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一夫二妻荒唐案:公婆与儿媳同居一室,最终酿成悲剧

栏目:教育培训  时间:2023-07-05
手机版

  爱情的本质是什么?这是心与心的结合。柏拉图认为,人只能追求精神上的沟通,而不能强求七情六欲,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精神之爱”。尤其是在婚姻中,几乎没有人能够容忍无性恋。一旦性平衡被打破,家庭就很容易扭曲。

  

  小柳居住在湖北省丹江口市。他在一次相亲中认识了小黄并与他结婚。结婚后生有一子一女,与岳父岳母生活在一起。全家人每天都有说有笑,令人羡慕。就好像这样的幸福太短暂了。后来,小黄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从此,他再也无法与小柳过婚姻生活,两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

  小黄被强烈的自尊心灼伤,他不喜欢回家面对小柳。小柳一开始还能用好声音安慰小黄,但如果他的需求长时间得不到满足,那就很痛苦了。看着两个年幼的孩子,看着一直对她体贴入微的公公婆婆,小柳忍了又忍,终于爆发了。她告诉公婆,她要离婚。

  公公婆婆一听就急了,何况小柳离婚原因不明,离婚也是大事,不做就会被指指点点其他的。小柳和小黄不准离婚。看到他们的反对,小柳咬牙将小黄的情况说了出来。

  

  但他们不甘心就这样结束。小柳思前想后,因为不满意就离婚了。就像一朵无法浇水的花,处于怕渴的焦虑之中。没上线?谁来倒呢?绝对不可能是外人。万一小柳与对方发生关系,甚至想要离婚,那就得不偿失了,肥水也不会流到外人那里去!

  小柳公公婆婆提出让小柳和婆婆轮流和公公发生性关系,也就是说让她和婆婆侍奉父亲-姻亲。当然,小柳一开始也觉得这很荒唐,但后来也同意了。种种原因无人知晓,无人愿意去猜测,此时小黄决定再次外出打工,三人也更加安心地维持着这段不伦不类的关系。

  一开始还好,可惜随着时间的推移,岳父更喜欢年轻清新的小柳。从两个人正式出道开始,居然就已经有了一些男女朋友,这让小柳的婆婆很不高兴。心里不高兴,但当时她碍于身为长辈,和刘小太监几十年的关系也没有闹起来,但小柳却在2016年5月7日晚上做了一件事情。

  

  那天晚上,婆婆和公公共处一室。两个老夫老妻什么也没发生。他们只是像往常一样睡着了。结果,小柳无法独自入睡。婆婆出去了,可还没等婆婆反应过来,她竟然用手把婆婆拉了出去,然后“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婆婆站在门外,越想越生气,越想越嫉妒,拼命开门让他们开门。一群人自力更生,半夜冲进他们家,踢开卧室门,把小柳和岳父拖了出去。

  小柳和他的岳父感到羞愧。小柳从头到尾都不敢抬头。岳父怒了,冲上前去打了在那里生活了半辈子的妻子一巴掌。他们被带到了派出所,但这对他们来说是家事,不涉及违法犯罪活动,顶多是道德问题,所以摆摆手让他们回去。

  

  三人颜面尽失,送走了亲人,关上了门。他们互相看了一眼,又叹了口气。这时,小黄也闻讯赶回了家。他看到了让他戴上绿帽子的房子。——霸占儿媳、背叛儿媳、纵容母亲不孝的父亲,年轻时的小黄瞬间肩膀垮了,仿佛一夜老了10岁。

  “离婚吧!”小黄对小柳说道。小柳哭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只是摇了摇头。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反对离婚,还是不承认自己做错了事,但这都无所谓了。小黄再好,也不可能在这样的家里待上一秒钟。从法律角度来看,她的态度并不妨碍小黄离婚。

  小柳不愿意离婚,小黄仍可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人;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人……

  

  小黄和小柳的情况乍一看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任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如果一方有身体缺陷,或因其他原因无法过性生活,且难以治愈,调解无效后可准予离婚。

  从这条立法也可以看出,法律明白无性婚姻中的一方都会不满意。根据这种理解,任何人都可以离婚。当然,单纯以功能障碍为由提出离婚是不可行的,因此,小黄应该提交两人在功能障碍的情况下分居的证据,以及小柳对岳父不忠造成的证据。两人关系破裂后,他才能获准离婚。

  不管怎样,只要确实需要离婚,这件事就可以解决。如果是真爱,那么X生活就不是婚姻的全部。结局和这个家庭一样,害人害己,浪费彼此的时间重新寻找幸福。

  本文人物均为化名,图片来源于网络。它们仅用于叙述目的。禁止入侵、删除。

上一篇:议论文范文(模板)
下一篇:选择专业重要还是选择学院重要?

最近更新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