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需要区分“被乘数”和“乘数”?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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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的要求,本套教材中没有区分乘数和被乘数。也就是,在不涉及实际问题情境下,算式“4×6”既可以表示6个4相加,又可以表示4个6相加,4×6=6+6+6+6或4×6=4+4+4+4+4+4都是对的;反过来,6+6+6+6既可以写成4×6,也可以写成6×4,6个4(或4个6)相加既可以用4×6表示,也可以用6×4表示。而在具体实际问题中,比如“有6个小朋友,每人有4支铅笔,一共有多少支铅笔?”,4×6只代表6个4相加,当然这个实际问题也可以列出算式“6×4”。

  在解决实际问题教学过程时,教师要注意让学生理解各个数的意义,鼓励他们用自己的语言表达算式的具体含义,但列成算式不要区分“被乘数”和“乘数”的,即不要强调“被乘数”和“乘数”在书写位置上的人为规定。同样,在分数乘法的内容中,教材也不区分乘数的位置,处理的方法和整数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分数乘整数不但可以表示几个相同分数的和,还可以表示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

  教材进行这样的处理在数学中是没有问题的,同时减少了学生在学习中的“人为”障碍。学生在学习乘法时最重要的是体会乘法的意义,由于过分强调“被乘数”和“乘数”的区别,一是使学生将主要精力放在了这种区分上,而可能造成对乘法意义学习的忽略;二是,区分二者一直是学生学习中的难点,加重了学生不必要的负担,很多学生能够在具体情境中运用乘法正确地解决问题,而就是因为“被乘数”和“乘数”的顺序问题而导致“出错”,造成了自信心的挫伤。

  在回答这个问题的同时,笔者看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学院曹培英老师的一篇文章《关于乘法运算意义与乘法交换律的教学处理》,很受启发。文章在最后谈到的一段文字非常有道理,特摘录部分内容与大家分享:

  事实上,面对用情景图或文字表达的实际问题,如:共几个或“每袋有6个桔子,4袋一共有几个桔子?”

  学生一般都能分清6×4或4×6中的6表示每袋6个桔子,4表示有4袋。但再进一步要求学生概括:“这是求4个6,而不是求6个4”,就会有学生感到困难。于是,为了帮助这些学生,引进了各种各样的练习(包括所谓的“文字题”),越练越“玄”,越练要求越高……以往教学中,教学要求把握失当,也是造成或者说扩大“人为教学障碍”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正确定位“乘法初步认识”的教学目标,是解决问题的一条配套措施。否则,即使从一开始就让学生认识乘法的可交换性,并取消书写位置的限制,仍会存在“人为的教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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