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不一样的新生思政课:何俊法官南农大开讲《民法典》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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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民一庭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说到大学的思政课

  大家一定不会陌生

  但如果说法官来给大学生们讲思政课

  那会是什么样的场景呢

   玄武法院民一庭庭长何俊就接到了这样的一份邀请——于2020年11月17日,前往南京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为一批人文学院的本科新生们讲一节法治课。

  庭审进校园

  这是南京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的第一届思政课“法庭进校园”实践教学活动。课程分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由师生们共同旁听了一场真实的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庭审。

  一切就绪,准备开庭啦~

  开庭

  案情简介

  原告詹某系我区红山路曹后村某小区一楼业主,其房屋院子内的玻璃顶被一块瓷砖砸中导致毁损,警方无法查明原因,无奈之下原告只得将其同单元楼上全部业主以及物业公司诉至本院,要求赔偿。

  庭审进行时

  庭审现场

  法治小课堂

  第二部分则是由何俊法官进行题为《

  的法治意义》的知识宣讲。何俊法官首先从此前刚结束的高空抛物、坠物案件出发,谈到了《侵权责任法》与《民法典》关于高空抛物、坠物相关条款的规范变化情况,指出了这种规范变化对于法律适用的可能影响以及实践困惑。 随后,何俊法官向在座学生们阐释了《民法典》中上述规范改变的法理内涵,即,侵权法和自由的保护有着非常大的关系,通过侵权责任承担和行为自由的平衡,让人们生活在一个自由的空间里,这是对于以人为本的人文价值的强调。

   南京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付坚强教授称,何俊法官的上述报告,从一个具体的司法案例切入,展现了《侵权责任法》与《民法典》的规范变动情况,揭示了变动背后的法理意涵,阐明了《民法典》的法治意义,为南京农业大学的师生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法治教学。

  师生齐称赞

  南京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了200余名师生全程参与了庭审和宣讲。师生们纷纷表示将庭审“搬”到大学校园内,真案真审,原汁原味,为大学生们呈现了一堂堂生动真实的法治课,也令法学学子们在“家门口”接受了真实的实践教育。

  通讯员:鲁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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