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开设“公务员专业”,不能等同“考公”培训班
大学自主开设微专业,也要避免急功近利。
全文1498字,阅读约需3分钟
文/蒋理(媒体人)编辑 迟道华 校对 赵琳
▲3月18日,在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的智能电网大楼,电工师傅潘国才指导学生组装智能配电箱。资料图。图/新华社
3月18日,“西南大学开设公务员专业”话题登上微博热搜第一,引发热议。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3月17日,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发布“公务能力与公务员文化素养”微专业招生简章。招生对象为西南大学大二及以上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学制1年,学分24学分,学费1920元。课程计划里包括申论概论、行政能力测试基础、公文写作等。
对此,有网友质疑,教育部门怎么批准高校开设这种以考公务员课程为主的专业?但也有网友支持,称“考公机构开始慌了”,“整挺好”……
对于高校来说,开设怎样的微专业,学校有充分的自主权,但要让微专业起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改革成效,需要各学院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办学条件推出。重要的是,开设微专业要避免急功近利。
微专业与面向高考生招生的专业不同,是近年来各高校正在探索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具体而言,就是在本专业课程学习以外,由学校各院系围绕某个特定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针对学生某项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
微专业面向全校学生,由学生自主选择,相比传统专业的课程设置,微专业的课程具有复合、个性、灵活等特点。学生通过微专业的学习,虽不能获得专业学位证书,但可以获得学习证明以及相应学分,并可以提升综合素养以及就业竞争能力。这一改革,因此受到不少学生欢迎。
所以,设立微专业并不需要教育部门审批,不能把微专业误读为纳入招生体系的专业。据报道,当前,我国已有不少高校开设微专业,如北京大学开设了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微专业,武汉科技大学则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试点,设有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智能医学、创新创业管理等5个微专业方向。
但微专业怎么开设,也是有讲究的。之前高校开设的微专业没有怎么引发舆论关注,是因为这些微专业基本符合学生的期待。而该大学“公务能力与公务员文化素养”微专业引发争议,则源于当前存在的公考热。
比如,有网友就认为,这其实就是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把公务员培训课程作为学分课程,实行按学分收费,有助长公考热的嫌疑。
事实上,该微专业的招生简章,就明确“系对标公务员和行政事业公务人员公开遴选所需核心知识而建设的应用型专业”。报考公务员,是当前很多高校毕业生的选择,从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角度看,开设相关的微专业,无可厚非。
但是,也需要避免一种走向,即高校办学以就业为导向变得功利化,把本来应该以能力为导向培养学生的大学变为职业培训所、考试培训所。
我国已经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普及化时代的高校,通常有两种办学定位。一是实行通识教育,以能力为导向办学,重视培养学生的基本能力与素质;二是实行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办学,重视培养学生掌握就业所需要的技能。
高校应该形成自身明确的办学定位,这才能基于办学定位,探索符合本校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微专业,也需要以符合本校办学定位为前提。
否则,如果学生有考证考级的要求,学校就围绕考证考级,对标社会上的培训机构,推出相应的微专业,其核心课程就成了培训课程。如此,就难免会让微专业变异为培训班,而忽视对学生综合素养的培养。
举报/反馈
最近更新继续教育
- 黄山屯溪区:秋风迎诗意 教研唤灵思
- 给您提个醒!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别忘了办,认证时间可以自己挑个好记的日子
- 雄安新区城市鸿蒙生态正式启动!
- 打破规模天花板:复杂科学怎样框定企业幂律增长路线图?
- 根植文化自信 福建师大少数民族学生与艺术名家面对面
- 兰大师生参加第18届锕系及裂片核素在地圈中的化学与迁移行为国际会议
- 祝贺!兰大校友吴照华夺得2023年世界武搏运动会男子刀棍全能金牌
- 以更强信心冲刺决战目标
- 原创突发!记者曝出争议猛料,球迷吐槽:中超联赛就是个天大的笑话
- 观烟台·观商务丨刚刚,烟台在这里温情亮相
- 华中科技大学校长尤政:校友已成为学校的一张亮丽名片,和一笔宝贵财富
- 66年血脉情缘历久弥深,“交大”回来了丨西南交通大学唐山园区正式启用
- 朱钰峰出席第十三届苏港澳青年发展论坛
- 新西兰留学申请
- 自主与合资企业频出招,海外出口成弱势车企“救心丸”
- 托福写作如何得高分
- 海南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沈义俊:培养海洋科技人才 助力海南海洋强省建设
- 综测推免双第一,保研上财,她用行动创造不凡
- @毕业生:收藏好这份秋招指南 让你“遥遥领先”
- 托福雅思哪个难考
- moto razr 斩获双 11 小折叠多项销量第一,还公布全新智变柔性屏新机
- 着眼国家战略需求培养高素质人才
- 促进贸易畅通 推动经贸合作迈上新台阶
- 双峰县教育系统:厚德仁爱尊老爱贤 凝心聚智共谋振兴
- 郝明金出席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第七次代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