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分配难 能动司法促和谐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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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补偿因分配引发家庭纠纷

  荣县法院

  积极走访、调查、沟通

  纠纷巧化解

  基本案情

  冯某与朱某系夫妻、原小井沟水库库区村民,婚后生育长子冯某1、次子冯某2、三子冯某3、长女冯某4。1996年,冯某、朱某、冯某4按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从荣县留佳镇某村某村民小组承包土地耕种。2003年、2014年,冯某、朱某相继因病去世。

  自2009年起,因小井沟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冯某家庭承包经营户2.414亩土地被依法征收。2021年5月,荣县留佳镇某村某村民小组开会讨论通过了《荣县留佳镇某村某组小井沟水利工程剩余征地补偿费和生产安置资金的使用方案》,冯某家庭承包经营户应分得征地补偿费78792.97元、生产安置资金12600元。

  该组其他承包经营户已按方案分得了征地补偿费用,但因冯某1、冯某2、冯某3、冯某4始终未能就上述补偿费用分配方式达成一致,荣县留佳镇某村某村民小组未予分配上述补偿费用,致冯某4到荣县法院起诉荣县留佳镇某村某村民小组,要求该组向其支付上述补偿费用。

  法院调解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不仅涉及征地补偿费用分配,还涉及到冯某、朱某的遗产继承纠纷,冯某4及其三位兄长曾多次就补偿费用分配发生吵闹,积怨颇深,若迳行判决,可能会加剧四兄妹之间的矛盾,不利于纠纷的化解。

  通过两次实地走访、一次开庭审理后,为了消除隔阂,一劳永逸化解四兄妹之间的积怨,依法妥善处理好案涉补偿费用的分配,承办法官经研判分析,多次通过电话做各方协调工作,向其释法明理,并邀请村组、镇街相关负责人背靠背、面对面进行调解。

  

  最终促成各方对征地补偿费及生产安置资金分配方案达成和解协议:由冯某1分得11880.99元,冯某2分得11880.99元,冯某3分得31880.99元,冯某4分得35750元。冯某4在和解协议签订后当即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案件回访

  经回访,荣县留佳镇某村某村民小组已按四兄妹自行达成的分配方案将案涉征地补偿费用落实到人头。

  至此,一起极易诱发衍生诉讼、影响家庭和谐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四兄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文稿:杨政

  原标题:《征地补偿分配难 能动司法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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