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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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委员会各支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团十八大重要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构建和谐校园,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更好的促进我校各级团支部的发展,加强共青团建设,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校团员青年中,鼓励和促进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在新的学期、新的环境下努力学习、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自觉奉献、奋发图强,校团委在对各班2021-2022学年度工作进行认真检查考评的基础上,决定开展我校共青团2021-2022学年度评优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法

  (一)“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方法。

  由各班组织广泛开展民主评议,由班级召开团员大会讨论推选“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候选人,然后由各班负责人对候选人名单进行评审后,将事迹材料汇总到校团委,然后经校团委审查,符合条件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当选,颁发证书。

  (二)“先进支部”的评选方法。

  校团委根据各支部参加团委开展活动的参与程度及青年大学习人数进行评比,符合条件的支部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团十八大重要思想和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向上,不参加与迷信活动有关的任何组织或活动。

  2.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3.工作踏实,锐意创新,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们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习认真,勤奋刻苦,成绩突出。

  4.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都认真、积极参与。

  (二)“优秀团干部”的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

  2.工作踏实,锐意创新,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本班团支部工作成绩突出,为学校团委的发展做出特别贡献。获得“优秀团支部团支书”优先评选

  (三)“先进支部”的条件。

  1.有一个健全而坚强的团支部班子,班子凝聚力强,能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并结合自身特点,能独立组织了有益团员青年身心健康、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活动,在团委安排的各项活动中认真组织,认真落实。

  2.团员发挥作用好,能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支部团员一年内未出现过重大违纪现象,其班级在团委量化考评处于前列;团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助,积极进取,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3.能充分发挥助手和桥梁的纽带作用,并经常向校团委汇报工作。关心广大同学的学习、生活。

  (四)“优秀志愿者”评选。

  1.评选条件: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学校“制度治校,管理强校,文化立校,实干兴校”的发展理念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实现志愿服务常态化、专业化、特色化。

  (2) 自觉遵守志愿服务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具有风险精神积极服从组织安排,遵守校纪校规班级方面表现良好。

  2.优秀志愿者评选细则:

  (1)参加志愿活动每小时加2分

  (2)迟到一次扣2分,超过15分钟以上,算缺勤,扣5分。早退一次扣2分,早退15分钟以上,算缺勤,扣5分。有特殊情况,另作商讨。

  (3)在志愿服务中勤劳能干、任劳任怨,获得领导表扬,每位志愿者加2分

  (4)在志愿服务中态度散漫,不服从安排,扣2分,擅离岗位等情节严重者,扣5分

  (5)志愿者做好人好事,凭相关证明,班级层次加2分,学校层次加5分,校级以上加10分。

  (五)十佳国旗手评选。

  1.参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不符合其中任意一条,则取消评选资格。

  (1)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2) 能用实际行动护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3) 能在同学中起到良好的带头模范作用。

  2.评选办法及名额。

  评优候选人由国旗班负责老师组织评选,确定范围,再由全班同学投票产生。所有在职在籍的国旗手均可参与评选。评优名额按照总人数的30%计(有尾数四舍五入),共评出10名优秀国旗手,授予“十佳国旗手”称号。

  3.评选细则:

  (1) 能按时出勤学校要求的各项升旗任务,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能按照学校要求参与国旗班的训练。

  (3) 在升旗任务结束后,能把服装等装备放到指定位置。

  (4) 能保存好学校配备的国旗服装和礼宾枪。

  (5) 能按时完成国旗班更衣室的卫生打扫工作。

  (6)在国旗班的训练中,能积极认真,身先垂范,能按照老师要求完成训练任务。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十佳国旗手”的评选:

  (1)无故不参加升国旗者;

  (2)不服从管理、不团结同学者;

  (3)考试作弊者;

  (4)抽烟、喝酒、打架者;

  (5)违规使用手机者;

  (6)谈恋爱者;

  (7)违反我校其他校规校纪者。

  (六)优秀广播员评选

  1.评选要求:

  (1)遵守校团委、广播站各项规章制度,无旷值日、迟到、早退现象,评选期间,无因违反纪律而受到学校、班级、学生会、广播站处罚或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安排,能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热爱播音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人际关系融洽,善于合作。

  (4)积极参加广播站或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量化考核方案评选办法:

  每周播音量化基本分100分。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学期末根据分数排名,从高到低,按总人数的30%评选出优秀广播员,由校团委统一表彰。

  3.扣分细则:

  (1)播音时每播错1字扣0.5分;

  (2)播音时每卡一次扣0.5分;

  (3)广播室内喧哗每次扣2分;

  (4)每天播音完后整理用过的东西,未整理者每人扣2分;

  (5)播音室内有垃圾每次扣2分;

  (6)播音迟到每次扣5分;

  (7)播音缺席一次扣10分;

  (8)不爱惜播音器材,有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另扣10分。

  三.注意事项:

  1.各班应在广大团员民主推选基础上,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严格评选,使候选人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2.填写推荐表时,注意填写格式(主要事迹以推荐者的身份填写,即使用第三人称;推荐表只能是一页,不能分页,如事迹材料等过多,可适当调整、可附页)。

  3.各班将《推荐表》《申报表》等有关材料交至校团委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4.各班上交的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其内容包括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名单。

  5.请各班仔细检查名单,避免出现名字错误或名字不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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