体的护理服务需求。医疗护理员在养老机构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通过相应程序评转通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认定,并享受养老护理员一次性岗位补贴和月度护理岗位津贴待遇。

鼓励医务人员到养老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执业,与其它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于社区或乡镇举办的养老机构,符合条件要求的,可申报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鼓励养老机构配备康复治疗、公共营养、能力评估、心理咨询等专业人员。鼓励引导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定向委托培养养老服务企业急需的医养康养专业人才。

稳步实施养老服务领域“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涉老专业的在校生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各地开发“失能失智照护员”、“上门照护师”等养老服务细分工种。

推广养老服务职业经理人制度

引导专业人才跨行业加入

《实施意见》鼓励现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社工职业水平考试、社工学历及学位教育。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设立社工科(室、站),养老服务类事业单位可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与社工服务机构合作。到“十四五”末,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达到1人以上。

同时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能力,推广养老服务职业经理人制度。探索在全省范围建立养老服务职业经理人人才库,为职业经理人提供专业、规范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资质认证。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国有企业,在养老服务类国有企业中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

实施“物业+养老服务”、“家政+养老服务”、“护理+养老服务”行动计划,引导更多专业人才跨行业、跨领域参与养老服务。鼓励从事执业护士、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等职业的人员申报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拓展养老护理员入职渠道。

提升认同感

健全人才激励褒扬机制

江苏将开发省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于涉嫌严重违法失信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依法列入养老服务联合惩戒名单,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措施。

对在省内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5年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由县级以上地方财政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定期调查发布养老护理员市场工资水平,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合理制定养老护理员薪酬等级体系。广泛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组织开展评优评选活动,选树优秀典型,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深化产教融合

本科院校设置养老服务专业

支持各类本科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管理相关专业,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政策支持力度。鼓励设区市民政部门发挥行业优势,与本科院校开展合作,共建养老服务学院和涉老专业。

将养老服务列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支持相关院校联合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加强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全面参与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落实税收支持等政策,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养老服务企业。

95128!记住这个号码!

95128

老年人打车可拨这个电话

年底前正式开通!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加快推广应用95128约车服务电话号码(简称95128电话),更好地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

通知明确,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细化明确本省份推广应用95128电话的工作目标、推进计划,确保本省份不少于50%的地级及以上城市9月底前上线试运行,年底前正式开通使用。95128电话运营单位应具备服务能力,确保提供24小时服务。

通知全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应用95128出租汽车约车服务电话号码的通知

交办运函〔2021〕9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和《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的通知》(交运发〔2020〕131号)要求,切实办好2021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加快推广应用95128约车服务电话号码(以下简称95128电话),更好地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广应用95128电话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对包括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在内的一系列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2021年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安排,坚持公益属性,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加大推广力度,切实发挥95128电话对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的服务保障作用,确保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便利。

二、统筹做好95128电话推广应用工作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细化明确本省份推广应用95128电话的工作目标、推进计划,确保本省份不少于50%的地级及以上城市2021年9月底前上线试运行,2021年底前正式开通使用。已开通其他约车电话号码服务的城市,也要加快开通95128电话,作为本地出租汽车约车服务的统一入口,或与其他号码并行,共同为广大乘客提供约车服务。

三、创新运营服务模式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行业各方力量,优选和培育95128电话运营主体。鼓励依托既有呼叫中心、企业调度中心等开通95128电话,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95128电话运营单位应具备服务能力,确保提供24小时服务,保证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鼓励通过虚拟座席、云平台等运营模式,探索开展一键派单、语音转发等服务,降低运营成本。

四、切实做好运力保障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操作简便、响应高效、服务优质的要求,建立健全95128电话运行机制,择优选取巡游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运力保障。要督促指导95128运营单位,通过排号轮转、就近派单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各运力保障企业的积极性,确保95128电话高效运行。鼓励网约车平台公司参与地方95128电话的运力服务保障,探索开展线下结算等服务功能。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出租汽车企业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驾驶员服务的积极性,加强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五、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财政性资金支持,确保95128电话按时开通和稳定运行。对积极参与运营服务的出租汽车企业及个人,要优先给予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加分等奖励措施。部将研究制定95128电话运行使用评价制度,加强对各地95128电话运行使用情况的运行监测和评价。

六、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通过门户网站、车贴及新媒体等方式,多途径、多方位宣传推广95128电话。要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小程序、公众号等方式增加95128电话呼叫入口,提高拨打号码的便利性,方便广大乘客使用。要及时总结95128电话推广应用的有益做法和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报道,为95128电话推广应用营造良好氛围。

七、加强总结评估和信息报送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本省份95128电话推广应用情况,并及时总结评估。明确本省份95128电话推广应用工作的责任部门及联系人,2021年7月至11月期间,每月10日向部报送本省份已开通95128电话的城市名单和使用情况;2021年11月30日前对本省份95128电话推广应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报部。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受部委托负责95128电话的使用管理,供各地免费开通使用。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向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申请开通95128电话省级用户使用及管理权限,并填报申请表(见附件2),为辖区内各有关地市分配使用权限,并指导各有关地市加快开通运行。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要配合做好各地的95128电话开通使用、运行监测等技术支持工作。

联系方式: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电话:010-65293718,传真:010-65293703,邮箱:taxi@mot.gov.cn;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10-64488850,传真:010-65293600,邮箱:taxi@cttic.com。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6月11日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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