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在身边丨证件单证妥善保管,维护个人财产安全

栏目:教育培训  时间:202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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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杜晓旭

  证件单证妥善保管 维护个人财产安全

  新华保险认真贯彻落实监管部门要求,在不断加强服务,提升消费者体验的同时,积极开展消费者教育宣传,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宣传金融消费者法定权利,切实维护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八项权利,通过开展系列消费者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消费者金融素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3年,新华保险将聚焦保险消费、服务全流程环节的各个场景,精心编写消费风险提示案例,定期发布“以案说险在身边”消费风险提示,重点面向老年人、年轻人、新市民和特殊人群,聚焦投资者适当性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观念,提示广大消费者维护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提醒消费者提高消费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持续加强消费风险提示力度,帮助消费者远离欺诈、误导、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侵害。新华保险以实际行动构建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满意度,着力提升人民群众金融素养。欢迎广大消费者持续关注。

  案例简介

  2023年1月,消费者“叶先生”前往保险公司客服中心办理保单质押贷款业务。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对“叶先生”进行身份验证时系统提示人脸识别不稳定,工作人员按照业务流程拍照后进行联网验真,系统未能通过,工作人员发现疑点较大,于是告知“叶先生”该业务需后续确认,当天未办理该项业务,随后安排保单服务人员联系投保人了解情况。

  保单服务人员与投保人叶先生联系后得知,叶先生本人因长期在国外出差,便将自己重要的证件、银行卡、保险合同等都交给了亲弟弟保管。叶先生的弟弟近期着急用钱,便想利用自己长得和叶先生相像,手中又有叶先生的证件、银行卡、保险合同等材料,用叶先生本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办理保单质押贷款。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及时终止了此笔业务的办理流程,维护了投保人叶先生本人的财产安全权。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本案中投保人叶先生的弟弟试图以叶先生本人的名义,通过持有的叶先生的证件、银行卡、保险合同等办理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好在通过保险公司的系统识别功能和工作人员丰富经验的帮助,其并未办理成功,叶先生的财产安全未受到侵害。

  消费风险提示

  新保侠提醒广大消费者:

  1.个人重要证件、单证要收好,避免遗失或被他人利用,即使是身边的亲人需要使用,也要问清是办理什么业务。

  2.金融保险业务尽量亲自办理,不要委托不熟悉的人代办,谨防个人信息被盗,需要授权委托的情况,授权委托书要写明授权的范围。

  3.避免随意在社交软件及朋友圈上发布一些含有个人信息的照片,如护照、火车票、机票、登机牌、车票、家庭住址及工作单位等。

  4.避免随意丢弃快递单、票据,这些票据上往往有姓名、手机号、消费记录等信息,随意丢弃容易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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