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燃气安全 防范安全事故

栏目:教育培训  时间: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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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居民群众: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燃气使用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消防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使用燃气的安全意识,避免发生事故,现向全县广大居民群众发出如下提醒:

  一、管道燃气篇

  1.用气勿离人。使用燃气时,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不要远离厨房,防止火焰熄灭造成漏气或燃气失控引发事故。

  2.用完关阀门。每次使用燃气具后,要立即关闭燃气具前阀门;如长时间不用,应关闭燃气表前阀门,防止发生燃气泄漏。

  3.经常查泄漏。用户应该定期进行安全自检,可用洗洁精水涂抹在燃气表、燃气管道、阀门等各连接处检查是否漏气,如有气泡证明有漏气现象,需及时报修。

  4.定期查胶管。用户要定期检查连接燃气具的胶管是否脱落、老化、漏气、磨损,发现问题要及时联系燃气公司进行更换。

  5.管道禁挂物。不要在燃气管道上缠绕电线或悬挂物品;不要包裹燃气管道和设备,不要私拆、私装、私改、私接燃气管道和设备,如有需要,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改造等。

  6.泄漏勿开电。闻到天然气臭味,不要开启任何电器开关,立即关闭燃气表前总阀门,轻轻打开门窗通风,到室外拨打燃气公司报修电话。

  7.厨房禁用第二气源。使用天然气的厨房不要使用其他气源,一旦泄露将易引发恶性爆炸事故。

  二、瓶装燃气篇

  1.用气先检查。使用液化石油气前,应检查钢瓶角阀、调压阀、软管、灶具是否完好无泄漏。

  2.用气要通风。使用时保持厨房通风,软管要远离灶头火源,软管长度不得大于2米。

  3.睡前关角阀。为确保安全,请再出门时或睡觉前关上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

  4.泄漏先关角阀。当液化气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钢瓶角阀,打开门窗通风,严禁开关电器,及时到室外拨打燃气公司报修电话。

  5.购买合格“灶、管、阀”。用户应当去专业商场购买有品质保证的“灶、管、阀”,使用瓶装燃气安全最重要。

  6.严禁私倒残液。严禁私自导气、乱倒残液,不得倒放气瓶,以免造成燃气事故。

  7.严禁私自维修燃器具。严禁私自维修钢瓶角阀、灶具等,请有资质的维修供应商上门检修。

  三、餐饮企业安全篇

  1.按规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禁止违规用气、用火、用电。

  2.按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禁止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

  3.在使用燃气时,应在各用气操作间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以保证燃气泄漏及时发现。用气操作间应保持通常的通风和排烟。

  4.定期检查连接燃气灶具的胶管两端接头是否有卡箍固定;橡胶软管使用年限一般为18个月,发现胶管老化、龟裂应及时更新;建议选用使用寿命长的金属波纹管。

  5.橡胶软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穿过墙、楼板、顶棚、门、窗。软管应控制在1.2-2米之间且无接口,橡胶软管不能高出灶台。

  6.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和已属报废年限的燃气设施及燃气用具,灶具必须具有熄火保护装置。

  7.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用户必须使用可溯源、瓶体有企业标识、服务电话的钢瓶,并且签订用气合同。钢瓶应直立摆放,严禁倒卧、曝晒气瓶,严禁使用两种气源或燃料。

  注:如发现管道燃气、瓶装燃气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或突发事故,请及时联系相关燃气公司及燃气主管部门。

  雄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9月4日

  原标题:《重视燃气安全 防范安全事故——致广大居民群众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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