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浙江出台全国首个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

栏目:继续教育  时间: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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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发布消息 幼儿园托班,是许多家长关心的问题。近日,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试行)》,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关于教育托班管理的指南!

  哪些幼儿可以托管?托班设立条件有哪些?保教工作如何开展?跟着小布一起来看看吧~

  《指南》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幼儿园举办的面向2-3岁幼儿实施保育教育活动的全日制托班,半日制可参照执行。

  幼儿园办托班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开设。

  入托条件

  年龄原则上为24个月及以上

  入托年龄原则上为24个月及以上,幼儿进入幼儿园托班前,应当完成适龄的预防接种,经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托;离开托班3个月以上的,返回时应当重新进行健康检查。

  班级规模

  每班不超过20人

  一般按照25-36个月编班,也可以按照25-30个月,31-36个月编班,每班人数不超过20人。

  人员配置

  幼儿与保教人员配比不高于7:1

  托班班级应当配足专任教师和保育员(简称保教人员),幼儿与保教人员的配比不高于7:1。

  托班教师需获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并获得托育保教方面的相关培训;托班保育员应当取得保育员上岗证及托育保教方面的相关培训。

  设施设备

  配有活动、盥洗、就寝等空间

  托班用房应当设置在1-2楼,按班级独立成套,配有活动、盥洗、就寝等空间,室内面积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为2-3岁幼儿提供尺寸适宜的桌椅、橱柜等家具和盥洗设备,活动区地面宜铺设柔软、有弹性的材料。

  应当提供就近、相对独立的户外活动空间,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运动器械适宜,确保幼儿爬、走、钻、攀等活动开展。

  《指南》要求幼儿园托班各类玩具、材料及图画书配备数量充足,满足多种感知体验、感觉统合等发展的需要。提供的玩具应当符合GB6675《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

  《指南》对保教工作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注重安全健康

  落实食品安全、用药安全,避免意外伤害发生,帮助幼儿逐步形成规则意识和安全意识。

  开展定期健康检查、晨午检查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传染病预防和管理,重视幼儿生活卫生习惯的养成。

  促进幼儿身体发育

  注重2-3岁幼儿膳食营养,制定膳食计划和科学食谱,每日为幼儿提供与年龄发育特点相适应的多种类食物,培养幼儿专注进食和选择多样化食物的能力。应当为贫血、食物过敏、肥胖等幼儿提供特殊膳食。

  安排充足、强度适宜、动静交替和形式多样的身体活动,促进幼儿身体发育,形成初步的身体意识,以及生活适应与自我照顾能力。

  赋予师幼关系以亲情

  重视和满足2-3岁幼儿的情感需求,强调以亲为先,以情为主,赋予师幼关系以亲情,帮助幼儿建立稳定的社会依恋关系,使他们积极主动、健康愉快地生活。观察和接纳幼儿的情绪,提供其识别、表达情绪情感的机会,体现情感关怀。创设与同伴及保教人员接触的机会,感受交往的愉悦,积累交往的经验,逐渐适应集体生活。

  关注2-3岁幼儿心理行为发育问题,及时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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