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盐城某部2023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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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某部2023-2024年度50万元以下工程预发包单位选取项目项目已按工

  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单位自筹等。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针对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下的各类工程施工,某部房屋日常维修、

  应急抢修和零星维修改造项目,年总量约120万元,招标人选定3家供应商入围,招标人不

  承诺投标人在本项目能够获得项目总数量。

  2.2建设地点:盐城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估算价:年度约120万元。

  2.4项目编号:2023-JWHJJS-G1009

  2.5项目实施:3万元(含)以下项目,由入围供应商进行比价后选定签订固定总价合

  同;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项目,在入围供应商中随即抽取,按照基准价格乘以优惠率签

  订固定总价合同。(基准价由甲方委托第三方造价公司参照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规范》、50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09江苏省修缮定额、

  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定额、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14)、江苏省现行有效造价文件、盐城市造价信息等相关规定编制而成),本项目建立供

  应商评价机制,单个项目完工后,由需求单位对供应商施工情况进行评价。对于服务评价不

  满意的供应商,在下次项目选取时轮空一次,情节严重者,经本单位核实研究后,取消其入

  围供应商资格。对于框架合同服务期内未超过3次(含)不满意评价的供应商,可续签框架

  合同一年。

  2.6其他:验收方式:符合甲方要求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质保

  期限:按国家及军队现行有效规定执行,具体项目执行时另行明确;付款方式:3万元(含)

  以下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按季度集中支付;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项目,经验收合格后

  付至97%,待质保期满后付至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装饰装修工程二级

  及(含)以上资质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

  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

  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提供2022年9月至2023

  年2月的社保费缴纳材料。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

  过一项类似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零星施工或应急维修或房屋室内装修等)施工业绩,提供合

  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

  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

  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

  姻亲关系。

  3.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网站

  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

  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2023年3月21日17时至3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下载后不退。

  购标时请上传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

  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另外,需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申请购买表》原件1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0日14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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