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什么背景下?让这个弘扬社会正气的策划诞生在《北京晚报》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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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3月4日《北京晚报》对“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的报道。

  瞬间

  一对老夫妻手捧鲜花,在三个儿子的簇拥下走进家门。看着身披绶带的儿子们,老两口倍感欣慰:田巨强、田巨勇、田巨刚三兄弟因为奋勇救火,避免了一场恶性事故的发生,他们仨同时被评为首届“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

  田家三兄弟以及其他十七位好市民的感人故事,一起定格在1992年3月4日《北京晚报》的报道中。

  时间回到1988年11月,《北京晚报》的一条新闻令人唏嘘。一名女子在龙潭湖附近的护城河落水,河边数十人围观,却无一人下水搭救。28岁的解放军战士方风前飞奔过来,连衣服都没来得及脱就跳入河中。让人寒心的是,围观者非但见死不救,反而对救人者冷嘲热讽。

  在这个背景下,一个抵制歪风邪气、弘扬社会正气的策划在《北京晚报》诞生了。

  1991年12月,《北京晚报》与首都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举办了首届“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评选活动。首都文明办原宣教处处长孙平回忆,根据方案,活动评出20位“好市民”,考虑到名额的限制,未将解放军和武警官兵以及公安干警列入其中。

  评选启动后,《北京晚报》每天都能接到读者电话或来信,18个区县也相继成立了“见义勇为好市民”推荐办公室。

  没多久,评选活动就遇到了难题。原来,在当年的8月3日,朝阳区发生一起火灾,田巨强、田巨勇、田巨刚三兄弟与邻居合力救火,三个人都受了伤。奋勇救火的田氏三兄弟,算1个名额,还是算3个?经过讨论,评委认为,三兄弟不应看作集体,而是作为单独的个体参评。

  1992年3月4日,首届“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表彰大会在市委的大会议室召开。20位“好市民”从市领导手中接过金色的奖杯,同时还被授予“首都精神文明奖章”。“好市民”于淑兰家住延庆山区,因为大雪耽误了时间。等于淑兰赶到会场时,颁奖仪式已结束。市领导又特意为她举行了“一个人的颁奖仪式”,让她热泪盈眶。

  2000年8月1日,《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此后,“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评选也随之转由市民政局组织开展。截至2022年,共有1026人获得“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殊荣。

  

  瞬间讲述人

  孙平

  首届评选中有一位获奖者叫于淑兰,家住延庆小川乡南天门村。她本人体弱多病,在特大暴雨中,她冒着泥石流的危险,从村办小学救出了十多名小学生。时任市委副书记的李志坚听完我们的汇报,非常感动,决定去延庆看望她。

  当时,从北京市区到延庆坐车要两个多小时,从延庆到于淑兰所在的村子,又要两个多小时。慰问时,于淑兰因为太紧张,突然晕倒了。村支书告诉我们,于淑兰怕家里没有菜招待客人,凌晨4点就上山去摘春芽了。这番话让我们感动不已,市领导表示,要为于淑兰修缮房屋,帮助她摆脱贫困,还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帮助深山区改变面貌。

  (原标题:弘扬正气 评选“首都好市民”)

  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记者 王琪鹏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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