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检察建议揭露的司法鉴定腐败:鉴定中心负责人收贿百万帮人降低酒精检测数值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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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封莉 北京报道

  一份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发给某协会的检察建议书,揭露了司法鉴定中存在的腐败。某鉴定中心实际负责人林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帮助3人降低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数值,共计收受贿赂110万元人民币。

  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揭晓了2021至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类十佳和优秀检察建议评选结果。《中国经营报》记者从最高检了解到,这份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管理问题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国十佳检察建议。

  记者注意到,这份检察建议显示,该院在审查林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中,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至2021年,林某某在担任某鉴定中心实际负责人期间,利用其负责某鉴定中心日常经营管理的职务便利,帮助史某某、任某某、张某降低血液乙醇含量检测数值,分别收受史某某40万元人民币、任某某60万元人民币、张某10万元人民币,共计110万元人民币。

  检察建议中提到,在办理上述案件中,该院发现某司法鉴定中心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存在多项问题,比如执行司法鉴定管理法律法规不够严格。林某某作为某鉴定中心党支部书记,却多次收取他人贿赂,指示鉴定人员降低他人血液乙醇含量检测数值,影响鉴定意见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客观性。这反映出司法鉴定人员未能正确履行好法律赋予的鉴定职责,未能严格执行司法鉴定管理法律法规。

  其次,鉴定人员通过对受检血样进行数次检测并取平均值的方法,得出最终检测结果,并以该结果为依据出具不实鉴定意见书。这反映出司法鉴定人员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有所欠缺,未能做到将党纪法规、鉴定规范、严谨客观与廉洁自律的行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林某某在2019年至2020年数次经人请托,指示鉴定人员出具不实血液乙醇含量检测鉴定报告。这反映出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不健全,未能做到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干预鉴定活动情况。同时,行之有效的外部监管缺位,使得不实鉴定等违法违规行为钻了空子。

  司法鉴定对于推动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河西区检察院在检察建议中提到,“金钱、人情、虚假”鉴定等是司法鉴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影响司法公正,使刑事违法者得以逃避法律的制裁,还有损司法鉴定公信力。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推动公正司法,河西区检察院在检察建议提出,建议该协会引导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自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技术操作规范等,规范鉴定程序,保证鉴定结果真实客观。

  河西检方还建议鉴定机构在受理酒精检测委托时应先对送检血样进行拍照,并记录送检血样的量、性状、密封状态等情况。在对送检血样进行正式检测过程中应全程录音录像,保证检测程序依法合规进行,检测结果真实客观。

  河西区检察院建议开展鉴定人员教育培训活动,加强法治与职业道德建设,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一方面,对内部人员干预鉴定活动的行为,督促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如实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加强内部制约和监督。另一方面,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受理投诉和会员申诉,建立健全司法鉴定负面清单制度,及时通报典型案例。针对群众投诉举报的个别鉴定人及机构不实鉴定等违法违规执业的问题,加大行业惩戒力度,整治顽瘴痼疾,促进整顿工作走深走实,真正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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