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选出你心目中的榆林法院首届“十佳新青年”

栏目:教育培训  时间:202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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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法院首届“十佳新青年”评选活动开始啦!

  他们展现了法院青年“奋斗为本,追求卓越”的精神气质

  传递了榜样的力量

  从今天开始

  我们将进行“十佳新青年”微信投票活动

  本次微信投票结果将作为评选结果的参考

  票数排名不等同于最终评选排名

  请在30位候选人中为你心目中的“十佳新青年”投票

  候选人风采

  01

  

  薛志远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薛志远,男,198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副处长、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

  他,2012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宣传、信访、教育培训、执行、驻村扶贫等岗位工作。曾获省法院、市委宣传部单项表彰,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职工”,多次被市委组织部、市乡村振兴局(市扶贫办)考核为优秀等次第一书记、优秀等次驻村队员,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他有着坚定的理想信念,在工作中能够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善于团结同志,顺利完成本职工作和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在近几年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积极向单位和社会各界寻求支持,从建强村党组织形成攻坚脱贫的桥头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环境和发展致富产业三个方面着手,为村里引进投资累计150余万元,村民生活质量得到大幅提高、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从要想富先修路,打通环山路、硬化道路、修整危路,到建路灯解决有路无灯问题,再到修老年幸福院解决外出务工子女的后顾之忧,到打淤坝、建水塔、建垃圾池、抢收小杂果、举办乡村文化活动、化解村民纠纷矛盾实现了矛盾不出村,再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宣传、普法宣传、扫黑除恶、禁毒教育宣传、防“电诈”宣传,开展为村民“代办”“替办”、便民打印复印、养老认证、代缴医保、送医送药、“少跑一次”等便民服务。2020年帮助村子彻底摆脱了贫困,实现了整村脱贫,通过了国家普查,圆满完成了当地党委的工作任务。

  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文化振兴等工作开展的同时,想方设法提高村民的收入,巩固拓展脱贫的成果。帮助村里贯彻落实金融扶贫政策,引导村民成立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吸纳了66个会员,鼓励常住村民运用互助资金发展小农产业,其中发展黄芪、黄芩、远志等中药材产业120亩和杂粮产业445亩,培育小杂果、山地苹果等经济作物400亩,发展产业的脱贫户户均年收入增加2到3万元。帮助村民利用小额贴息贷款发展致富,有的村民陆续建成了1000余头规模的养猪场、有的村民建成了30余头的养牛合作社及200余只的养羊专业户、5000余只规模的蜜蜂养殖专业户等,其中养牛合作社年收入达6到9万余元,村民们直夸国家的政策好。通过市县人社局及其他方面了解到的信息,帮助“有手艺”的村民外出务工,其中有120户为脱贫户,疫期间村民们的收入不降反增。这些一桩桩、一件件实事,改变了这个村子的“乡风”和“精气神”,也拉近了群众的距离。他也没有辜负院党组、当地党委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

  02

  

  李佳悦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佳悦,女,198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员额法官。

  她,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捍卫法律权威。从2015年4月任助理审判员至今,累计办结各类型案件1100余件,所办案件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翻开她的案卷材料,整洁有序,证据全面,裁判文书措辞简明准确,论理严密详实,力争做到精益求精,以一份份语言平实、说理充分、法律关系清楚的裁判文书,体现司法公正,承载司法温暖。先后获“优秀共产党员”“第六届榆林十大最美女性提名奖”“榆林市三八红旗手”“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先进个人”“执法办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撰写的多篇裁判文书、调研报告在省市评选中获奖。

  近年来,面对法院收案数量逐年增加的情况,她知难而上,借过硬的业务能力,迅速成长为审判岗位上的多面手,也干出了令人信服的成绩。她积极响应院党组推进“繁简分流”的工作部署,主动请缨到速裁中心工作,发扬不怕吃苦的精神,“5+2”“白+黑”是她日常工作的真实写照,为全院审判质效提升作出了贡献。在刑事审判第二庭,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类犯罪案件,多为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她深知肩上的责任重大,如果因证据认定失误,而让被告人被剥夺自由甚至生命,这样的伤害是不可逆转的,她始终保持“如履薄冰”“虎嗅蔷薇”的心态,不断提升审判业务能力,做一名合格的刑事法官。

  进入法院工作10年以来,她凭借不懈的努力和坚持,以自己的工作实绩和人格魅力,从一名法官助理成长为一名审判骨干,踏实而认真,坚定又执着,她走的每一步,都是对自己法律梦想的追逐,展现了新时代女法官的亮丽风采,展示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崇高人生境界和价值追求。“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这就是一个共和国法官的绚烂青春足迹。

  03

  

  郭敏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郭敏,女,1987年1月出生,西北大学法律硕士,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四级主任科员。

  她,2012年进入市中院,先后在宣教处、速裁中心、研究室工作。怀着对法院工作的热爱,本着干事业的决心,一直以来都脚踏实地、心无旁骛干好每一份平凡的工作,孜孜不倦地追求着法治信仰和梦想。在宣传部门工作的5年间,在各类媒体上发表文章百余篇,其中在《人民法院报》发表了《榆林:借力信息化 风起好扬帆》等3篇文章,两次被省法院评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通讯员”。在执法办案一线,连续3年被评为“司法辅助工作先进个人”,连续三年在全国法院学术论文评选中获奖。

  坚定理想信念,探寻工作价值。初入法院在宣教处工作,深知作为宣传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走在前面,学在前面,时刻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做到先知之而后信之,信之而后行之。在宣教工作经验的不断累积和探索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探寻法院宣传工作的价值和意义,意识到司法宣传要站在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增强司法透明,提高司法公信,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新形象。

  加强业务学习,守护公正初心。虽非法学科班出身,但法院的氛围根植了她法治的信仰。为进一步提升专业素养,她系统自学法学理论知识,攻读了在职法律硕士,并以419分的高分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7年被调整至审判部门,成为速裁中心一名法官助理。在速裁中心的5年,协助法官办理了近1000 件民事案件。她深知“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一百的伤害”,每一个案件都折射着当事人的人生,在协助案件审理时始终要求自己始终保持审慎与严谨,多理解立法本意,不就法论法,通过释法说理让司法公正以感觉到的方式呈现,做到与人民群众朴素的正义相一致,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专注理论研究,助力司法实践。在与上千位的当事人接触过程中,她明白提升群众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了解当事人的所思所想,她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心理学,通过了婚姻家庭咨询师专业技能培训,心理学的学习让她深刻认识到当事人无意识中带着强烈的情绪和心理问题走进法院,她摆脱了对当事人的强烈好恶感,多了一份包容,更愿意以一个倾听者的心态去接待当事人。2022年,她被调整至研究室工作,更专注于审判理论研究,为审判实践服务,为破解审判执行难题,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04

  

  常良燕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良燕,女,198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

  她,2017年进入市中院,先后在办公室、民二庭等部门工作,在不同的岗位上,她始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积极参与演说会、青年法官论坛、优秀论文评选等活动。先后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调研工作者”“先进个人”“最具影响力演说者”等荣誉。

  凡心保本心。把每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工作做好,就是不平凡。收案、阅卷、听证、调解、撰写文书、送达…面对日复一日的工作,始终摆正自己的心态和位置,不忘本心,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挑重担,主动承担起岗位职责,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用自己的行动守护着心中的公平正义。

  真心解民忧。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法院工作最多的是与群众打交道,在处理纠纷过程中,能始终坚持人民原则,主动融入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让司法更接地气,让纠纷及时有效化解。2022年腊月,协助快审快结一起涉农民工劳务费60多万元的案件,让农民工安心过年,除夕前一天,拿到工资的农民工送来了20面锦旗。老百姓的心中可能不懂得什么大道理,但却装着最朴素的价值观,懂得感谢、感恩,只要真心为民服务,老百姓是看得见的,也记在心里的。

  公心保自律。公平正义,国之基址。公正是司法最核心价值和使命,作为司法工作者,更要严守纪律的底线和红线。在工作期间,始终坚持原则、恪守纪律,面对私下询问打探案件的亲朋家属,做到耐心细致解释,绝不透漏案件情况,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相关要求,未发生一起违规违纪问题。

  风雨守初心。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十年之间从城管到法官助理,凭借对司法的忠诚、对法治的敬畏、对法律的信仰以及对为民服务的热诚,不惧风雨,勇往直前,始终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人民对法律的信仰和信任,为榆林法院司法审判事业添砖加瓦。

  05

  

  贾彩英 榆阳区人民法院

  贾彩英,女,199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先后在西北政法大学及武汉大学学习,双学位本科,榆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她,2016年入职榆阳区法院,先后在民一庭、审管办、刑庭等部门任书记员及法官助理。工作突出,多次获得各项荣誉。其中在2021年被授予榆阳区“十佳政法干警”称号,同年被评为“第八届榆阳好人——最美法官”;2020年在全市法院“倡廉政之风 讲法院故事”主题演讲比赛中被评为演讲比赛一等奖,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被评为第九届“榆林好人”;2019年撰写的学术论文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学术论文二等奖,2020年撰写的学术论文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学术论文三等奖,2020年撰写的调研报告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报告一等奖。

  法院的工作,实践性非常强,从书本到案卷,她从不怕苦,也从不畏难。在民一庭期间,她勇担起“疑难杂症”劳动争议案件的办理任务。在踏实办好案的同时,创新性地探索研究出一套“类型化、专业化、同标化”的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模式,切实提高了审判质效。与此同时,她将行之有效的模式经验提炼成调研文章和宣讲课件,予以推广和普及,力求使人人畏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实现“案好办、好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效果。

  在紧抓实践的同时,她也没有忽视理论学习,在无数个加班的夜晚沉下心撰写学术论文,从行政领域出发深入环境公益诉讼一线调查研究,下厂矿企业、剖析上千份案例,在31、32届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上分获较为优异的成绩。于此同时,她紧抓思想建设,积极创作时评文章,在榆林日报、强国论坛、人民日报法治版等媒体栏目刊登,其中有两篇文章获选榆林市优秀评论文章精选集,并予以出版。在她的心中,勇于担当是年轻人应有的品质和磨砺。

  弹指间工作已七年,这七年间,熬夜加班对她来说就是家常便饭,因为在她心中,不论干什么,踏踏实实工作认认真真干事才是硬道理。办案时,就沉下心来研究和付出,让自己经手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做其他工作时,就勇于探索和学习,不论台前幕后,都要圆满完成任务。在诗歌朗诵大赛中,她作为朗诵组后勤与视频筹备负责人,连续多个夜晚熬夜出方案剪视频,为朗诵组提供有力的外力支持。在审管办工作中,她潜下身心,研究各项指标数据,研究发改案件,做报表、写报告,直到今日,提起那些数据指标任务要求,她还能如数家珍。2019年,榆阳区法院刘文慧法官因公殉职后,在院领导的大力领导与支持下,她更是担起了为英模发声的重担。她作汇报、录音频、跑巡讲,为离去的文慧发声,也为榆阳区法院无数个关心文慧怀念文慧的干警们发声,更为正义和担当发声。

  入职七年,她平凡且普通,送达时车到不了的毛乌素沙漠深处,她脱了鞋步行,为的是维护每一个案件的程序正当。开庭时,当事人颤巍巍蹲在角落,她拉起老人苍老的手将他扶到座椅上,为的是心中的那份尊重和悲悯。草拟判书时,她拿不准的问题总要穷尽办法,遍翻法典寻尽案例到处请教,为的是案件的公正办理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件件虽小事,处处仅细节,但折射出的却是她对这份工作的热爱和坚守,对法院人“为民就是初心,公正就是使命”的践行。

  06

  

  白萍 榆阳区人民法院

  白萍,女,198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榆阳区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员额法官。

  她,2013年踩着年轻的步伐踏入榆阳区法院,成为首批执行员,也是当时较为“稀有”的女执行员。先后荣获了“执行能手”“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表彰奖励。

  强烈反差,学无止境。面对民间借贷案件数量激增,司法力量难以匹配的情况,加之一些被执行人信用丧失,人们对社会信用也失去信赖等现实矛盾,当事人扔下孩子就跑、被拘留时报警、腾房时抢占不配合等现象层出不群。她深切感受到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的差距,再次投入到具体案件中摸索沟通技巧,临危不乱,保持镇定给当事人做沟通调解工作,执结一个又一个执行案件,问题和矛盾一次又一次的化解。从进入执行局至2017年调离,妥善处理化解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矛盾,做到零投诉、零举报。

  勇攀高峰,不忘使命。基层是干事创业的“练兵场”,2017年她从执行岗位调至郭家伙场法庭。法庭所涉辖区较大,矿藏资源丰富,大型车辆往来频繁,大量的劳动争议、交通肇事、婚姻家庭类案件涌入。面对执行到审理的工作内容转变,愈发觉得审理的不易,但上坡路难走,力行则将至。她认真学习、钻研各类民商事法律法规,先后办理400余件涉民间借贷、离婚纠纷、金融借款等案件,也办理了相邻权纠纷、恢复原状纠纷、被继承人遗产清偿纠纷等民事案件。在工作之余,积极配合当地加强司法宣传工作,获得好评。

  坚守责任,热爱选择。2019年10月被调整至高新区法庭工作,审理的案子案由增加了快递服务、教育培训、建设工程施工设计、软件开发服务等新型合同纠纷,也增加了票据追索权、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等商事纠纷案件。面对新型案件,她查阅资料,分析案情,把控庭审,最终赢得了当事人“松弛有度,诉辩有序”的赞赏。群众的口碑和支持是无形的,却也是真实而持久的。她对工作极其认真、高度负责,在本职岗位上热忱投入,以实际行动诠释公平正义。

  游目八荒,河清海晏。躬逢伟大时代,更应练就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保持学习的能力 “开疆破土”,为全市法院司法审判事业奉献光和热!

  07

  

  马绥绥 榆阳区人民法院

  马绥绥,男,199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榆阳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他,201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榆阳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执行员,先后荣获“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办案能手”“执法办案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弹指一挥间,从青春年华到而立之年,经手办理的案件见证着他的成长,获得的荣誉给予他前进的动力,与勤奋向上的同事们并肩走过一段又一段风雨征程,他总在感叹时光的匆匆,但不变的是对司法事业的初心和衷心。他常说,老师的那句“老老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干事”这句话一直影响着他、鞭策着他,在日常工作中,他时刻提醒自己,要积极培养埋头苦干的实干精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甘于清贫的奉献精神,不断进取的创新精神,力求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

  2019年10月,他从审判岗位调整至执行局工作,面对人员力量薄弱、任务相对繁重的新局面,不断增强对工作的认识和感知能力势在必行,不断在学习和实践中增强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显的尤为重要,在不断自我加压和自我协调中,他逐渐适应了千头万绪的工作,也在工作中形成了自己的处事原则和办事方法,同时,内心深处还保持着拼搏进取的向上之心。截至2022年12月,他办理执行案件3800余件,对执行工作有深刻的理解。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将老百姓手中胜诉判决变成真金白银的“最后一公里”,责任重大,但是面临的风险更高,面对的诱惑更多,他始终不忘宗旨,牢记自己神圣使命,注重把好思想关,自觉抵制形形色色腐朽思想的侵袭,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纪律,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坚持依法办事,秉公办案,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同时,他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并予以贯彻。他带领团队时,经常讲,老百姓的事要装在心上,要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凡事有交代,多与老百姓联系,畅通沟通渠道,来电要接,诉求要登记,接待要耐心,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让老百姓有获得感,满足感。他在管理团队时,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不越轨,不逾矩,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2022年11月,疫情打乱了所有人的工作和生活。他深知,作为一名党员,时刻铆在任务一线是必须承担的责任和完成的任务,积极响应单位号召,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每天值班值守,收集汇总干警身体情况,建立防疫小区出入台账等,为抗疫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前路漫长,他将始终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精神,做一名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08

  

  李淑英 横山区人民法院

  李淑英,女,198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横山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

  她,从事审判工作十几年,不畏艰难,勇挑重担,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承办案件近2000件,对所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尽心尽责。所办理的案件在全院案件质量考评中名列前茅,其中承揽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劳动争议、执行异议之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第三人撤销之诉等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在严把案件质量关的同时,努力提高审判质效,从未发生过一起超审限案件,无一引发缠诉上访的案件。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执法办案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2021年荣获“全省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作为一名法官,她坚持以“公心”审理每一起案件,以“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细心”观察矛盾的发展变化,以“耐心”消除当事人的思想顾虑。她把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案件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释法明理,用群众信服的方式化解纠纷。她审理的原告杨某与被告左某等十九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杨某曾就该纠纷三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均撤诉,她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进行了相关材料的送达,但因为原告之前的数次撤诉,被告抵触情绪相当严重,加之被告人数众多,案件进程极度艰难。她通过走访社区、相关单位充分摸底了解情况后,引导案件当事人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通过庭前证据交换,梳理双方争议焦点,组织调解未果后及时裁判,最终使得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作为一名法官,在审判席上,她释法说理,在调解室里,她情法结合,在认定案件事实与适用法律上下功夫,做定纷止争的优秀裁判员。她审理的曹某某、樊某某等31人与被告某公司等企业出资人权益确认纠纷案件,涉案人员众多、标的较大,当事人经私下调解、和解未达成协议,后经十多年信访维权仍未果最终诉至人民法院。接到案件后,她放弃节假日,双休日,加班、加点查阅卷宗,向相关部门调取调解材料,核实案件基本情况,联系案件知情人士,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前后接待该案当事人及诉讼代表人三十多次,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最终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及时判决,败诉当事人樊某某称自己败的心服口服,以至于后来只要樊某某来法院办理业务每每都要到她的办公室来坐上一会儿,喝杯水,聊聊天。

  作为一名法官,她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与人民群众情相通,心相连,真正做到了兼顾法理和情理。她审理的系列劳动争议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经她认真仔细查阅卷宗,耐心细致对相关人员释法明理,防范因系列案件裁判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将涉诉信访风险妥善化解在审理阶段。在组织多次调解未果后及时裁判,当事人上诉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后用人单位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院驳回用人单位的再审申请。

  莫道青丝染霜华,情牵法治坚如磐,她十几载风雨兼程,不问归期,身着法袍追逐公平正义,饱含柔情化解矛盾坚冰,在经年中积累,在执着中奉献,在新时代法院人的“长征”路上踏平坎坷跋涉不止。

  09

  

  杨谨旭 横山区人民法院

  杨谨旭,男,199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横山区人民法院扫描中心负责人。

  他,自2016年至今一直从事院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志、乐于助人,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七年来,他忠于职守,开拓进取,在平凡的工作中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坚定立场,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想认识上,他始终把党员身份放在第一位,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养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到了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自觉地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和党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落实上,高标准完成院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让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彰显于档案管理工作中。

  扎实肯干,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他刚从事档案管理工作时,院里档案室的管理还不够规范,诉讼档案的检索还是用纸质登记册通过案件当事人姓氏,年份等要素进行检索。当事人调阅案卷提供的信息稍不准确,调卷便如同大海捞针,看着群众失望的神情,看着破旧的档案架,凌乱的档案材料,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短时间内研究熟悉了档案管理系统,对新结收案件及时规范管理,与办案系统深度融合,创新性的利用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签收归档。带头完成了所有旧存档案的数字化,建国以来的旧存档案得到了重新的整理装订和归档。设计改造电子卷宗PDF自助查阅架,自助查阅自助打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调档服务。审委会、案件评查阅卷,协同办案等需要调卷的系统审批授权后即可查阅。改革以往打借条的纸质卷宗借阅模式,通过系统申请或者录入,借阅到期自动提醒,确保纸质卷宗流转全流程可视化。档案从接收、装订到分类入库,各项工作井井有条,这与他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是分不开的。

  竭尽所能,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为减少审执团队的负担,“让数据多跑路,法官书记员少跑路”,他利用业余时间,忍着颈椎病的折磨,蹲在机房里,研究各种系统软件插件、服务器代码,和多家供应商研发对接测试,充分利用科技赋能,以信息化为抓手,推动全院文书应用电子签章和统一送达平台一键推送,省去了书记员盖章和扫描上传的麻烦,主导引进的智能卷宗封皮打印机实现案件信息回填,既省去了大家手工填写卷皮的工作,又使得档案管理美观整洁。今年2月他主持建成了全省首家与系统深度融合的 “随案生成为主,扫描为辅”、上传、编目、借阅、装订、一键归档的执行智能卷宗管理中心,实现了立案、执行、归档环节全流程的数字化、集约化、规范化管理,开启了横山法院以电子卷宗为主要载体,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时代。

  他把别人认为“枯燥乏味”的档案工作干得有滋有味,甘于寂寞、乐于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中实现人生价值,为审执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将青春最华丽的篇章奉献给了横山法院的档案事业。

  10

  

  高慧芳 神木市人民法院

  高慧芳,女,199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武汉大学法律硕士,神木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她,先后在榆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神木市人民法院沙峁法庭、民四庭、执行局等工作,一直在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对法律的信仰,对人民的承诺。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等荣誉。

  耐心细致践行“司法为民”。“我们应该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想想”,这是她常对助理、书记员及身边人说的一句话。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她深知案件处理结果关乎原被告的切身利益,故必须对得起他们。在办理“两终”案件时,她认真了解案件执行现状,主动出击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沟通,恩威并施,劝说申请人案结事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面对当事人,她办公室的门一直是敞开的,她经常说如果可以执行应当尽力,执行不能也该尽力缓和矛盾。在执行局工作期间,在疫情封控的压力下,一年里她监管旧案2500件左右,恢复案件350件,执行完毕近180件,化解很多矛盾积压已久、信访缠访的案件,获得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多次锦旗致谢。在民事审判中,针对交通事故案件,为了避免保险公司推诿拖延及自然人侵权人执行难,她总是一次又一次的组织调解,释法明理,很多起案件当庭或几日兑现,受害者权益得到保护。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案件造成三人死亡,其中一位为本次事故的侵权人,事故车辆仅投保交强险,遗产仅有与其妻共有的住房一套及事故车辆,由于受害者及侵权人双方家属情绪激动,多次调解未果,考虑到在审判中不能调解,执行将会更加难,故她在工作之外多次与侵权人家属沟通,耐心开导,最终侵权人妻子同意以该房产及事故车辆变卖的所有价款全部赔偿受害者家属,该案最终圆满解决。

  认真严谨诠释“司法公正”。她在高中时就有一个“法官”梦,故她就读法学院,高分通过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如愿进入了法院工作,一路从书记员、助理到员额法官,她一直努力工作,不叫苦、不喊累,面对纷繁复杂的法院工作,她深知光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远远不够,必须不断充电,她从不停止学习,凭借专业的法学知识、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就判”的原则,该取证就取证、该调查就调查,协助法官或亲自处理了一起又一起疑难复杂案件。

  清正静心保证“司法廉洁”。“不是自己的东西不拿”这是一部电影中的一句话,也是她作为青年法官对自己的要求。她知道作为法官会面对很多诱惑,自己必须得守住底线。自进入法院以来,她一直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做到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面对当事人的吃请,从来都是拒绝的态度,面对各种方式的送礼,她严词拒绝,从未拿过当事人一针一线。她经常自豪地说“我办每一个案子都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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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屈娜 神木市人民法院

  屈娜,女,198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神木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员额法官。

  她,2012年通过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招录成为一名法院人,十年法院生涯,她由一名法官助理成长为员额法官,先后获得榆林市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调解能手、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法院执法办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荣誉的背后,是“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基层实践,是十年如一日不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是十年如一日牢记“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的使命。

  党徽与法槌交相辉映,奋斗与青春相得益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没有豪言壮语,有的只是心里时刻装着人民群众,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努力做到以奋斗为人生注解。作为一名法官,她没有感天动地的惊人壮举,有的只是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力量,时刻铭记司法公正、时刻警醒清正廉洁,努力做到以法律为人民说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不是抽象的,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好家风成就好家庭,好家庭培育好子女,好子女建设好社会。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是她自2021年从事家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萦绕心头的责任和使命。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化作她自觉的行动。屈娜积极主动向前辈们学习请教家事案件的审判方法与经验,认真揣摩总结工作技巧,学习如何在面对那些道不尽理不清的家长里短中抽丝剥茧、穿针引线,用温情和智慧化解矛盾、弥合伤痛,帮助那些濒临破碎的家庭将伤害值降至最低。通过点滴不懈、润物无声的努力,两年来审理家事案件五百五十余件,调撤率达70%以上,发布全市首例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未发生信访投诉情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弘扬法治精神,传递法治声音。在做好家事审判工作之余,屈娜积极投身于家事审判宣传工作中。按照朱艳芳庭长的统筹安排,与庭内同事结合审判实践,先后共同编写、策划了《“典”亮生活 家顺人和系列主题宣传情景剧》《协议离婚小课堂》动漫剧本、《婚姻家庭五十问》《婚姻家庭法律汇编》《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汇编》《未成年人十大保护案例》等民法典系列宣传手册,还编写了《神木市人民法院2019—2023年家事审判工作白皮书》。通过多平台、多途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特别是将《协议离婚小课堂》前置到市民政局离婚登记窗口,延伸家事审判社会服务功能。她所策划制作的《婚前一方隐瞒重大疾病怎么办》获得第三届“秦女子普法”微视频大赛优秀作品奖。屈娜还积极参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精心制作课件,开展“红领巾法学院”进校园活动,师生受众达5000余人次。通过生动的宣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奉献是青春的底色,初心为芳华增色。2016年至今,她审结各类案件1500余件,每一起案件审结的背后,是心怀“厚德尚法,慎权惟民”的忠诚,是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司法为民的坚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做一名优秀党员法官,是她的初心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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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璐菲 神木市人民法院

  杨璐菲,女,1990年11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神木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共青团神木法院团委书记。

  她,2014年1月进入神木市人民法院,先后在店塔法庭、民一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法官助理。参加工作以来,始终秉持“公正、廉洁、为民”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职责使命感践行司法为民。积极投身到法治宣传工作中,7次参加榆林市、神木市、神木法院组织的演讲比赛并获奖,曾被神木市委宣传部聘为宣讲员,多次参与神木法院举办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的主持及策划。曾获得榆林市“十佳法官”荣誉称号,多次获得“先进个人”“信息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她7年扎根在基层法庭。在担任店塔法庭助理审判员期间,她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共办理案件640件,无一涉诉信访案件,仅有一案发回重审。基层工作的磨练,让她始终不忘心系群众,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自身工作的出发点。2018年,在一起离婚案件的办理中,经过调解,夫妻双方当事人欢笑携手走出店塔法庭,临走时女方把手搭在她的肩头,说“你是个好法官,好女女,感谢你,感谢你们!”。在店塔法庭工作期间,她被选为神木市店塔镇人大代表,她政治立场坚定,密切联系群众,以一名法律工作者的身份为镇域建设建言献策。

  作为法官助理,她先后协助三位法官办理案件,制作各类法律文书近700份,以良好的工作状态持续奉献到司法为民中,并通过审阅案卷、参与调解并研讨案件的判决,高效高质完成员额法官交办的各项工作。

  2019年,她开始兼任共青团神木法院团委书记一职,被选为共青团神木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及共青团神木市第一届委员会候补委员。她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神木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制定神木法院青年发展规划,完善了神木法院志愿服务队在志愿云平台的各项建设,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组织或参与了“九率一度”、“红袖章”、普法宣传、社区防疫等志愿活动。神木法院志愿服务队新吸收注册志愿者87人,服务时长386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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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武星 府谷县人民法院

  霍武星,男,198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府谷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他,2010年9月进入府谷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助审员、审判员。2017年8月主持执行二庭工作,2021年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2022年担任诉讼服务大厅主任兼信访室主任,2023年3月任审管办主任。在10数年的审判执行工作生涯中,他依法办案,履职尽责,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因工作实绩突出,连年被评为法院优秀工作人员,不管是在审判执行岗位,还是在党务工作、诉讼服务及信访工作岗位,他坚持一贯的认真负责态度,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诉讼需求。先后获得“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执法办案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他思想政治成熟,勤奋努力,善于学习。善于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自己的头脑,工作中,他坚决贯彻院党组及上级领导部门的部署要求,坚决服服领导的安排,得到了领导的高度认可。他品德高尚,公道正派,乐于助人,善于协调,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最大化地帮助周围的同事,协调同事间关系,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赞许。

  他工作认真负责,勇于担当,业绩突出。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该同志主动请缨,到最辛苦的执行一线岗位,带领执行团队有效执结了许多重大、疑难、复杂的积案。从2013年至2020年,他的办案数量、质量一直名列府谷法院前茅。2021年因工作需要,他担任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负责机关党建日常工作,主持了三个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创建并完善形成了具有鲜明法院特色的党建品牌。2022年,他响应组织号召,担任了诉讼服务大厅主任兼信访室主任,从建章立制到到具体信访事项办理,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积极稳妥地致力于信访事项实质性化解,针对年老体迈的信访人,主动上门服务,以充分的调查研究基础上,以“拉家常”的方式,打开信访人心结,消除其对抗情绪,引导信访人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劝导其服判息诉。

  他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拒腐防变。坚守做人底线和司法良知,严守道德底线、法律红线,守规矩、知敬畏,从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公正司法,严于律己秉持职业操守,珍惜职业尊荣,无愧于人民法官光荣称号。作为一名党员干警,始终把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挺在前面,严格要求自己和家属,参加工作以来,其所办理的案件,无一例因廉洁问题而发生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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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敏 府谷县人民法院

  李敏,女,1994年3月出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府谷县人民法院团支部书记、办公室文秘。

  她,2019年参加工作,现主要负责机要保密、材料起草、上传下达、会务准备等工作,她以“办公室是全院的中枢神经,是沟通上下的桥梁和纽带,干好办公室工作,发挥好服务作用,与审判工作同样重要、神圣”为信念,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她爱岗敬业、积极进取,是甘于奉献、勇于担当青年干警中的一名代表,于2021年被任命为府谷法院团支部书记。

  钻研政治业务理论,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办公室工作点多面广,她把努力提高自己的各项专业知识和法律专业技能作为长期奋斗目标,始终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办公室综合职能作用为府谷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也因此多次受到领导的肯定和表扬。她始终坚持以复合型人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问的学习,与各业务庭沟通探讨、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学习方法,逐步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的能力,积极参加市县和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种政治业务培训,同时她注重书本知识和实际工作相结合,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学习,干中学,学中干,逐渐成为办公室工作的"行家里手"。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勤勉敬业,无私奉献。办公室人员少、工作头绪多,她一个人兼做多项工作,宁肯自己多出力流汗,从未影响全院整体工作。在机要保密工作中,她经常参加院里党组会、院务会等重要会议,担任记录工作,从未出现过跑风漏气现象;从事文秘工作三年多来,预估起草各类文稿四百余篇,同时在组织会务、后勤等工作上也尽职尽责,未留下任何纰漏。

  严谨务实,从严要求自己。她严于律己,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始终以提高自身素质为目标,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在法院工作的三年多时间里,她能始终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计得失,尽力尽心干好每一项工作,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待人宽,对己严,勇于奉献,正确对待领导交付任务,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在生活上坚持不骄不躁,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不侵占公家一分一厘,不行贿受贿。为人谦虚谨慎,处事公道正派。心胸宽容大度,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计较个人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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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翠琴 定边县人民法院

  党翠琴,女,198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定边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员额法官。

  她,2008年3月进入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事审判第三庭、综合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在审判工作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解决好诉讼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做到让裁判落地、让法治入心,累计办理案件2108件,以自己的行为,践行了对法律信仰的热忱追求,对基层人民群众的满怀深情,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得到同事和社会的普遍认可。先后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被市中院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她自2021年4月份到综合审判庭工作,所谓“综合”即法官不仅负责办理普通民商事案件,还要承担审判即执行监督职责。既要懂民商事,又要懂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的办理。纷繁复杂的案件类型,无疑对法官的业务水平、办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临从未办理过的行政类案件及新类型案件,迅速调整心态,应对高强度办案节奏,把每个案子都当成学习的机会,做好庭前阅卷、检索案例的工作,将案件基本要素和特征事实作梳理和标注,对类案进行全面法律检索,做好应对审理活动中各种新情况的准备,案件合议时充分听取合议庭成员的意见,并将利用法官会议向其他法官学习办案经验。快速提高业务水平及办案能力。

  面对发还、再审案件,综合案件冲突多,矛盾杂的特点,更需要扎实的做好前期工作、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在办理一起提供劳务责任纠纷的发还案件时,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发回重新审理。一面是情绪激动的原告,一面是相互推诿的合伙人,她在庭前仔细阅读案卷,并耐心倾听原告的倾诉,安抚原告的情绪,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双方对原告受伤是否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争议较大,为了更好的还原事实真相。庭审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对案发过程进行还原,并释法析理,依法对责任进行划分进行判决,双方均服判息诉。

  作为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二十大精神上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新时期的好法官。

  古人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无论做人还是做事,都要从小事做起,做法官也一样,要坚持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和追求,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只有真心贴近群众,用真情化解纠纷,才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法官的崇高威信,才能做一个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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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景福 定边县人民法院

  田景福,男,1992年1月出生,2016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2018年9月武警退伍,同年 12月分配至定边县人民法院工作,2020年9月通过陕西省公务员考试,2021年10月成为一名驻村工作队队员,到岗后他全面系统学习了乡村振兴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始终坚持没有调研就没有发言权,通过学习、走访调研全面了解了驻地村的全面情况。先后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乡村振兴工作先进个人”等。

  胸怀全局,位卑不敢忘忧国。他始终明白脱贫摘帽不是乡村发展的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乡村振兴成为应对全球化挑战的压舱石,作为拥有五亿多人口的乡村成为推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主战场,要将巨大的消费需求和潜力挖掘出来,都需要富裕的农民主体来实现,而产业振兴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

  聚焦产业,不用扬鞭自奋蹄。他在深入调研后发现现阶段山区经济发展面临:生态环境脆弱、经济结构单一、土地抛荒严重、思想观念陈旧、生产经营能力不足、市场技术信息等制约要素作用明显、农技人员匮乏等突出问题。为了改善发展困境,他在院党组和党委的支持下为村民争取落实2600亩紫花苜蓿饲草项目、南果北种-设施大棚人参果种植项目(已大面积挂果),山地大棚蔬菜种植实验、蜜蜂养殖试验有序开展,积极推动申报村部绿化项目、山地残次林改造项目、反坡梯田红梅杏示范项目、15亩人参果设施大棚种植项目,培养两名设施大棚种植人才,有力地推动村级特色经济发展,逐步培养产业发展技术人才,为村域经济发展创造更多可能。

  情系百姓,一枝一叶总关情。一年以来他把驻地当故乡,把群众当亲人,用心用情用力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受到广大干部群众好评。在走访年过80的康全发老夫妻时得知家里走廊每到下雨天就会出现漏雨的情况,老人儿女不在身边,他立刻找来梯子查看了漏雨的情况,马上到镇上用自己的钱买来补漏材料,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将已经漏雨和可能漏雨的地方全部修补到位,当他收拾完要离开的时候老人感动的抓住他的手说“你就像我们的儿子一样”,这让他感受到付出再多都值得;有一次全民核酸检测工作圆满完成后,他在梳理工作中发现脱贫户陈春山预留电话为空号,于是他和工作队员小贺当即决定入户核实,二人驱车几十里山路来到老陈家中,核实号码后,在交谈过程中发现两位老人均未进行养老保险认证,二人决定现场进行认证,小贺拿出手机后发现窑洞中无网络信号,于是他和小贺领着老陈来到打粮场进行了认证,“我老伴行动不便,咋办?”老陈说,他和小贺商讨后决定利用手机热点的方式将网络信号“引”进窑洞,在院子里多次试验窑洞里还是没有信号,最终他发现草棚上有一根长杆子,于是叫老陈找来一截红头绳,将自己的手机绑在杆头,高高举起,“恭喜您年检认证成功”听到窑洞里传出的声音,他缓缓收回手中的长杆,返回的路上车灯照亮了蜿蜒崎岖的山路,他的心中满满的成就感。一年多来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得到了群众的认可,用自己的真情付出深深融入到了大山深处的村民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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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虎 靖边县人民法院

  周虎,男,198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靖边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

  他,2008年3月在靖边法院参加工作,先后在杨桥畔法庭、刑事审判庭、执行二庭、综合审判庭工作,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做起,先后任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及审委会委员,从事过民事、刑事审判工作,也从事过执行工作,现在正在从事行政、民事审判及审监工作。曾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执法办案先进个人、十佳法官、十佳执行能手、调解能手、靖边县优秀公务员、劳动模范、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靖边法院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所在集体被省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被市委政法委授予集体三等功,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他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做到绝对忠诚于党、绝对忠诚于人民。疫情期间,闻令而动,主动背起消毒壶承担社区消杀任务,积极投身于小区外来人员防疫排查工作,率先垂范,承担起核酸检测点的引导员和秩序维持员,全力投入疫情防控一线,在高风险区内承担高风险人群的管控措施,以“疫情在前、坚决不退”的实际行动,构建起了最坚固的防疫“红色”堡垒。他主动沉身校园普法,担任靖边第十中学法制副校长,通过讲授法治课、赠送法律书籍、发放“普法”宣传单等方式,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落实落细。

  在杨桥畔法庭任职期间,他发扬吃苦耐劳精神,致力化解辖区内的各类民事纠纷,以庭为家,无怨无悔。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五年时间里,他脚踏实地,从书记员做起,先后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走遍辖区六个乡镇的所有村庄、厂矿企业和学校,借助“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走村串户发放便民联系卡,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将法庭开在了农家院落、学校校园、村民广场,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又起到了法治宣传的积极作用。期间共审理869件民事案件,结案率、调撤率等指标取得了优异的数据。他所承办的民事案件均能够以法析理,实现案结事了,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靖边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任职期间,他保持着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浩然的正气,在岗位上任劳任怨,勤奋工作。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他勇于担当,加班加点,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他参与审理了“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等系列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五年间,他先后审理各类刑事案件达928件,判处罪犯1144人。在所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判处十年以上的罪犯100多人,三年至十年的罪犯400多人,三年以下的罪犯600多人;在严厉地打击犯罪的同时,也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保护了被害人合法权益,切实为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在执行二庭庭长任职期间,他改变工作思路,线上对被执行人采取查、扣、冻、化等执行措施,线下与执行干警一起参与腾退房屋、排除妨害、打击老赖,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得以实现。他敢于创新,尝试执行案件流程化改革的试点,综合分流,分片负责,取得了院党组的高度肯定和干警的大力拥护。2019年,在他带领的集体的努力下,靖边法院顺利通过中国社科院组织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验收,受到了省、市法院的高度赞扬。2018年至2021年,在他的带领下,执行二庭每年受理各类案件都达到2000多件,执结率、结收比均在全市法院领先。在最高院要求的“3+1+2核心指标”中,都处于先进水平。经年累月的不分昼夜、全情投入,导致其在2021年工作期间,罹患严重的腰肌劳损,医生要求住院治疗近半月,期间他仍每日扶着楼梯上下班,利用下班时间打吊针休息,一直坚守在执行工作一线。

  在综合审判庭任职期间,他带领全庭干警办理了914件行政诉讼、发还重审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他本人亲自办理了452件案件,结案443件,接收比为1.01,比全省法官人均办案数多出182件,以出色的成绩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他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扎根基层,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淡泊名利,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优良作风,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司法行为规范,以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了一名新时代青年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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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田田 靖边县人民法院

  张田田,女,1996年11月出生,靖边县人民法院速裁庭聘任制书记员。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书记员”“先进个人”。

  她,注重学习、提升素质,为提高业务能力,平时积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及时关注法律法规更新情况,不断提高专业素质。恪尽职守、服务审判,认真做好排期、送达、记录、装卷等具体工作,全力配合法官做好各项工作。她说:“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的重要环节,书记员职责履行的好坏,关系到整个案件的审理”。面对书记员工作的琐碎、繁杂,她认真仔细,每次庭审前,都会翻阅卷宗材料,检查诉讼材料情况,确认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熟悉案情,在开庭的时候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每一份笔录都严格要求自己,精益求精,做到文字表述清楚、内容全面客观。同时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保守审判秘密、谨言慎行,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漏审判秘密,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珍惜自己的工作,更珍惜人民群众的信任,没有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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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雪 佳县人民法院

  李雪,女,1987年7月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佳县人民法院佳芦人民法庭副庭长。

  从冰天雪地的北国冰城哈尔滨跨越千里来到有“沙漠绿洲”之称的边塞榆林,19岁与榆林结缘,兜兜转转17年,在她看来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真正属于她的人生事业旅程开始于陕北,开始于佳县,陕北成为了她的第二故乡。进入佳县法院,她先后在行政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执行局、综合办公室、基层人民法庭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办公室文书、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员额法官等工作,2021年7月通过法官资格遴选成为了一名员额法官,正式开启了法官生涯。

  工作中,她努力克服作为外乡人的短板,学习方言,学会和当事人沟通,不仅从法律的层面为当事人解决问题,更会结合地域特色、风土人情,尽力做好情理法的融合,不为结案而结案,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做到公平、公正又最大限度的保护乡里乡亲的多年情分。工作中认真、踏实,懂得虚心学习,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连续3年在全县科级以下公务员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

  在全县政法系统辩论赛上,和另外三位同事组成了参赛小组,取得了“亚军”的荣誉,被评为“最佳辩手”。在院机关举办的庆祝建党一百周年演讲比赛中,以“新时代 新青年 新姿态”为题,荣获一等奖。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完成30 项工作任务,期间完成大小报告30余篇。因工作表现突出,在全县表彰大会上被评为“十大政法标兵”。

  她说:“在佳县法院的八年,是快速成长的八年,是我从体制外真正走进体制内的八年,是我由一名职场小白向多面手迈进的八年,我感谢这八年的机遇和挑战。不论接下来面对何种工作,我都会用百分百的热情投入到这份我已经热爱上的工作中,努力继续在平凡的岗位中续写属于我的人生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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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少锋 佳县人民法院

  张少锋,男,198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政协第十届佳县委员、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

  他,2005年进入佳县人民法院,先后在坑镇法庭、行政庭、办公室、审管办、执行局、佳芦镇法庭工作,常年扎根基层,以出色的工作业绩,优良的审判作风,展现了新时代法官的庄严风采。被省法院评为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审判管理先进个人,授予个人二等功,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十佳人民法官”,被市中院评为“执法办案先进个人”,被县委、县评为“全县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被县直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担任省十七运佳县站火炬传递手。

  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他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忠诚于党的司法事业,牢记初心、秉公办案,加强学习、砥砺前行,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工作中,他能按照党员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工作积极进取、做事沉稳干练。多年来,他认真履行自己的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佳县不断做自己最大的贡献。2013年以来,共办结各类案件1800余件,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2年年初,原告曹某某以排除妨害纠纷为由将杨某某诉至佳县法院,收到案件后,他及时到双方所在村委会了解案情、现场勘验,多次做思想工作,但双方各执一词,态度异常反复,调解工作很难进行。庭审过程中,双方再次唇枪舌剑,言辞犀利,互不相让。庭审后,考虑到若以判决结案,双方对抗情绪激烈,不仅不能妥善解决纠纷,还会进一步激化矛盾。本着以人为本、柔性司法的理念,深知只有调解才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为此,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先后四次召集双方来法院做调解工作,耐心劝导、严肃教育,但双方均不相让,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双方当事人心中的芥蒂依旧难以消除。6月29日,承办法官一行四人再次来到双方纠纷地,积极同当地村委会联系,并邀请乡驻村干部参与协调。6月30日下午,承办法官再次来到双方争执的地方,所有通行道路均已畅通。为了表示感激之情,原告曹某某的儿子激动地放起了鞭炮。至此,一起积怨多年的通行道路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在负责办理执行案件的同时,他还兼任佳县法院的党支部工作、司法宣传等工作,先后在各类刊物、网站发表各类文章、调研信息等200余篇。

  自觉主动学习,提升业务素质。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良好的政治要素质和业务水平显得非常重要。他能够认真学习各类法律知识和司法案例,善于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积极投身于工作实践中。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该同志还能够坚持自学,并于2014年取得西北大学自考汉语言文学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自学并参加了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组织的婚姻家庭咨询师考试,并于2022年1月份顺利通过考试。

  作风廉洁自律,不断提升形象。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他经常告诫自己,一定要管住自己,经得起权、钱、名、利等各种关口的考验,把每一件简单和平凡的事情做好,永葆一名法官和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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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云霞 米脂县人民法院

  吴云霞,女,1999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米脂县人民法院银州法庭法官助理。

  她,2021年1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民一庭、银州法庭担任法官助理,入院以来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个人”。

  紧抓“思想”,在“强觉悟”上下功夫。工作以来,她始终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时刻保持着提升政治修养的自觉性,积极申请入党,以一名正式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践行党的宗旨,讲政治、顾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把为群众司法、对群众负责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平时生活工作中,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严格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理论学习,保持思想先进性,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贯穿于工作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投入到工作当中。

  紧抓“担当”,在“求质效”上下功夫。基层法院的法官助理是距离人民群众最近的“最后一公里”,对待案件和当事人更加需要严谨细心,她坚持逐案阅卷,吃透证据材料,及时将阅卷情况和送达事宜与法官沟通,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性资料;开庭后,认真梳理案件思路,总结裁判要点,审慎草拟裁判文书审查诉讼材料。她坚持把司法为民落实到行动中而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入院以来的每个案子都跟着开庭,和同事一起处理案件的相关事务,撰写团队里需要的调研文章、论文等。入院至今,协助办理民商事案件共300余件,调解案件150余件,草拟各类法律文书260余份,撰写案件快报10余篇,案例分析2篇。

  紧抓“学习”,在“重提升”上下功夫。始终坚持把学习内化为一种政治要求、精神追求、工作职责和生活态度。她刻意培养自己的学习意识,每天下班后会在固定时间点查阅裁判文书网或者各类书刊中的案例分析,也会看励志文章鼓励自己坚持,慢慢养成检索阅读的习惯。时刻注重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并对学到的知识点进行整理和总结,自觉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2021年顺利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证。法律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工作之间存在很大差距,参加工作之后为了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利用业余时间勤奋学习,从实践的“活课程”中学习,虚心请教员额法官、同事,坚持常看、常思、常问、常做,理顺工作思路,加强知识储备,应对本领恐慌,在短时间内完成了从生手到熟手的转变。

  青春是用来奋斗的,法院人更要在不断比学赶超中向前进。作为青年干警,始终保持司法为民的政治本色,筑牢抵御诱惑的思想底线,真正做到慎终如始、保持初心,起而行之、勇挑重担,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积极作为,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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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倩 米脂县人民法院

  张倩,女,1994年10月出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米脂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她,2021年进入米脂法院,两年多来,始终保持着学法初心,认真对照法官助理职责规定,主动担当作为,细致协助法官办理好每一个案件。

  精研业务,全力以赴好助手。“法律不只是逻辑,更是经验。从“校门”进入“院门”,她深刻的感知将所学理论运用于法律实践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故而始终保持着勤学善思的习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提高业务水平能力两手抓,一方面,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党史教育学习、“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理论能力。另一方面,利用空闲时间复盘记录每一个案例、两年来,参与办理民事案件二百余起,草拟各类法律文书一百余份,认真记录并梳理会议记录近百篇,撰写案件快报十余篇,学习各种笔录记载的格式样本,与同事探讨案件办理的各个细节,以学促干,学以致用。同时,注重发展自身综合素质,将自身优势、兴趣爱好与工作结合,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建党百年唱红歌”比赛中荣获最佳参与奖;在米脂县首届“神东杯”职工运动会中团结同事昂扬向上,积极进取取得第五名的好成绩;在演讲比赛中锻炼自己,在体育运动中团结同事,立志锻炼自己成为一名专业技能过硬,综合素质俱佳的青年干警。

  顾全大局,牢记使命守初心。2022年11月底,全市疫情爆发期间,她第一时间响应组织号召投身于我县防疫第一线,细致做好防疫宣传,每天早出晚归,与干警一起完成好防疫抗疫的相关工作。在米脂县长达半月有余的管控防疫期间,每日穿梭于大街小巷,不辞辛劳劝返外出闲逛人员,提醒他们注意防护,疫情形势仍旧严峻,排查了百余人次的返乡路径,接触人员信息,并做好工作日志,每日上报。没有波澜壮阔的故事,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但时刻展现青年干警的光与热,续写青年故事的真与实。

  履职尽责,严于律己甘平凡。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执法者,更要严守纪律这条生命线,用黑白分明的公正审判守护这个多彩世界,廉洁律己,以身作则。在工作期间,时刻牢记严守办案纪律,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有关要求,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对于有私下打听案件进展的朋友及亲属,给予细致耐心的讲解,坚决不透露任何与审判工作相关的事项。始终坚守初心,秉持法治信念,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规定,工作以来,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违纪问题。

  春归万物生,策马踏新程。她将始终保持初心,以更加认真的态度,立足本职,干好本职,用奋斗去书写青春的底色,用行动来践行崇尚正义的本心。秉持正义,释法析理,用真诚和善意帮助当事人。坚持用实际行动去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成为一名有理想、有担当、有能力的“司法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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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慧媛 吴堡县人民法院

  李慧媛,女,198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吴堡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民事法官。

  她,2009年进入华东政法大学进行为期两年的定向委培,2011年9月正式进入吴堡县人民法院工作,2015年任命为助理法官,2020年12月遴选为员额法官。先后获得“先进工作者”“全市司法工作先进个人”“执法办案先进个人”等称号。

  她是一位普通的法官,却在司法为民的审判道路中勤奋工作,不畏艰险。用一场场耐心细致的调解,用一次次公正入微的判决排查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并且利用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去基层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合法权益。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她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使命。合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多渠道化解,提高了司法效率。在诉讼服务中注重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的应用,让人民群众在诉讼服务中有更多获得感。

  她在办案之余,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法槌在手息讼乱,律款于心求民安,清正廉洁常励志,扬善惩恶断是非。基层法官终日相伴的是案卷,在法槌起落、卷宗翻转之间诠释法官的使命和担当。各种各样案件的背后,是各不相同的人生境遇,只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才能对得起老百姓对公正司法的期盼!她一直在为审判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有一次,一位年近七十的老大娘因为交通事故受到伤害,肇事司机属于醉酒驾车,保险公司理赔有限,需要侵权人本人承担赔偿责任,李慧媛法官通过十多次的沟通调解,最后将十万元赔偿款一次性当面兑现于老大娘。

  她深知法律的权威,法院的公正,法官的形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件的审判质量。只有保证办案质量,才能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当事人合法权益获得最终实现,才能体现司法公正,才可以在人民群众当中树立起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威信。所以,作为一名法院人,在司法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群众的需求放在心上,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一位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因为不同意离婚,不配合法院送达相关材料,她通过多处打问,知道了当事人在老家养羊,随后和同事驱车数小时前往当事人老家,当面进行了送达并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释说明,当事人在认识到自己婚姻确实无法挽回后同意调解离婚。她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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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继武 吴堡县人民法院

  王继武,男,198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吴堡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他,自走上审判岗位以来,能够一直坚持“努力让人们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恪守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截至目前,共审结民事案件1000余件,所办结案件实现了“三个效果”相统一。先后荣获“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执法办案先进个人”“平安卫士”等荣誉称号。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他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始终保持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爱岗敬业,敢于担当,能够将业务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经验相结合,善于适用法律解决纠纷,做到了公正司法。能够牢记宗旨,践行使命。在审理一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案件中,原告系农民工,因在位于汉中市洋县的一个水利工程上提供劳务时受伤,但由于用工企业未与原告签订任何的书面劳务合同,赔偿义务人便借此相互扯皮推诿,致使原告的损失迟迟得不到赔付。原告曾两次诉至法院,但均因其所诉被告主体不符,最终都撤诉。两年多过去了,原告的损失还未得到赔偿,更甚的是原告连具体的赔偿义务人都确定不了。原告已是身心俱疲,心灰意冷,甚至开始怀疑人民法院是否真的是为人民服务。该同志承办案件后,详细了解案情后,远赴汉中市洋县找到原告提供劳务的工程地点,与工程发包人调查了解情况,并调取了承包合同,查清了该工程的承包人,也查清了原告的实际雇主。最终,判决由实际雇主及时赔偿原告的损失。至此,原告苦等了两年的赔偿金,有了眉目。原告紧皱的眉头,舒展成了笑脸,正是因为其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切实体会到了司法为民。

  “定分止争、化解矛盾”是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职能。他能够一直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办案有效率,实质解纠纷。在办理案件中,能够公正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倾心倾情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因双方当事人均是驾驶摩托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且双方所驾驶的摩托车均未投保交强险,考虑到受害者的损失较大、侵权人支付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为了使受害者尽快得到赔付,侵权人也不要因为支付大额赔偿而陷入困境,使得该案真正能够做到纠纷化解、案结事了。他不厌其烦地进行调解,先后五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履行期限和方式等具体问题进行协商,耐心向当事人释法说理,讲清前因后果,分析利弊得失。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本案得以调解结案,不仅受害者的损失及时获得了赔偿,侵权人也不会因本案赔偿而瞬间陷入困境。

  作为党员干部,他能够牢记初心使命,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能够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公正办案,工作扎实,作风文明,能够自觉铸牢拒腐防变意识,能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相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坚持依法办案,依纪办事,不触碰纪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廉生威、公生明”,公正廉洁的作风,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司法的清明,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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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婷 绥德县人民法院

  马婷,女,198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大学法学专业,绥德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她,2013年7月进入绥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2021年9月担任法官助理。先后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庆祝建党100周年先进工作者”“宣传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等。

  工作以来,她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用党新时期的理论武装头脑,使自己拥有较高的政治理论基础,同时积极提升业务水平,提高综合素质,于2019年通过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撰写的《新时代红色旅游法庭建设研究——以S县X法庭(“郝”法庭创建为视角)》论文荣获“赓续红色传统 参与社会治理”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征文一等奖。

  立案庭工作的八年,厚积薄发。通过拼搏奋斗,考过了司法考试,培养了马婷同志守时耐心的良好品格。2021年7月份,开始负责政治部宣教处工作,积极自学有关自媒体的一切知识,努力做好法院对外宣传工作,积极树立法院正面形象。在此期间,两次被抽调到扫黑除恶专案组,负责阅卷和整理材料,成功完成任务,案件圆满判决。2021年被抽调到教育整顿小组,协助完成教育整顿各项工作。2022年3月份担任郝家桥法庭法官助理,负责郝家桥法庭立案工作以及辅助法官办理案件,一年来,已立案300多件,收取诉讼费11万之多,起草民事判决书100多案。

  虽然工作繁忙、任务繁重,但是始终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积极的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有着强烈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自参加工作以来,在工作考核中没有不良行为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她认真努力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奋斗的拼搏精神,为法院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也得到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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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武文 绥德县人民法院

  王武文,男,198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绥德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驻薛家峁镇榆林坪村第一书记。

  他,2010年进入绥德法院工作,先后在基层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庭、速裁、金融等部门工作,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法官助理,承办和协助民商事案件数千起,始终兢兢业业,勤奋好学,严于律己,工作期间通过了事业单位考试、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经过自身的努力学习和审判实践磨练,逐渐成长为一名业务型骨干,多次荣获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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