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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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社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韩城市教育局、人社局,神木市、府谷县教体局、人社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 》(陕教师〔2013〕28号)精神,促进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构建教师专业(学科)成长的激励机制,提高广大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双师型”的教师队伍,经研究,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教师及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人员,重点是教学一线教师。已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评选名额

        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拟评选省级教学能手100名,推荐名额按照各地专任教师规模分配,具体名额见《2020年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各单位推荐的选手中,公共基础课教师占比不超过50%。具体比赛时间及评选工作另文通知。

        三、评选条件

        (一)资格条件。

        参评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中等职业学校(含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证书,专业课教师还应具备相应专业职业资格;

        2. 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心健康;

        3. 教龄3年以上,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4.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 近三年接受县级及以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6. 近三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考察、调研和学习)年均不少于1个月。

        且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2015年以来在省教育厅举办的中职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或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教师;

        2. 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或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中获得奖项的教师;

        3. 近三年在全国或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荣获优秀指导教师奖人员;

        4. 近三年在省级人社部门组织的教学能力(说课、微课等)竞赛中获三等以上奖项人员。

        (二)素质要求。

        1. 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 熟悉教育法规,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功底扎实,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方法新颖,教学效果显著;

        3. 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能够熟练地将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到课堂教学中;

        4. 对产业、行业和专业有较深入理解,熟悉中职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

        5. 在专业教学领域发挥骨干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教学能力和水平在当地受到师生、同行和社会好评。

        (三)教学实绩。

        1. 任教以来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近三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

        2. 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对所任学科的教材体系有全面系统的研究;

        3. 出色完成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学生和教师评议优秀率均达90%以上;

        4. 胜任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好。

        (四)教研能力。

        1. 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2. 公开发表1篇学科专业论文,或撰写的教改论文、研究报告在县级及以上级别的研讨会上交流;

        3. 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校本教研成效显著,获得市级教育部门和同行专家的肯定性评价,教学改革经验得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广;

        4. 获得全省中职学校微课教学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5. 近三年获全省中职教育教学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三等以上奖励。

        (五)在同等条件下取得以下成绩之一的教师优先推荐。

        1.教育部“全国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获奖者;

        2.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奖者的指导教师;

        3.中国职教学会“创新杯”教学设计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4.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获奖者;

        5.近三年主持1项市级或参与1项省级及以上级别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或教改项目;

        6.在产教结合或技术推广等方面获得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表彰者;

        7.入围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指导教师;荣获“思政课省级优质精品课堂”称号的教师;“全国技工院校创业创新大赛”获奖指导教师。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教学能手的评选程序采取学校推荐,市级组织审核、比赛、初评,省级复核、决赛、评选认定的方式进行。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所属县(区)初赛,推荐人选参加省级决赛;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校级选拔后每校推荐1~2人参加省级决赛。市属技工学校由各市(区)人社部门组织初赛后报省人社厅,省管技工学校每校直接推荐1~2人报省人社厅,由省人社厅确定参加省级决赛人选。

        (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分别组织省级决赛。比赛办法采取现场随机抽题进行说课答辩(10分钟)、上微型课(30分钟)的方式进行。评委依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排序,提出“教学能手”初选名单,经陕西省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后,最后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教学能手称号,并颁发证书。

        (三)比赛内容涵盖所有公共基础课程(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物理、化学)、以及各专业类的专业(技能)课程。

        五、相关待遇及政策要求

        (一)落实相关待遇。各地、各校要落实好教学能手津贴,对在乡村教师岗位工作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对在城区学校工作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教学能手在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时优先晋职,并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二)发挥引领作用。获得教学能手等骨干称号的教师,应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各市、县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教学能手的考核、管理和使用,积极创设条件,为其发挥骨干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鼓励教学能手到乡村学校任教交流或定点帮扶。

        (三)实行动态管理。

        1.各级教学能手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5年为一个使用考核周期,由所在单位分年度考核,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并对任期满5年的教学能手实行周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连任的依据。

        2.在使用周期内未认真履职,经周期考核不合格或本单位年度考核有1次不合格的,取消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和相应待遇。凡离开教育教学岗位,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使用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在享受教学能手相关待遇。经组织同意,从乡村学校调配到城区学校的,其享受的教学能手津贴应作相应调整。

        3.获得省级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和荣誉的,原则上应在本县区服务至少三年方可流动。对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含辞职)或被县域外学校聘用的教学能手,取消相关待遇,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参评教师要认真填写《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审批表》(附件2,用Word文档制作,A4纸双面印制,一式2份,电子、纸质版同时报送,申批表可从陕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 “教育厅文件”栏目下载),同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1套(每张大小不超过0.5MB),并按照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企业实践证书、获奖荣誉证书或发表论文、课题结题证书等的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扫描需由所在单位验证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审批表一并上报。

        (二)各市教育、人社部门分别组织本市“教学能手”评选推荐工作,并填写《2020年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用Excel格式制作,一式2份,电子、纸质版同时报送)。各市(区)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应在教学能手审批表、推荐人选一览表的相应位置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三)各市(区)教育、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转发文件,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必须严格审查参评教师资格,做到公开公正;各市(区)要以教学能手评选活动为抓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和水平。

        七、评选时间安排

        省级教学能手评选时间拟定于2020年9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文通知。各市(区)、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接到通知以后尽快组织校赛和市赛,并于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前将推荐人选一览表和相关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至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教育厅:李春娥 电话:029—88668836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邮编:710061

        (二)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张建文 电话:029—85370526

        邮箱:zj85370525@163.com

        (三)省人社厅:刘 琨   电话:029—63915088

        孙凯文   电话:029—84268522,15309255530

        邮箱:zxc456@sina.com

        地址:西安市昆明路22号(西安技师学院老校区2楼)

        邮编:710077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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