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起诉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

栏目:教育培训  时间: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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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供图

  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介绍,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起诉“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

  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日趋明显 新型犯罪隐蔽性强,打击难度大

  据那艳芳介绍,近年来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日趋明显、更易遭受网络不法侵害;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手段复杂多样,方式不断翻新,“网络诱骗”“隔空猥亵”等新类型犯罪隐蔽性强,打击难度大;一些未成年人通过网络接触暴力、色情、毒品、低俗等不良信息,导致形成不健康价值观,甚至盲目跟风、走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高额打赏、高额充值、过度消费、沉迷网络,网络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不力等问题较为普遍,反映出网络空间监管整治形势日益复杂严峻,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网络环境难度日渐加大。

  针对这些网络空间的症结问题,最高检立足刑事惩治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坚决遏制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势头。

  “隔空猥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

  那艳芳介绍,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线上联系线下侵害未成年人、搭建运营涉未成年人色情网站、利用即时通讯工具、直播平台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物品、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保持强有力打击震慑,坚决避免让网络空间成为孩子的伤、家长的苦、社会的痛。

  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起诉“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

  三年起诉未成年人涉嫌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7221人

  在依法惩戒帮教涉嫌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方面,那艳芳介绍,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准确甄别未成年人在网络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提升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实效。对于情节严重的犯罪,坚决依法惩治,让涉罪未成年人充分感受法治威严。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涉嫌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7221人。

  那艳芳称,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罪行较轻,属于初犯、偶犯、有积极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在依法从轻处理的同时,“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749人,通过针对性开展精准帮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纠偏改错、迷途知返,重新回归社会。

  针对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民事权益受损多发易发但维权困难的情形,检察机关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督促监护维权、民事支持起诉等工作,帮助未成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41件。

  典型案例

  非法买卖未成年人信息95万余条 两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获刑

  2020年4月至10月,肖某某与邓某某利用发卡平台源码,建立网络交易平台,对外开放注册,供用户进行居民身份证号码、支付宝账户等个人信息非法交易。肖某某还在平台提供资金结算等服务,并按交易额收取服务费,交易总金额超过人民币47万元。截至案发,注册平台的卖家共200余人,非法买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95万余条,被侵害个人信息的未成年人分布在浙江、天津、河北等全国多地,严重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1年2月,检察机关对肖某某、邓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肖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21年10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令被告人肖某某、邓某某共同支付损害赔偿款人民币30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刊发赔礼道歉声明。

  据介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依托数字化办案手段,将涉案电脑、手机、硬盘、U盘进行勘验,将几百万条个人信息进行比对、去重,最终精准确定出售和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条数。通过对后台数据的再次勘验,调取到每条信息的贩卖价格,最终确定涉案销售总额和违法所得。同时,追诉上游罪犯1人,立案监督同案犯3人。

  此外,检察机关从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涉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线索,认为肖某某、邓某某在未取得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购买近百万条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并自行组织搭建、运营涉案平台,用以出售并允许他人出售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属于非法收集、买卖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由于被侵权人人数众多、分布全国多地,构成对公共信息安全领域的未成年人公共利益侵害。检察机关依法向肖某某、邓某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回应

  最高检答南都:

  用数字化手段保护儿童演员群体

  近年来,针对不法分子借网恋网聊、童星招募等名义实施“隔空猥亵”和诈骗,检察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进行打击?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在回应南都记者提问时表示,针对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上传,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等问题,2018年最高检专门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隔空猥亵)等同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指导性案例发布以来,累计追诉此类犯罪3000余人。

  李峰还介绍,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技术取证手段,“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如,周某某性侵未成年人案,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QQ聊天记录中存在大量无法显示的图片和视频,通过数据恢复,细致排查,对遗漏的犯罪事实补查补证、监督立案,从而准确认定了嫌疑人强奸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犯罪事实,最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3个月。

  李峰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强化违法犯罪源头治理。比如,针对不法分子以招募童星为名性侵未成年人的问题,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向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探索将“智慧影视检察”场景应用嵌入影视文化产业数字平台,通过数字化手段加强儿童演员群体的管理和保护。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依法保障未成年演艺人员权益的实施意见》,对参演剧集拍摄的未成年人进行备案随查。

  采写:南都记者 刘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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