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2.6万元、硕士3.8万元......珠海一大波补贴开始申请!

栏目:教育培训  时间: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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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啦!今年珠海这一波补贴开始申请!最高每人35万元!这还不止,珠海这个区,提供每月最高1000元补贴!快来看具体指引!

  珠海市2020年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第一批)申请工作,已经启动!

  据悉,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时间为2020年6月3日至7月3日。

  最高住房补贴35万元

  据悉, 申请项目分为五类,分别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本科、硕士人员,港澳台及外籍青年人才。

  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5万元和25万元住房补贴,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每人发放3.8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全日制本科、技师每人发放2.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补贴分两年两次等额发放。

  具体申请指引

  1、申请项目之一: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住房补贴

  1.申请对象:

  2018年5月1日(含)后,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提交补贴申请时已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以提交个人申请之月往前算起),可以申请第一笔住房补贴。

  2.申请资格条件:

  ①引进时(在珠海首次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已具有高级职称,其中正高级45周岁以下,副高级40周岁以下;

  ②2018年5月1日(含)后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③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副高级职称年收入18万元以上;

  注:“年收入”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上年度1-12月)取得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收入,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④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⑤无本市户籍限制。

  2、申请项目之二: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1.申请对象:

  2018年1月1日(含)后,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提交补贴申请时已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以上(以提交个人申请之月往前算起),可以申请第一笔租房和生活补贴。

  2.申请资格条件:

  ①引进时(在珠海首次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已具有中级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

  ②2018年1月1日(含)后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③须取得本市户籍。

  3、申请项目之三:高技能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1.申请对象:

  2018年1月1日(含)后,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具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提交补贴申请时已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以提交个人申请之月往前算起),可以申请第一笔租房和生活补贴。

  2.申请资格条件:

  ①引进时(在珠海首次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已具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其中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技师40周岁以下;

  ②2018年1月1日(含)后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③须取得本市户籍。

  4、申请项目之四:本科、硕士人员租房和生活补贴

  1.申请对象:

  2018年1月1日(含)后,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青年人才(含留学国境外取得相应学历的),提交补贴申请时已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以提交个人申请之月往前算起),可以申请第一笔租房和生活补贴。

  2.申请资格条件:

  ①引进时(在珠海首次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时)为30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或3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②2018年1月1日(含)后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依法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③须取得本市户籍。

  5、申请项目之五:港澳台及外籍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2018年1月1日(含)后,我市企业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以上学位的港澳台及外籍青年人才,符合年龄等申请条件的,可不受本市户籍限制,在我市工作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即可申请第一笔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

  注:1.外籍青年人才申请住房补贴须在《个人申请表》填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证书编号。

  2.外籍青年人才如有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记录,则无须上传个人纳税清单凭证。

  3.未在珠海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填写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登录“服务平台”。

  注册、申请、审核和补贴发放程序

  (一)用户注册

  1.申请人、用人单位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https://zhrsj.gov.cn/zhrsClient/login.jsp)在登录页面注册。

  2.已在网上服务平台注册的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可使用社会保障号码和登录密码直接登录。

  (二)个人网上申请和单位审核

  1.个人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2020年6月3日0时至2020年7月3日24:00期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

  (https://zhrsj.gov.cn/zhrsClient/login.jsp)(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个人服务→人事人才→人才引进→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点击补贴申请后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清晰有效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将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

  2.单位审核。用人单位经办人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法人服务 →人事人才→人才引进→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审核,核实申请人的填报信息和电子材料。单位审核请于2020年7月3日24:00前完成(请用人单位、申请人跟进单位审核进度,逾期系统将终止审核功能,视为用人单位自动放弃)。

  (三)各区初审和窗口查验材料原件

  各区经办机构于2020年7月17日18:00前完成初审。系统将初审结果提交市复核机构复核。必要时各区经办机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或安排用人单位提交相关原件进行窗口现场查验。

  (四)复核和公示

  ①市人才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复核各区申请人资格条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复核期为15个工作日,情况特殊的不超过20个工作日。通过复核的,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外发布公示后,用人单位下载打印公示通知及本单位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公共场所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补贴发放到申请人银行账户

  据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补贴发放方案,各区根据补贴发放方案和发放程序将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申领第一笔补贴后满足申请资格条件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第二、三笔补贴:

  (一)申请每笔补贴时间至少间隔12个月(以个人申请当月为界);

  (二)满足申请第二笔补贴条件后,一年内须提交第二笔补贴申请(申请第三笔补贴同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可进行进度查询

  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可随时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并关注申请信息最新审核状态。

  各区咨询电话、受理机构地址

  

  此外,高新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申报受理工作也启动了!最高可补贴1000元/月!

  6月3日,特报君从高新区获悉,为帮助企业引进和留住人才吸引优秀人才到高新区集聚发展,目前,高新区科技产业局正式启动第九批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以下简称“租房补贴”)申报,受理工作申报时间将持续至6月28日。

  600元/月至1000元/月不等

  根据《珠海高新区引进培育人才“凤凰计划”若干措施(试行)》《珠海高新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此次申报的补贴期限为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申报月数最长9个月。

  申报对象须为高新区主园区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企业化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 2018年10月1日后从区外首次新引进的非珠海市户籍的青年人才。

  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或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才,可申请补贴600元/月;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才,可申请补贴1000元/月。

  申请人资格

  (一)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教育部认可的海外同等学历、学位);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 资格;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资格证书;

  (二)与高新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非珠海市户籍;

  (四)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入选高新区共有产权房配额名单;

  (五)符合相关年龄条件:本科30周岁以下、硕士和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35周岁以下、技师40周岁以下、高级 技师45周岁以下。港澳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年龄可放宽5岁。

  申请人不可同时享受市、区其他租(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六)截至2020年6月20日必须正常在职。

  在线申请

  据悉,申请人需登录珠海高新区“凤凰计划”人才补贴申报系统:

  (http://14.29.69.132:9093)进行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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