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北京每邻商贸有限公司被罚

栏目:教育培训  时间:202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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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通市监处罚〔2023〕225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每邻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MA7MAJNL42

  工商注册号

  110112033284019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于辉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违法事实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属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厨小丫熟黑芝麻”货值金额为6.5元,违法所得为6.5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5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6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0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10-07

  处罚机关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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