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体育院校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

栏目:教育培训  时间: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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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二、主办单位

  全国运动训练竞赛联盟

  三、承办单位

  沈阳体育学院

  四、协办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日期:2021年9月2-4日

  (二)地点:沈阳体育学院田径场

  六、参加单位

  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

  成都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

  广州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

  首都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

  河北体育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北师大体育与运动学院、华东师大体育与健康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华中师大体育学院

  华南师大体育科学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全国具有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资格的综合类院校

  七、竞赛项目

  (一)男子(20项):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乙组)、男女混合4×400米接力(甲组)、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铅球、铁饼、标枪、链球、十项全能。

  (二)女子(19项):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米、5000米、100 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乙组)、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铅球、铁饼、标枪、链球、七项全能。

  八、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和项目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5人,甲、乙组运动员报名总人数为30人。其中甲组可报10人,男女人数不限;乙组可报20人,男、女队可报人数上限为12人;每人限报两项,每项限报2人,每项接力限报一队。报名不足3人或队(含3人或队)取消该项目比赛。

  (二)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按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规定的单独招生考试办法入学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成人教育本、专科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2.经学院(校)或县、区级以上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学生。

  3.参赛运动员必须随身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以备大会审查。

  4.比赛开始后,经查实运动员不符合参赛资格者,取消所在队伍的全队比赛资格和比赛名次,对于严重弄虚作假者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5.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需向资格审查组提交经领队签名的申诉报告,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如申诉成功则退还申诉费,败诉申诉费不予退还。

  6.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须由各参赛单位办理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

  7.各参赛报到时需要交5000元参赛保障金,比赛结束后,参赛队无违规、违纪行为,保证金全额返还。

  (三)参赛人数

  参赛总人数不超过500人,如超出人数限制,组委会将根据以下优先原则进行调整。

  1.全国十五所体育院校;

  2.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

  3.全国运动训练竞赛联盟会员单位;

  4.项目参赛人数优先原则,合理安排各项目参赛人数。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田联公布的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及最新补充条款。

  (二)运动员比赛号码由大会统一印制编发。

  (三)比赛分甲、乙两组进行。

  甲组: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管理系统中注册过的运动员;

  乙组:未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管理系统中注册过的运动员。

  (四)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比赛背心、短裤),服装必须符合要求,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比赛均使用标准器材,其器材由承办单位准备;自备器材必须于比赛前一天送交承办单位田径器材库,由大会检查,做好标记封存。

  (六)800米以下(不包括 800 米)径赛项目报名人数超过 8 人(队)时采用分组预赛,按成绩取前 8 名参加决赛,如遇第 8 名成绩相等则抽签决定进入决赛的人选。其它径赛项目和田赛均一次进行决赛。

  (七)凡竞赛项目报名不足 3 人(队)时(不包括 3 人),即取消该项目比赛,由承办单位通知有关参赛院校改项。

  十、录取名次和记分奖励方法

  (一)各单项录取前 8 名,并按 9、7、6、5、4、3、2、1 记分,全能、接力项目计分加倍,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

  (二)各项比赛不足八人/队(含八人),减一录取及奖励。

  (三)设团体总分、甲组团体总分、甲组男子团体总分、甲组女子团体总分、乙组团体总分、乙组男子团体总分、乙组女子团体总分共七项团体奖;每项均取前八名,不足八队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团体总分以各单位单项得分之和排列,如积分相等以破全国纪录多者列前;再相等,以破全国体院纪录多者列前;再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四)打破全国体育院校田径锦标赛纪录者加9分;打破全国田径纪录者加18分(同时打破全国体育院校田径锦标赛、全国田径纪录者,只加计一个最高分;在同一项目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计一次加分;在全能比赛中破全能纪录或破多个单项纪录,只加其一项最高分。)

  (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第一次报名(规模报名):

  第一次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1年7月31日。请各参赛单位填写大会统一印制的报名表,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电子版,发送到沈阳体育学院训竞处邮箱stjxcjs@163.com 。

  (二)第二次报名:

  1.第二次报名为网上报名:赛前30天开通网上报名系统,赛前15天停止报名,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网址:www.athletics.org.cn)。请各单位于 2021年8月18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将加盖学校和医务部门公章的报名表及加盖学校公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证明材料复印件、学生证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分别寄送至中国田径协会竞赛部和沈阳体育学院竞赛处。

  2.请各队将报名人员电子版一寸免冠证件照(蓝底,以姓名为文件名命名,制参赛证)及各队队服样式电子版照片(短衣裤、入场服各一张),于 2021年8月20日前发送至stjxcjs@163.com。

  (三)各参赛队于2021年8月30日报到,报到时需要交5000元参赛保障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十二、官员和裁判员

  由中国田径协会选派技术代表2-3人,技术官员和裁判员若干参加工作。其余由承办单位根据中国田径协会《全国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田径字[2016]61号)选派。

  十三、经费

  (一)各参赛队的报名费、食宿费、差旅费自理,收费标准见补充通知。

  (二)选派的仲裁、技术代表、技术官员、裁判长(员)及大会工作人员的食宿费、差旅费均由组委会承担。

  十四、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1.全国运动训练竞赛联盟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

  邮编:430079

  联系人:牛众

  联系电话:027-87191157 13554531111

  传 真:027-87190281

  2.沈阳体育学院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

  邮编:110102

  联系人:李崇

  联系电话:024-89166661 18102421488

  传真电话:024-89166661

  电子邮箱:stjxcjs@163.com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于赛前35天在中国田径协会网上发补充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归属全国运动训练竞赛联盟。

  附件:2021年体育院校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第一次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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