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夜,让大清皇帝为兰溪揪心:一百二十年前兰溪冰雹灾难叙事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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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予新(原创)

  前言

  多年前,我收集到一批兰溪地方乡土文书,内有西郊大路口村二份清代故纸文书,内容是因自然灾难,村民向知县打报告,请求救济并减免赋税。在金华市方志办袁朝明主任的热心帮助下,我检索清代新闻报刊《申报》的原始文献,找到与上述事件相关的一则资料。接着,我又在《清实录》上检索出这个事件的相关记载。这二份地域性非常窄小的乡土文书,它的叙事居然能在当年最著名最有影响力的新闻报刊《申报》、严肃神圣的国史(《清实录》是编纂《清史稿》的基础)载体上找到契合点并能“同频共振”,这在兰溪史志上是绝无仅有的,觉得很有必要深入挖掘这件史实,并披露于众。

  一、大路口村民的求救

  大路口村的二份清代故纸文书都是村民禀告兰溪知县的呈文,第一份题为“灾风巨雹,田地倾尽”,请求知县派人“诣勘详报,以救民生事。”内容是陈述一场罕见的自然灾害情形:“西乡十七都三图,各庄迭年灾歉。收成满望,大小两麦,以及油菜等项,接济民生,将及成熟之际。不料,祸于本月初一夜,更深时分,忽遭巨风暴雹,使身等田地、麦粮以及油菜、秧苗,并各村房屋、宗祠、古庙倾坍一光,人口压遭毙命。”这场风雹的灾难性后果非常严重,“非但莫能度活,抑且棲身莫可居住,如此巨风雹,累农命,莫可为生,苦之莫及矣。”农作物、房屋都被摧毁,生计无着落。请求知县将灾情上报,并申请给予救助。

  这份报告是以“十七都三图”为主体单位,代表“三图”各庄(金村、沈店、西洪、牛角塘、上黄、高家、洪思、温塘边、大路口、陈下村)向知县禀告灾情。时间落款用了一个颇奇怪的纪年方式:“国主廿八年三月初四日”,没有表出具体年号,但仍然可知是光绪二十八年三月初四日(1902年4月8日),三月初一日(4月5日)风雹发生,初四日上报知县,相隔了三、四天,可能是图、庄二级灾情统计需要些时日。

  第二份是“西乡十七都三图大路口庄”耆民徐某人的禀告,开头是报告灾情:“切缘于本月初一夜,灾风暴雹,田地大麦、小麦、油菜、秧苗等项,忽遭倾坍一光,以及庙宇、宗祠、香火厅、房屋、人口压伤之类。”同时申述目前村民的窘况:“身等宗祠众厅及各户房屋,莫可居住,目前口食无度,如此巨风雹,累农命,莫可饔飱。”没有地方居住,衣食无着。不过,这份禀告与第一份不同,第一份是请求救助,渡过眼前的难关。而这份禀告是考虑到当前交纳田粮赋税的时限问题:“上忙征粮宽限日期,待至秋收,上下忙並以并完,不敢少欠。”耆民徐某人请求知县宽限交税日期,缓交“上忙”,等到秋收,上、下忙一并交纳,保证不欠。清代征收田赋分上下二期,规定地丁钱粮在农历二月开征,五月截止,称为“上忙”。“下忙”的征收期是八月到十一月。

  

  二、兰溪知县的对策:荒政

  大路口村民将报灾文书送到兰溪县城,接收人是知县忠满。光绪二十七年(1901)三月,忠满得到浙江藩司(布政使)的指派,接替署理兰溪知县张介禄的职务。忠满不是正任兰溪知县,他是以“候补知县”的身份署理(代理)兰溪知县,而张介禄是以“即用知县”的身份前往镇海县署理(代理)知县职务。

  忠满接到灾情报告,随即启动“荒政”程序。荒政是古代各级地方政府应对突然发生的灾荒而采取的救灾政策和各种措施,有相关预案和一定量的物资储备。

  古代,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一旦遇到不可抗力的突发自然灾害,很容易引发社会动荡,动摇甚至颠覆统治根基。荒政在西周时期已初具雏形。宋代,赈灾救荒措施的市场化与社会化趋势得到发展。荒政从政府独揽向市场调动、社会参与转变,其中,仓制占有重要地位。

  清代是荒政发展的鼎盛阶段,救灾措施制度化、办理赈务组织周密、立法严格是其特点。清代前期,荒政执行比较好。道光以后,国力变弱,吏治渐坏,荒政弊端丛生,乃至有名无实。这种状况在清《光绪兰溪县志》中,也能找到一些印证资料。

  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兰溪在各乡设立常平仓、社仓,鼓励富裕民众捐献粮食,备赈灾荒,因此又称义仓。这些义仓毁于明末清初的战火中。

  清顺治十一年(1654),朝廷下诏要求全国各府州县建立预备仓及义仓、社仓,积储备荒粮食。由于年久失管,兰溪各仓的储备粮消耗殆尽,粮仓也被火烧毁。

  乾隆二十三年(1758),兰溪知县左士吉捐出一部分工资,倡导全县民众捐献粮食备荒。左士吉建立九处储备捐献粮食的社仓,分别是县衙东面三贤祠旁的在城社、东乡板桥社、南乡皂洞口社,西乡的水亭社、诸葛社、永昌社、黄店社,北乡的香溪社、石渠社。嘉庆三年(1798),九处社仓储备的粮食合并到常平仓,城乡各地的社仓空空如也,逐渐被废弃。到了道光年间,社仓已是形同虚设,后来都毁于战火中。

  清代前期,朝廷对各地突发性自然灾害的救济工作做得还是比较到位的。清康熙年间,朝廷对兰溪几次救灾行动均记载在《光绪兰溪县志》“蠲恤”中。一、康熙三十八年(1699)九月,户部批复同意减免受灾的兰溪、龙游二县赋税六千二百二十两白银。二、康熙四十年(1701)正月,户部批复同意减免受灾的兰溪、金华等五县上年度赋税三万五千六百三十九两白银,并允许开仓赈济灾民。三、康熙五十五年(1716)七月二十二日,户部奉旨减免受灾的兰溪、龙游、建德、淳安、遂安、寿昌、桐庐等七县赋税。四、康熙六十年(1721)十一月,户部批复同意减免受灾的兰溪等五县赋税银两。

  雍正朝至光绪朝的因灾减免赋税记录,在《光绪兰溪县志》上找不到片言只语,这是非常奇怪的情况。说明清代前期的荒政成效有目共睹,而中后期的荒政乏善可陈。

  话题回转,忠满手中的荒政“筹码”实在很少,他只能动用非常有限的资源,安抚灾民,处理善后,尽量不让灾民流离失所。忠满很可能同意了西乡十七都三图大路口庄耆民徐某人的请求,暂时答应广大灾民缓交“上忙”,等到秋收季节,上下忙一起交纳,这也是为政者在非常时期的正常善举。然而,正是这样的善举,导致忠满在半年后突然遭到解职,并惹上一系列的债务麻烦。与此同时,忠满将灾情损失汇总,逐级上报金华府、金衢道、浙江巡抚衙门,请求朝廷支援。

  三、国史为兰溪留一笔

  忠满的报灾公文层层上报后,浙江巡抚任道镕终于把兰溪的风雹灾情奏报给光绪皇帝。任道镕(1823--1906),字砺甫,别字筱沅,晚号寄鸥,江苏宜兴人。光绪廿六年十月七日(1900年11月28日),他由河南巡抚转任浙江巡抚。光绪二十八年四月初七日(1902年5月14日)任道镕奏报:“兰溪县属,三月朔日,雷雨风雹交作成灾。”光绪皇帝当即御批:“著即妥为抚恤,毋任失所。”意思是赶快对灾民进行救济,不要让他们流离失所。光绪皇帝的御批距风雹发生日期已过了一个多月,但从他的批示看,那一夜的风风雨雨,的确让光绪皇帝揪了心。这份光绪皇帝的批示收录在《清实录光绪朝实录》,清代的国家编年史体系中,能留下兰溪这一笔,的确非同寻常。

  

  由于资料有限,我们不知道这一次兰溪风雹的全面灾状,只了解到大路口村一个局部的灾情状况。不过,当年的新闻媒体给我们留下了非常宝贵的文字信息。光绪二十八年五月初四日(1902年6月9日)出版的《申报》上,有一则题为“兰溪冰雹”的报道,消息来源是“宫门抄,任道镕片”,也就是浙江巡抚任道镕奏报给光绪皇帝的内容。

  这则报道比《清实录》记录详细些,也比兰溪西乡十七都三图村民禀告更全面。“据署兰溪县知县忠满禀报,三月初一日夜子时,暴风自西北方起,雷电交作,冰雹大至极,厚处积至二三寸,继又倾盆大雨,来势凶猛,屋瓦皆飞,历四刻始歇。衙署民房坍塌甚多,阖境以西乡为最,房屋十去八九,春花摧折殆尽,共计压毙七十余人。”报道中提到任道镕接到灾情报告后,当即用“电报”指令府县各级衙门迅速对灾民进行安抚救济,同时,任道镕还指示浙江布政使司筹集二千银元,紧急下拨给兰溪,组织当地乡绅有序地发放给灾民。仅仅二千银元的救济金,对于广大嗷嗷待哺的兰溪西乡灾民,虽说是杯水车薪,聊胜于无。但在江河日下的清代末年,也是荒政中的一抹异彩。

  四、忠满的仕途风暴

  身为代理知县的忠满在处置这场风雹灾难中,疲于奔命。然而,这场灾害后果还直接导致他的仕途发生非常严重的危机,让他背上沉重的债务,这是他始料不及的。

  忠满,字若虚,满州正红旗人,监生。在署理兰溪知县之前,他还署理过余姚知县。清光绪《余姚县志》卷十八“职官表”有他的任职记录:光绪十六年(1890)署,十七年(1891)卸任,由南海人周炳麟接任。光绪十九年(1893),忠满又代理余姚知县,同年,周炳麟复任,他离职。光绪二十七年(1901)三月,忠满署理兰溪知县。

  

  光绪十九年(1893)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忠满从余姚离职到署理兰溪知县这几年时间,我查不到他的仕途记录。不过,有一则记录似乎与他有些瓜葛。光绪二十一年(1895),甲午战争失败,刘永福率台湾军民抵抗日军占领,他任命安平知县忠满护理(临时代理)台南府知府。为了筹集军饷,以“护理台南府正堂忠”的名义发行台南官银票。同年8月,忠满离开台湾。

  

  (网络图片)

  做过台南府临时知府的忠满与担任余姚、兰溪知县的忠满是不是同一个人?目前尚找不出确切证据。如果真是同一人,那么,这位忠满大人的履历相当丰满,仕途上的风波也传奇不断。

  给忠满带来仕途风暴的是浙江巡抚任道镕,同样这位巡抚,上半年他鼓励忠满尽心尽责做好荒政工作,下半年,他就对忠满进行“清算”了。

  因身体原因,光绪二十八年九月五日(1902年10月6日),任道镕向朝廷提出辞去浙江巡抚职务,得到批准。辞职后的任道镕没有马上交卸工作,他仍以“头品顶戴开缺浙江巡抚”的名义向朝廷奏报,要求将署理兰溪知县忠满革职查办。

  

  忠满遭革职查办的消息仍然是《申报》批露的,刊登在1902年12月25日出版的报纸上,据本年十一月初八日(1902年12月7日)宫门抄(从朝廷官方渠道透露的政务信息):忠满“亏短交款,延不清解”,任道镕会同闽浙总督许应騤(1832--1903),“请旨革职勒追完缴”。根据任道镕的奏报,忠满“亏短欠解司库光绪二十八年地丁正银九千六百八十六两三钱五分八厘,耗银三百八十七两四钱五分五厘,饷余银四十八两四钱三分二厘,米折正耗银五百四十五两二分四厘,又粮捐钱三千七十六千四百八十二文。”共计亏欠白银10667.269两、铜钱3076482文,两者折合,差不多总数达一万二千多两白银。这批不小的数目里,有一部分是西乡受灾村民欠交赋税。

  

  阴历十一月,虽是下忙征收的时间下限,但还没有进入本年度的年终结算。可是,金华府、金衢道及浙江布政使司的各级官员就急不可耐地对忠满进行“清算”,“迭经严催,迄未扫解,实属瞻玩。”指责他不认真收缴农民拖欠的田粮赋税。许应騤、任道镕两人则顺水推舟,联名会衔请旨将忠满革职,严厉要求他“勒限赶紧扫盘清款”,并且警告“如仍延宕,再行从严参办”。

  对忠满革职并追究经济责任的请示得到皇太后(慈禧)、皇上(光绪皇帝)的硃批:“着照所请,该部知道,钦此。”忠满黯然离开兰溪,接任人是苏锦霞,他是第二次担任兰溪知县职务。忠满的仕途生涯是否就此终结?债务是否清偿?不得而知。忠满有一首题为“自遣”诗:

  敢谓一官误,升沈任所之。

  觻紑箑不得,无事起常迟。

  浊酒醒残梦,秋花补破篱。

  闲临乞米帖。相对亦忘饥。

  这首诗的写作时间,目前考证不出。从诗意中,我们可以读出忠满对仕途又爱又恨又无奈的心态,一个清末小官员的形貌神态跃然纸上。

  五、历史上兰溪西乡风雹灾害

  2013年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兰溪市志》“第二编地理、第三节风雹等气象灾害、历史上的风雹灾害”记载:“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二月十八日,夜亥时大雨雹,雹如鸡蛋,十九都尤多,屋无完瓦。”十九都在西乡的甘棠乡大阜张、清胜塘、洪大塘一带。

  清代兰溪西乡的风雹灾害也有二条记载:“清同治九年(1870)十月初一夜,大风自西北来,西山雷鼓殿、芦塘殿、西上徐殿俱吹折,满堂岗凉亭柱离础尺许,而栋宇不坏”。“光绪九年(1883)四月初八夜,大风雨雹,西乡瑞山尤大,古木多有折拔者”。

  据《兰溪市志》统计,从明正德二年(1507)到民国期间,兰溪共发生大风雹14次,1949年至2004年55年间发生风雹34次。1902年4月5日夜发生的大风雹,死亡人数竟然达70多人,是兰溪历史上有记载的因风雹而死亡人数的最高值。这场风雹在《兰溪市志》中没有记载,今后修志应当添补。

  《兰溪市志》“第二编地理,第三节风雹等气象灾害,共和国成立后的风雹灾害”记载:“1972年4月18日18时13分和19日4时50分,诸葛、永昌、游埠等地大风夹有冰雹,刮倒房屋1645间,死5人,重伤46人,轻伤100人,死耕牛2头,伤7头,死毛猪71头,伤26头,造成供电中断,工厂停产。”童年的我亲身经历这一场可怕大风雹,当时恐怖的景象至今难以磨灭。(感谢慈溪高国明先生提供清《余姚县志》资料。本文具有原创著作权,转载须标注原文出处,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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