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1至3年级原则上就近入学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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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记者赖劲松)昨日,省政府正式批转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合理规划中小学布局,优化配置教育资源。

  我省要求,小学1至3年级原则上就近入学。加强对保留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的管理,保证基本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切实办好乡镇中心校,充分发挥中心校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人口转移较大的地方积极推动中学向县城集中。做好人口密集的地方教育资源扩容工作,在新建城市小区以及非户籍人口居住集中地区,坚持学校布局与城市建设同步,避免“大班额”和因教育资源短缺而造成辍学的现象。

  我省提出,至2012年,中小学布局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农村师资调整基本到位,基本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就近入学,有效缓解城市“大班额”问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进一步完善。在此基础上,再用3年左右时间,形成比较合理的中小学布局,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不断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及人口流动的发展需要。

  此外,我省要求各地要确保完成2008~2010年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全省新建或改造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103.8万平方米。从2011年起省级寄宿制改造资金补助纳入校安工程建设统筹考虑。全省至2012年要基本消除校外租房现象。

  同时,我省还规定,各地要逐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2011年秋季开学前寄宿制学校足额配备生管人员,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堂、宿舍卫生。开展卫生、保卫、消防等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在资金保障方面,省级财政按所确定的省、市县承担比例,安排补助资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2008~2010年所需资金按原定方案执行,2011年后所需资金纳入校安工程统筹安排。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2011~2012年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补助,2011年省财政安排2.5亿元、新增学位4.5万个以上(每学位补助5500元),专项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教育厅安排下达。

  作者:赖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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