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漳州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和开学这么定!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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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

  芗城区教育局正式发布

  寒假通知!

  全区中小学期末教学工作安排

  一、2022年秋季学期寒假安排

  1.幼儿园、小学1-2年级和中职学校于12月16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2月17日起开始放寒假。特教学校参照小学低年级执行。

  2.小学3—6年级于12月23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2月24日起开始放寒假。

  3.初中(7—9年级)和高一、高二年级于2023年1月10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月11日起开始放寒假。

  4.高三年级于2023年1月18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月19日起开始放寒假。

  5.即日起至寒假前,各校不再开展任何形式的课后服务。寒假期间,严禁组织师生参加聚集活动。

  区属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变化,按照“一校一策”要求,对期末和寒假工作进行调整优化。

  二、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

  原则上继续按照我区2022-2023学年下学期的校历安排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提升科学精准防控能力,共同守护师生健康平安

  各校要科学精准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方式,深入宣传国家最新防疫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公共聚集场所,不去高风险区域。倡导外出时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距离等健康生活方式,切实增强疫情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守护自身生命健康安全。

  关于优化调整全县中小学校

  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各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进一步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的精神,科学精准做好我县校园疫情防控,最大程度保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漳州市教育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全市中小学校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提示函》(2022年12月14日)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现就优化调整我县中小学校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幼儿园、小学1—2年级和中职学校于12月16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2月17日起开始放寒假。特教学校参照小学低年级执行。

  2.小学3—6年级于12月23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2月24日起开始放寒假。

  3.初中(7—9年级)和高一、高二年级于2023年1月10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月11日起开始放寒假。

  4.高三年级于2023年1月18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月19日起开始放寒假。

  5.寒假期间,严禁组织师生参加聚集活动。

  6.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原则上继续按照漳州市2022—2023学年下学期的校历安排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各校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精准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方式,深入宣传国家最新防疫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公共聚集场所,不去高风险区域。倡导外出时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距离等健康生活方式,切实增强疫情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守护自身生命健康安全。

  漳浦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14日

  关于优化调整全县中小学校期末教学

  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进一步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的精神,科学精准做好我县校园疫情防控,最大程度保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漳州市教育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优化调整全市中小学校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提示函》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现就优化调整我县中小学校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幼儿园、小学 1—2年级和中职学校于12月16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2月17日起开始放寒假。特教学校参照小学低年级执行。

  2.小学3—6年级于12月23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2月24日起开始放寒假。

  3.初中(7—9年级)和高一、高二年级于2023年1月10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月11日起开始放寒假。

  4.高三年级于 2023年1月18日前结束本学期教学工作,1月19日起开始放寒假。

  5.即日起至寒假前,各校不再开展任何形式的课后服务。寒假期间,严禁组织师生参加聚集活动。

  6. 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安排原则上继续按照漳州市2022—2023学年下学期的校历安排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各校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精准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方式,深入宣传国家最新防疫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公共聚集场所,不去高风险区域。倡导外出时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距离等健康生活方式,切实增强疫情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守护自身生命健康安全。

  云霄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15日

  来源:芗城区教育局、漳浦县教育局、云霄县教育局

  编辑:aya

  监制:指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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