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发展子公司与中核西北诉讼和解 被拖欠款超1000万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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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316.SZ,以下简称“亚联发展”)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云”)诉讼进展的公告。

  据公告,亚联发展于2022年9月26日收到南京凌云发出的通知,南京凌云收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出的 《受理案件通知书》,原告南京凌云请求依法判令中核西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核西北”)向南京凌云支付尚欠工程款9,802,692.82元及违约金1,960,538.56元并返还质保金2,830,600元,同时请求诉讼费、保全费由中核西北承担。

  据公告,亚联发展于2023年8月21日收到南京凌云的通知,南京凌云收到法院发出的《重庆市涪陵区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南京凌云与中核西北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南京凌云与被告中核西北共同确认,案涉的位于重庆沿江高速公路支线白涛隧道工程(剩余工程)机电交安工程最终结算总金额为55,936,894.00元;中核西北已预支付南京凌云工程款43,360,805.43元;

  (二)南京凌云与中核西北共同确认,扣除两次审计(含政府审计)的扣减金额659,732.00元,中核西北尚欠南京凌云工程款及质保金共计11,916,356.57元;

  (三)中核西北自愿支付尚欠南京凌云的工程款及质保金共计11,916,356.57元,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支付南京凌云10,724,720.00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南京凌云1,191,636.57元。 若中核西北未按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上述任一期款项,则自逾期付款之日起尚欠的款项全部一次性到期,南京凌云可就剩余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且中核西北应另行支付南京凌云逾期付款违约金1,960,538.56元;

  (四)南京凌云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申请解除保全措施,若南京凌云在中核西北支付第一笔款项后仍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申请解除保全措施,则视为南京凌云自动放弃第二笔款项1,191,636.57元,中核西北将不予支付;

  (五)案件受理费109,363.00元、减半收取54,681.5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59,681.50元,由南京凌云负担。

  据公开资料,亚联发展主营业务为智慧专网领域,主要为电力、交通等行业提供信息通信技术解决方案,并通过全资子公司开展饲料等领域的相关业务。

  据财报数据,2022年度,亚联发展实现营业总收入16.57亿元,同比下降15.25%;归母净利润亏损0.92亿元,同比上升68.3%。2023年第一季度,亚联发展实现营业总收入1.27亿元,同比下降57.63%;归母净利润亏损0.05亿元,同比上升76.32%。(赵戎 实习生房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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