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雨润民执行攻坚系列之十二】硬核执行保护申请人权益 强制腾退最终变自行搬离

栏目:教育培训  时间: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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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好警戒线,行动!”随着会宁县法院执行局法官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开始对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外人李某所居住的房屋(实为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强制腾退。

  

  

  基本案情

  该案申请执行人王某于2017年曾借款给被执行人张某、赵某民、赵某婷,因逾期未还,遂诉至会宁县法院。后经会宁县法院一审、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三被执行人需向申请执行人偿还本金85万元及相应利息,但判决书履行期限届满后,三被执行人仍不按期履行,王某遂于2019年向会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申请执行人主动撤销执行申请,本案依法终结执行。

  2023年,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要求对张某名下房产进行拍卖后抵顶张某所欠借款。出乎意料的是,被执行人张某为逃避执行对名下房产进行了私自变卖,虽然会宁县法院及时发现该违法行为并采取了相应措施,但该房产的居住人竟发生了变化,变成了此案的案外人李某。案外人李某提出执行异议以及执行异议之诉后,法院依法驳回案外人请求。

  按照执行规定,在拍卖前需要先行腾退房屋。会宁县法院遂向李某两次送达强制腾迁公告,但李某多次无视执行法官的善意说法,拒不腾退房屋。2023年4月11日,执行法官再次电话告知李某,法院将于公告期满后,启动强制腾房工作。

  

  

  

  执行现场

  为确保此次强制腾房顺利进行,在工作开展前,执行干警认真制定了执行计划和预案。行动当天上午,10余名执行干警乘坐3辆警车迅速奔赴第三人李某居住的小区。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按照执行方案迅速行动,设置警戒线组织外围警戒。实施组在门口久敲不应后,联系开锁公司对原有门锁进行了拆除,进入房屋后干警发现屋内空空如也。原来,迫于强有力的执行威慑,李某意识到如果拒不配合,法院可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追究拒执罪等处罚措施,遂提前自行搬离。执行干警随即对房屋内财产、物品进行了整理,清点登记完成后由开锁公司安装了新门锁,现场粘贴了封条并拍照存档。

  

  为保证此次强制腾房行动公开、透明,此次执行行动全程录音录像,由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公证,并邀请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现场协助。

  图文:审管办 苏海旺

  原标题:《【法雨润民执行攻坚系列之十二】硬核执行保护申请人权益 强制腾退最终变自行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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