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院士科研产业园区一期B区电力工程监理

栏目:教育培训  时间:2023-05-27
手机版

  标段(包)编号:L3205820001008287001001

  建设单位:长春莲花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长春莲花山院士科研产业园区一期B区电力工程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开河大街以西、开十街以东、雾一路以南、丙一路以北

  总投资(万元):0.0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项目从开工进场、竣备直至审计全过程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07月15日至2023年11月15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4月27日

  投标地点: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门市)开标室

  招标联系人:邱治国

  联系电话:0431-81322522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3年04月27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院士科研产业园区项目工程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文件长莲发改审批[202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长春莲花山院士科研产业园区一期B区电力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院士科研产业园区一期B区电力工程监理;

  2.2项目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开河大街以西、开十街以东、雾一路以南、丙一路以北;

  2.3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项目从开工进场、竣备直至审计全过程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审计阶段(如有)及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施工工程延期,监理服务期顺延,费用不再增加);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3.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相关类似电力工程专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至2023年3月底连续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资料员1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提供监理人员在本单位至2023年3月底连续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年-20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4月21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27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莲花山区分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锁;(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莲花山区分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177677663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门市)开标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应在准备解密的电脑端提前安装好CA驱动并且能正常登录系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通知)。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腾讯会议:800-246-759),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7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采用提供保函的投标单位,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取消纸质保函现场提交方式(执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021年6月16日发布《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招标项目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的通知》的相关内容);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莲花山国际商务中心1号楼B区405室

  联系人:邱治国

  电话:0431-81322522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联系人:仲崇敏

  电话:0431-88854358

   

  监督机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夏工

  联系电话:0431-81331239

   

  监督机构: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  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  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  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  编:1304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  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3年04月27日 16时00分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上一篇: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赴陕西西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开展爱粮节粮主题教育活动
下一篇:跟着陈云学习调查研究

最近更新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