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周谈 | 网络爆破:别让教育的殿堂沦为暴力的围场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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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新郑市第三中学的一名历史老师上完网课后在家中猝死的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

  11月2日凌晨,一位网名为“小小沼泽酱”的网友发长文称“……十月中旬开始,新郑的所有高中都开始进行网络直播上课,也正是这个时候,逼死我妈妈的网络暴力已经开始了……最终,2022年10月28日晚的那场直播,凶手变本加厉,用各种恶劣下作的手段扰乱直播课堂秩序,不顾我妈妈的再三劝阻和维持纪律,前后通过语音侮辱、共享屏幕干扰课件投屏等多种方式再三刺激我妈妈,最终我妈妈情绪激动落泪退出了直播课堂。再次有妈妈的消息已经是两天后了,我妈妈因心梗去世,独自死在家中……”。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新郑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事属实,正在讨论方案。

  

  刘老师的女儿还上传了两段由学生提供的网课录屏。录屏中,刘老师正在上课,有两个账号不断地进入课堂,播放音乐、大声喧哗,并对刘老师进行辱骂,中途一位女同学出来制止,提出“要不把主持人转给我吧”,刘老师因操作不熟练,未能操作成功。两个账号转而开始攻击那位制止的同学。短短几分钟的录屏里,充斥着污言秽语、吵闹和不停的咒骂。

  

  事发后,多名学生表示,刘老师平时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确实不是第一次经历这类事情了,并后悔当时未能为刘老师勇敢发声。虽然目前还无法确认刘老师的猝死是否与该事件有关,但此事件一经报道,便引发了广泛关注。

  至此,一个由网暴衍生的新词语出现在众人眼前:“网络爆破”。所谓“网络爆破”多指一群人有组织地通过内部人员分享的网课会议号进入直播课堂,进行干扰直播课堂秩序的一系列极端行为。

  

  据了解,今年9月6日,沈阳某学院大学生上网课时就遭他人恶意闯入,有人开麦唱歌,甚至公然刷屏“老师我喜欢你”,几番叫停都无果。广东深圳某高中生小薇也是“网课爆破”的受害者。据她回忆,不久前的一次网课,几个捣乱者冲出来怪叫,紧接着网络教室一下多出十几个人,一直吵闹,放视频把老师的屏幕挤掉,不断刷屏、玩梗,语言极为粗俗,给老师和同学都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但即使是面对如此恶劣的行为,施暴者也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名疑参与当天“网络爆破”的当事人现身,称自己是入侵网课的人之一,听说骂人就有钱才进去的,自己只是开玩笑骂了几句而已,没想到有人会因此而死。还有网友评论:“扛不住压还当老师干嘛”、“骂老师也不是一回两回,就她心理素质不行”。自己违反公德和法律,扰乱秩序,却归因于老师的心理素质不行。难道心理素质强的人就可以随意辱骂吗?

  

  此事一出,有记者潜入“网络爆破手”的群,了解到“网络爆破手”并不是什么高深的网络技术黑客,多半是一群无所事事的学生,并且参与网络爆破给出的价钱极为低廉。有些学生不喜欢学习,便通过捉弄老师来取悦自己,将会议密码泄露给爆破手,使他们能轻松地进入课堂,还有些是早已辍学,敌视老师、敌视学校的年轻人,他们通过污蔑、表白、玩梗等多种形式进行“网络爆破”,甚至有的“爆破手”假装自己是爆破群里良心发现的内鬼,要跟老师私聊讲出“实情”,并随便找一个名字栽赃陷害,一些无辜的学生因此受到牵连。

  据了解,这些“网络爆破手”偏向于挑选那些年纪稍微大一点、对电脑操作不熟练的老师下手。在网络爆破群里,“爆破手”们讨论各种恶搞的方法,分享低俗、暴力视频,还会洋洋得意地分享战绩,他们将老师被气哭,慌得手忙脚乱的场景录屏下来,津津有味地议论“别的老师遇到这种情况,还能冷静开个禁言,她连全员禁言都不会,急得都快哭了”,扬言“下次再遇到她,给她电脑整废了”。他们以自己未成年为由,认为自己只是开个玩笑,并不会受到太大的惩罚。类似这种有组织的网络暴力活动,曾一度在网络上掀起阵阵“血色狂欢”。

  早些年,一群网友就开始有预谋地对某个帖子进行集中言语攻击,随后,不法分子们转移阵地来到了网课平台,开始扰乱网课秩序。但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网络暴力,也无论施暴者是什么身份,都严重影响了网络和社会的公共秩序。他们的行为也在网络空间留下了痕迹,必然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教书育人本是高尚的职业,使人懂知识明事理,成为一个高尚且脱离低级趣味的人,而现在的部分青少年却对这个职业缺乏基本的敬畏之心。如此大胆公然地将教书育人的课堂变为发泄找乐子的场所,损害了老师的名誉和声望,更损害了社会和网络秩序。

  11月4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老师发布视频,分析了网络爆破背后的法律责任。罗翔老师首先表示:“这种行为真的让人感到非常非常愤怒,因为同为教育工作者,我时常能够把自己带入进去。我在想,如果我面临类似的情境,会如何作为?”

  同时,罗翔表示,对于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教学秩序,现行法律提供了许多规制之道,无论是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都有相应的惩治措施。尤其是对公然侮辱他人,现行法律第246条就规定了侮辱罪,以暴力方法或其他手段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指出,在司法实践中,公然侮辱他人罪如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那就可以由亲告罪转变成公诉案件。

  

  

  目前,受制于各方面的因素,网络暴力仍很常见,例如前几天获得今年飞天奖视后的演员热依扎,也曾有过类似的经历。2019年按自己喜好穿搭的热依扎因为一张黄色吊带的机场照,遭到了大规模的议论,污言秽语大量袭来,热依扎多次正面回应,公开了自己重度抑郁和重度焦虑的症状,但恶意之声并未因此消退,热依扎没有选择忍气吞声,在她看来,正是因为对话语空间的一再让渡,明星才成为了一个又一个人形立牌,漫长的网暴在她向部分辱骂她的网友发起诉讼后结束。这种网暴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权益,给个人身心带来极大危害,同时混淆是非,影响大众的是非判断,损害社会公德,影响社会风气,亟需整治。

  为此,国家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于网络空间的管控。同时对于未成年故意违法违规,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联系之前13岁男孩故意杀害10岁女孩等案件,可以综合考虑现在儿童、青少年的心智发育特点,完善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应处分和惩罚;其次,学校也可以对老师进行一定的电子产品使用培训,以更好地应对恶性事件的发生;网课平台方面可以完善相关功能,采取一定技术手段对“网络爆破手”进行拦截、强制驱除等;最后,最重要的还是需要网民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自己的媒介素养,增强网络空间也处于法律的管辖范围下的意识,明确自由的边界,正确地发表言论。

  

  写在最后,尊重他人、恪守公德、维护网络和社会秩序,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要用网络爆破的手段,让教育的殿堂沦为暴力的围场。

  图片来源于网络

  文字|珞新传媒 新闻部 刘艺博

  编辑|珞新传媒 新闻部 高子轩

  运营 | 珞新传媒 新媒体部 徐佳钰

  审核 | 李烽 珞新传媒 罗雪晨 新媒体部 苏睿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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