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新收入会计科目和会计分录:合同负债的账务处理

栏目:教育培训  时间:2023-06-12
手机版

  

  (1)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2)明细核算

  本科目应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该已收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向客户转让相关商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企业因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适用收入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再使用“预收账款”科目及“递延收益”科目。根据新收入准则对合同负债的规定,尚未向客户履行转让商品的义务而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中的增值税部分,因不符合合同负债的定义,不应确认为合同负债。

  【订阅后马上看完整本文和整个频道、全部合集】

  知识经济时代来临,新时代的竞争,是人才与学习的竞争。选择了企业管理、选择了财税,就选择了学习。不学习,就会落后,乃至最终被淘汰。

  这个频道,您可以随时订阅。在暂未涨价之前,您只需每一天花1元钱,就可以给自己“订阅”了一个全国顶尖财税实务名家团队,去和他们近距离接触,这是一个极好的自我发展的机会。

  中华第一财税网,系我国历史悠久的财税实务特大型专业网站、财税行业垂直门户网站、企业全员终生后续教育平台,为全国各地企业、跨国公司、企业领导和管理层、中高端财税专业人士等用户提供专业财税实务服务。中华第一财税网由智董集团旗下的智董集团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运营。智董集团,注册资本1.254亿元,系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名称成立的国家级企业集团。中华第一财税网作为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在线学习网站及线下咨询、培训机构,致力于打造成中国财税服务的引领者和创新者,为广大企业老板、管理层、中高端财税专业人士等用户提供终身在线随时随地获取财税信息、学习交流财税实务操作知识的平台和丰富、管用的内容,规避财税风险,保障财税方面合法权益,提升财税方面工作技能、管理水平、效益、竞争力,解决广大用户“痛点”,为广大用户提供深受欢迎、帮助巨大的全方位、多元化的财税服务。

  订阅解锁TA的全部专属内容举报/反馈

上一篇:离职幼师给父母忠告, 再挤也要上公办园, 3点优势私立园比不了
下一篇:考场外,有一种爱叫翘首以盼

最近更新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