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秋季起施行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用“函授”等名称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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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8月17日印发《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函授”“业余”的名称,统一为“非脱产”,主办高校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等,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教学。

  《实施意见》提出,主办高校应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办学定位、办学条件,遵循聚焦特色、控制规模、保证质量的原则,举办相应的学历继续教育,强化学历继续教育的公益属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统一通过成人高考入学,统一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统一最低修业年限,统一毕业证书。推动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举办“少而优、小而精”的学历继续教育,地方高校重点举办“服务地方、办学规范、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学历继续教育,高等职业学校重点面向一线从业人员,举办服务“知识更新、技术提升”的学历继续教育。

  《实施意见》还针对教育教学环节提出了一系列规范性要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齐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规范教学组织实施,加强对线上教学和线下面授的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办学基本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要求,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管理,加大对优秀继续教育教材的支持力度;严格规范校外教学点设置条件和程序,控制布点数量和范围等。

  《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地、各主办高校加强党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保障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经费投入机制,完善违法违规广告治理工作机制,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发展营造清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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