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亲们身边的“普法使者”——记咸丰县司法局大路坝司法所所长孙章学

栏目:教育培训  时间: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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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中的孙章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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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宣传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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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区协作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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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乡普法。

  全媒体记者 刘磊

  “哎,别捉,这是麂子,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孙所长说过,捕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犯法的!”

  7月10日,咸丰县大路坝区大路坝社区段溪河河边,5个村民围在一起,一只动物——麂子来回躲闪。

  眼看快捉到了,一位村民突然提醒,村民刘某马上停止了该行为。

  “哎呀,幸亏你提醒了,不然我就犯错了。”村民刘某感激地说。

  “孙所长”叫孙章学,今年58岁的他,是咸丰县司法局大路坝司法所所长。他受理和参与处理的民事纠纷未出现一例激化,未出现一起县级以上上访。近年来,大路坝辖区无一例民事纠纷因调解不及时、不到位而激化或转化为刑事案件。

  普法——让学法融入居民日常

  咸丰县司法局大路坝司法所,法治氛围浓厚。

  “这些宣传架、路灯、桌椅都是我与同事一起选购的,经常有村民来我们这里打球,正好可以学些法治知识。”孙章学说。

  除了院坝,大楼内也大有“乾坤”:这里原来是白墙,孙章学带领同事将法律法规通俗化,制作图文并茂的展板,上墙、上架,前来办事的群众都会在此驻足观看。

  “院坝的球场免费开放,吸引不少周边村民来运动,为我们的法治宣传奠定了群众基础。”谈起这些,孙章学言语中满是自豪。只要有群众来,孙章学都会带着大家观靡、学习。如今,大路坝司法所已成为当地群众最爱的“打卡地”之一。

  “除了司法所,还有一个地方也受群众欢迎,那就是边区融合办公室。”孙章学指着大路坝一小南海边区融合办公室说。“边区融合办公室”是咸丰县推进建设边区无界跨乡镇融合治理的一个范例。

  “这是我们大路坝区和重庆市黔江区小南海镇联合创建的党建协同发展机制,以党建引领经济发展、产业协同、社会治理,促进各民族和谐共处、团结进步。”孙章学说。

  调解——让“红脸”转和解

  大路坝区群众大都认识孙章学,都叫他“孙所长”。为啥这样称呼?原来,这其中不少人都是孙章学在解决纠纷、普法宣传中认识他的,大路坝区谭家坪村的吴桂成就是其中一位。

  2013年,吴桂成在马鑫施工班组务工,迟迟未得到务工收入,吴桂成多次追索无果,无奈阻拦施工。

  该项目协调负责人胡代忠知道后,与吴桂成协商,但吴桂成情绪激动,推搡对方。恰好,孙章学在当地走访,听到争吵,立马赶来劝阻。

  了解情况后,他先批评吴桂成:“你这样阻拦他人施工不行啊,是违法的。”转过头又指出胡代忠工作急躁。

  吴桂成看到孙章学作为司法所干部,没有一味护着胡代忠,而是依法公正讲道理,情绪慢慢缓和下来。

  “法律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还款的,应当支付利息,不然就是违法!“孙章学解释。

  “法律真这么说?那我找他要钱没错呀,我以为法律只规定哪些不能干呢!”吴桂成搓了搓手,憨笑道。

  “那肯定的,法律是保护你的。”孙章学说,“不过,你刚刚阻拦他们施工,这是不对的。有时间我带你看看治安管理处罚法,上面写得清清楚楚。”

  明白了法律,弄清了道理,吴桂成主动与胡代忠和解。

  “不少村民像他一样,觉得‘法律离得很远’,只知道‘不能杀人放火’不能偷东西’这类法律禁止性规定,但不知道法律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普法时,要侧重普及法律对村民权利的保护,让乡亲们听得进去,他们才对学法、用法、普法更有主动性、亲近感。”长期在各村走访的孙章学感触颇深。

  转变——带动周边人普法

  2018年10月,一次普法活动中,孙章学发现吴桂成也在普法宣传队伍里。

  看到孙章学惊讶的表情,吴桂成凑上前来对他说:“以前我不懂法,现在可是个‘法律明白人’。我要告诉大伙儿怎么学法、如何用法。”

  原来,2013年以后,吴桂成积极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成为一名党员,还竞争成为他们村六组小组长,带领村民工作,普及法律知识。

  吴桂成成为“法律明白人”的过程,是大路坝区持续普法宣传成果的一个典型。

  大路坝区重点培育一批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和村民小组长等人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以“送法下村”“普法院坝会”等活动为支点,为村民普及法律知识,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

  “普法工作,光讲枯燥的条文效果不好,老百姓听不懂,也没兴趣。”孙章学牵头编排“普法三句半”“普法顺口溜”等,并针对婚姻、赡养和借贷等乡亲们关心的问题,精心编写法治案例,在普法活动上宣讲。这样的普法,每次都能吸引几十人甚至上百人参加,很多乡亲还踊跃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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