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丨“班级群”绝不是教师“权利群”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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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来论丨“班级群”绝不是教师“权利群”

  近日,河南焦作沁阳市一名学生的父亲因在班级群内发表不满言论被老师踢出群聊,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河南焦作沁阳市一名学生的父亲发视频称,因为在班级群内发了一句“家长又有作业了”,不但被老师踢出群聊,还被老师打电话“教育”。19日,河南焦作沁阳市教育部门回应称,已介入调查。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班级群、家长群已成为家校沟通重要渠道,无论是学校、班级发布相关信息,还是家长有事与学校沟通,基本都通过这条“纽带”。然而,这种互联网群组越来越变味,有的群里发布的信息与教育教学无关,有的骗子混进群里实施诈骗,有的教师动不动就将“异见家长”踢出群聊……

  由于班级群是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来建群,教师自然就是“群主”,对群组有管理责任。按说,只要家长在群里不发布与教学无关的,或者不发布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群主”就应该允许家长“言论自由”。但实际上,部分教师把班级群变成了个人的“权利群”,可以随意将自己不喜欢的人踢出去。

  比如,上述家长在班级群里发了一句“家长又有作业了”,就冒犯了老师,被踢出群聊。坦率说,这种行为毫无道理,如果家长说的不对,教师可以明确指正,不应该将家长踢出群聊。一来,该家长失去了与学校和其他家长沟通的渠道;二来,该家长受到歧视或者说不公平待遇,不免心理上很“受伤”。

  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很难说该家长说对了或者说错了。据悉,教师要求学生写300字的心得体会,同时提出要求上交电子版。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布置作业的方式,既不能由此认为作业量超标违反“双减”规定,也不能认为就增加了家长负担。因为三年级孩子大多已经能自主完成电子版上传。

  即便孩子无法上传作业电子版,需要家长协助操作,也未必就能称为“家长作业”,因为这种操作比较简单。所以,家长的反应是否过度,值得商榷。但可以肯定的是,相关老师的反应明显过激了,不但将家长踢出了群聊,而且还打电话对家长“兴师问罪”,这不是一般的气焰嚣张,而是蛮横、无理。

  由此不难看出,班级群里符合教师利益的信息,教师就会高兴;一旦出现让教师不高兴的信息,随即对家长实施“封杀”,本该公平合理、规范管理的班级群,变成了涉事教师的个人“权利群”。此前,某地学校还出现,因为家长拒绝送礼被教师踢出班级群的事件。

  对教师所建的班级群、家长群、课目群等群组,必须加强规范管理,首先要约束建群教师的权利,使其不能随意利用个人权利清除“异见”家长。其次,对老师或家长发布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信息或违法违规信息,明确建群教师有删除权利。这需要学校加强监管,也需要家委会加以制衡。

  目前,有地方教育部门已发布禁令,如:禁止在家长群布置课后作业,禁止让家长检查作业或给家长布置任务,禁止要求家长和学生在群内交作业、打卡……从落实“双减”政策、减轻学生负担角度来说,很有必要。

  作者:冯海宁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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