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地扔垃圾?浙江多地餐厅扔错垃圾被罚款 为什么?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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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据多家浙江当地媒体报道,有餐饮、物业管理公司和个人因垃圾混投而被罚款。

  4月18日,浙江宁波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白云中队,对一起混投餐厨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宁波市渔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且拒不改正,被罚款700元。

  4月17日,浙江海宁鸿翔科大置业有限公司,因垃圾混投行为,被处以1200元的行政处罚。

  这两家公司的处罚依据都是《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这份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019年3月,浙江金华开发区有两家物业,因未按规定收垃圾各被罚款5000元。2018年9月,浙江绍兴好地方物业有限公司因所管理的财源中心存在各类垃圾混合堆放的现象,执法局对其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除了企业,还有居民被罚。4月9日,浙江金华某小区居民因生活垃圾扔入厨余垃圾桶,被罚款20元。

  上述三个案例的依据则是《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这份办法去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单位和个人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最高处以3万元罚款。

  垃圾混投有何危害?以餐厨垃圾为例,据工程有限公司专家委员会秘书长乐家林,其特点是水分大,结构组份非常不确定。一年四季春夏秋冬都不一样,温度、水分和食物的构成,比如水果多少都是不一样的。

  这种湿垃圾和干垃圾混在一起送入垃圾焚烧厂处理,炉子运行状况难以控制,会有大量不可预知的产物产生。而民众对垃圾焚烧厂的担忧,就是垃圾焚烧厂的污染物排放问题。

  浙江的垃圾分类执法走在前列。今年,重庆、福州、上海、深圳等地区也将采用类似做法。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处罚力度较小,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逾期未改,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未按规定分类投放,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垃圾不分类投运,单位罚款5千-5万元,个人罚款50-200元。

  《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草案)》规定,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可处罚款500~1000元,对单位罚5000-10000元。

  这种不分类就处罚的做法学自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

  据《光明日报》,在日本,在马路边乱扔垃圾被“抓现行”,会被处以10万日元罚款(约合人民币6500元)。

  在垃圾收集区乱扔垃圾,处罚则更严厉。根据《废弃物处理法》第25条14款规定:胡乱丢弃废弃物者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万日元;如果胡乱丢弃废弃物的是企业或社团法人,将重罚3亿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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