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升级改版 北京: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留作业

栏目:教育培训  时间: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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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7月12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门户和4个平台的总浏览量已超过30.3亿次,总访客量达4.3亿人。7月8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2.0正式开通上线,国家智慧教育门户进行了全新改版升级。近日,为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和指导,北京市教委编制了《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指导手册》,通过9个章节,对培训安排、培训材料、从业人员、收费与财务管理等方面规定作出规范。教育企业动态方面,读书郎登陆港交所, 威创股份、传智教育发布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更多教育行业新鲜事,详见下文。

  平台 |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升级改版 总浏览量已超过30.3亿次

  7月14日,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新闻办主任、新闻发言人续梅公布称,截至7月12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门户和4个平台的总浏览量已超过30.3亿次,总访客量达4.3亿人。其中,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现有资源3.4万条,是上线前的3.1倍。上线以来的日均浏览量达到2891万次以上,最高日浏览量达到8997万。

  7月8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2.0正式开通上线,国家智慧教育门户进行了全新改版升级。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二期上线大思政课资源465条、体育美育课程473门、劳动教育资源3500余条,服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新增国培示范、院士讲堂、名师课程等在线培训等资源6240条,提供研究生课程300门、案例8.5万个、产学研需求信息30万条,汇聚各类语言学习资源8000余条。

  此次平台升级改版主要涉及四方面:优化了页面版式;扩大了接入范围,增设了“试点省份”专区,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四川、青海等9个整省试点省份的省级智慧教育平台接入国家智慧教育门户;增加了登录功能,在升级国家数字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实现国家智慧教育门户的登录功能,正在与中小学平台、职教平台、24365就业平台等调试实现统一身份认证;优化了访问体验,在门户头部增加网站导航栏,为用户访问不同平台提供便利。

  此外,聚焦师生日常办理频繁、需求旺盛的政务事项,平台二期还增设“服务大厅”,在原有的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基础上,新增三大服务专区,考试服务专区公开高考招生政策,公示特殊类型考生名单,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功能;学历学位专区为社会公众提供国内高等教育学籍查询、学历学位证书查询、认证等服务;留学服务专区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公派留学人员派出、自费留学人员存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等服务。

  为了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优质资源的深度应用与有效供给,建立上下贯通的平台体系,4月19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工作启动。试点分为整省试点和分项试点。其中,由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四川、青海承担整省试点,河北、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广西承担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分项试点,湖南承担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分项试点,广东、陕西承担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分项试点,全国所有省份均开展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试点。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于3月28日正式开通,坚持以扩大优质资源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为主攻方向,以服务师生、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为主要目标,着力建设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为“三横”,以德育、智育、体美劳育为“三纵”,各类教育教学要素按照学段分别融入的资源架构,构建面向学生、教师、学校、社会成员的服务格局。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一期上线运行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大规模优质资源和服务应用。4月28日,增设“抗击疫情”“心理健康”“冬奥精神”三大专题。

  融合 | 三部门推动校企融合,组织千所高校支撑万家以上企业

  7月11日,教育部、工信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三部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的通知》,力争利用5年时间,有组织推动1000所以上高校支撑服务10000家以上企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共同推动校企深度融合。

  《通知》强调,加快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加强有组织科研,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推动校企合作,构建伙伴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和协同创新,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加快高校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通知》提出,利用5年时间,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共性问题,新增布局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大平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校企创新联合体,支持高校和企业探索协同创新的新机制、新模式,根据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不同需求,开展不同形式的创新合作,实现精准对接,突破一大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强化企业需求牵引和市场化导向的知识产权布局,有组织推动1000所以上高校支撑服务10000家以上企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

  《通知》指出,各地要结合区域产业发展,联合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和具体举措,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校企对接活动,加强对协同创新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有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司长雷朝滋在接受本台记者专访时表示,校企合作在过去做过不少探索,但总体针对性不强,规模、层次有待提高,效率、效益也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此次出台文件,目的就是要发挥三个职能部门各自的政策资源优势,推动高校和企业更加紧密地合作。在当前国际激烈竞争的大背景下,让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的高校和企业紧密合作,对于解决产业发展当中遇到的“卡脖子”问题、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特殊意义。

  学位 | 发改委: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

  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逐步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

  在随迁子女教育方面,《方案》明确,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人口流动实际调整人口流入流出地区教师编制定额,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逐步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

  《方案》提出,各地要科学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公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鼓励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加强普通高中建设。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供给,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设施。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园政策,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学位数量。

  《方案》强调,要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增加乡村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供给。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促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在县城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建设一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完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

  在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方面,《方案》提出以下5点措施:

  1、针对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医疗照护、家政、养老托育等用工矛盾突出的行业和网约配送、直播销售等新业态,持续大规模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等的职业技能培训。

  2、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支持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建设。

  3、探索通过社保卡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发放电子培训券。

  4、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的招生规模,探索通过技能水平测试等对农民工进行学历教育学分认定。

  5、提高职业院校课程设置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加快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

  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方案》明确,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在养老方面,《方案》提出,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村级幸福院和日间照料中心,发展乡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提高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扩大护理型床位供给;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

  通知 | 规范中小学教科书市场秩序 社会组织助推高校毕业生就业

  国家新闻出版署:切实规范中小学教科书市场秩序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中小学教科书印制发行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各相关印刷、发行单位:

  教材建设事关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事关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长治久安。为切实做好2022—2023学年中小学教科书印制发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断增强中小学教科书印制发行工作使命感

  各地区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职责,认真扎实做好中小学教科书印制发行工作。各级出版主管部门要坚持稳中求进、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预案、加强统筹协调,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把中小学教科书印制发行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与教育、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相关印刷发行企业切实解决版型交付延迟、印发工期缩短、环保停产限产、财政资金短缺等实际困难。

  二、压紧压实印刷发行企业主体责任

  各相关印刷发行企业要积极适应中小学教科书印制发行要求逐年提高、任务逐年增多等新情况,贯彻新发展理念,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推动结构优化、产能升级和业态创新,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流程管理,有序排产交付、提升配送效能,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要主动与教育部门、中小学校等单位沟通联系,完善中小学教科书服务质量绩效考核工作体系,提高印制质量和发行服务水平。要建立快速服务响应机制,积极回应学校和家长关切,对社会反映的问题立即研究推动解决。

  三、有效提升中小学教科书印制发行质量

  中小学教科书须由具有出版物印刷许可的绿色印刷企业印制。相关印刷企业在每学期开学前,要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示其印制中小学教科书的科目情况、用纸标准、印装规格等信息,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监督系统,确保教材纸张、印装等质量。中小学教科书须由具有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企业发行。相关发行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年度核验,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不得将相关发行任务向他人转让和分包。

  四、切实规范中小学教科书市场秩序

  各级出版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加强中小学教科书印制发行工作监督、检查和管理,将中小学教科书印制发行质量纳入“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网上图书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教材工作责任追究的指导意见》,明确追责情形、追责程序及处理方式。要压实图书电商平台、网络直播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责任,严格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及渠道管理,清查无证假证和跨地区发行等行为。对违反中小学教科书印制发行工作要求的单位、企业及个人,要联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并公开通报。

  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应在每学期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工作任务完成后,及时将中小学教科书印制发行情况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

  三部门: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

  关于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全国性社会组织:

  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等要求,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中的积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摆在社会组织工作更加突出位置,发挥部门合力,激发内生动力,完善社会组织吸纳就业政策,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优势,助力开发就业岗位、拓展就业空间、提供就业服务,努力实现“十四五”期间社会组织领域持续增加就业岗位的预期目标,以实际行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社会组织开发就业岗位。各地要严格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将新成立社会组织“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的法定准入条件落到实处,带动专职就业岗位增加;重点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增强城乡社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政策落地与项目实施,引导社会组织开发与承接服务相适应的就业岗位。推动社会团体规范内部治理与分支(代表)机构管理,支持和帮助分支(代表)机构聘用工作人员。推动基金会等慈善组织下沉资源,积极引入公益慈善项目和资金助力基层民生保障,带动开发相应岗位、创造新增就业。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社会服务机构拓展服务空间,加大高校毕业生聘用力度;动员用人需求量大、社会责任感强的机构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优先提供就业岗位;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线下各类招聘活动,及时组织动员本地区各类社会组织,针对性举办小规模、定制化招聘会;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金秋招聘月”、“就业促进周”等专项活动,合理安排招聘场次,推进社会组织与求职人员精准对接;探索开展“即时快招”招聘方式,提供即时发布信息、组织对接、面试洽谈等“一站式”快办服务,满足社会组织和求职人员即时对接需求。

  (二)推动社会组织提供灵活就业岗位。各地要广泛动员、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指导社会组织结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设置见习岗位条件,增强对高校毕业生吸引力;鼓励用人单位对见习人员积极留用,对未留用人员根据求职需要,加大跟踪帮扶,促进尽快实现就业。鼓励就业容量大、管理技术科研岗位比重高的社会组织申报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充分挖掘社区服务需求,开发灵活就业岗位,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在社区内就业。引导社会组织用好兼职人员并加强管理,鼓励社会组织推动跨界融合、业态创新,增加灵活就业机会。加强社会组织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归集,通过多渠道向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集中投放;推动社会组织参与零工市场就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权益维护等公益性服务。

  (三)推动社会组织稳定就业岗位。各地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优势,在规范有序开展活动基础上,积极提供专业化、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推动以事业发展支撑就业。完善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和用工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构建常态化稳岗帮扶机制;落实落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台的稳岗扩就业政策,疏通政策“卡点”、“堵点”,确保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享受相关政策红利。加大对租用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园区及物业的社会组织租金减免力度,提高补贴水平,减轻运营负担。支持提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企业年金、医疗补充保险,鼓励专职工作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健全薪酬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实施人才评价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增强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人员发展后劲,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有发展。

  (四)推动社会组织搭建就业对接平台。各地要支持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和专长,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与企业联系紧密的优势,依托线上线下载体,重点挖掘本地、本领域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岗位信息,掌握用人单位类型、用人岗位数量和专业技能要求,收集发布行业就业信息,主动提供就业对接服务;加强部门工作对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创新行业、产业、专业对接模式,依托“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集中发布岗位需求信息,推动人才供需两旺。有序组织高校大学生到社会组织开展就业对接、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提高高校毕业生到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就业的积极性。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依托“五社联动”机制,收集、发布、对接便民服务岗位信息,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支持社会组织联合会、慈善联合会等社会组织搭建业内就业信息平台,推动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就业促进会、就业基金会、公益性就业服务中心等人力资源领域社会组织发挥优势作用,为社会组织就业工作提供便利与支持;推动其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免费或低收费为社会组织提供招聘信息发布等就业服务。

  (五)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就业培训。各地要结合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特点,组织专题培训,提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能力水平;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训基地建设,拓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培养渠道。立足公益导向,鼓励行业协会商会面向会员单位开展专业培训,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向城乡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支持志愿服务组织深入高校、园区、企业、社区开展就业辅导服务。围绕市场需求,用好社会组织载体,重点加强针对高校毕业生和城镇青年、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人口、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的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类社会组织培训资源优势,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储备技能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积极开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创新校社合作模式,加强人才供需对接,鼓励社会组织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基地,通过校社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方式,推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人才培养,满足社会组织领域对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助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社会组织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纳入本地党委和政府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等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范畴;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就业职能部门要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制定具体方案,完善支持举措,细化任务拆解,层层抓好推进,增强政策举措、工作安排直达社会组织的穿透力。

  (二)加强保障激励。各地要用足用好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支持促进就业成绩突出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符合就业扶持与保障条件的,按政策予以相应支持。积极调动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参与社会组织领域就业促进工作,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对成绩突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加强社会组织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典型案例宣传,展现工作亮点,突出工作实绩,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组织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合理社会预期,确保稳中求进。

  (四)加强统计评估。各地要依托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年检、评估、毕业生接收、社保经办、信息公开等工作抓手,对社会组织促进就业情况进行细致摸排与准确统计;原则上,各省份每季度开展一次统计汇总与分析会商,并将情况联合报送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民政部年底将各地推动社会组织促进就业情况纳入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考核范围,并提供相关部门作为平安中国建设考评参考,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各地。

  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参照本通知落实相关部署、开展相应工作,发挥应有示范效应。

  考试 | 上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 北京7月17日初二“小中考”

  2022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开考

  2022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业考”)于7月11日至12日举行。全市设19个考区、206个常规考点、4500余个标准化考场,有近11万考生参加考试。全市各级部门与考区、考点密切配合,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考务组织工作落实到位,营造安心、安全、适宜的考试环境,确保考生安全、按时赴考。截至目前,语文科目考试已顺利结束,各考区、考点有序平稳。

     本次考试在对标高考防疫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优化各区专用核酸采样点布局及采样工位,严格落实考生与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筛查及核酸要求。各考区、考点提前准备,妥善做好疫情防控、防暑降温、应急预案等考务组织工作。市、区两级招考保障单位全力以赴,维持考点周边治安、交通、环境状态良好。

  北京初二“小中考”7月17日举行 7月16日须提交“一码一证明”

  2022年北京市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将于7月17日进行。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考生要在7月10日8:30至12日17:00登录相关系统填写信息,并于考前1天,即7月16日,按所在学校(报名单位)要求提交健康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北京教育考试院表示,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2022年北京市初二学考考生信息采集系统”填写本人考前及考试期间详细居住地址、紧急联系人等信息,“此信息用于初中学考期间特殊情况的紧急联络,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

  北京市2022年初中学考考生信息采集系统已开通。图/北京教育考试院   同时,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2年北京市初二学考考生疫情防控须知》,考生要按要求做好考前健康监测,考生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应遵守北京市和所在区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区流动和聚集,不到人员密集和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考前及考试期间保持学校-家庭两点一线。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考点校要求保持安全距离,接受体温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对于体温检测不合格的(体温≥37.3℃),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经考点校研判,视情况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结束,考生要按照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开考场,全程佩戴口罩,不得拥挤交谈,保持安全距离,要服从考点校工作人员引导,不得在考点校内逗留。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根据规定,考生不能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通信工具参加考试,一旦发现,不管是否开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此外,北京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考前如考生遇到突发情况(本人被确定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和居住小区被确定为封控或管控区域等),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学校(报名单位)。学校(报名单位)会及时将调整后的考试安排“一对一”通知考生。

  通报 | 北京四人无办学资质组织学科培训 安阳教师违规有偿补课

  北京平谷区四人无办学资质擅自组织学科培训,被立案处罚

  7月13日,北京市平谷区教委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了该区“双减”专班关于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查处情况的通报,点名四人无办学资质擅自组织学科培训。

  通报称,平谷区“双减”专班紧盯易发领域、易发区域、易发人群,全面排查整治无证违规培训行为,近期查处四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请广大学生和家长警醒和防范。分别为:

  刘某歌,在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迎宾街17号楼1单元802室,无办学资质擅自组织学科培训;张某琨,在北京市平谷区鼎基公寓1-1-1,无办学资质擅自组织学科培训;王某洋,在北京市平谷区承平园1号楼1单元二层,无办学资质擅自组织学科培训;徐某帅,在北京市平谷区鼎基公寓底商2号楼5单元101,无办学资质擅自组织学科培训。

  “针对以上违规组织学科培训的个人,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规进行立案处罚。”平谷区“双减”专班称,将持续推动全民监管,拓宽信息渠道,开展拉网式排查,定时梳理典型案例,实时通报曝光,对违规学科类培训“零容忍”,保持整治“地下”违规培训的高压态势。

  平谷区“双减”专班也提醒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和“双减”政策要求规范自身行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安全保障的基础上开展暑期培训活动。同时,呼吁广大学生家长如发现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行为,及时向区“双减”专班举报。

  河南安阳一名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被降低岗位等级,调离教学岗位

  近日,安阳市第一中学查处了一起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教师郑某某被降低岗位等级,调离教学岗位。

  通报称,近日接到群众举报,教师郑某某在校外开展有偿补课。经查,安阳市第一中学数学教师郑某某,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在文峰区文明大道128号院内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情况属实,本人对违规事实认可。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决定给予郑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从6级降至12级,调离教学岗位。在处分期间取消其评奖评优、职务晋升、工资晋级资格,扣发其在处分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精神文明奖、平时考核奖。

  学校表示,下一步,将全面排查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

  北京 | 学科类校外培训指导手册印发 组织开展“双减”专项督导

  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留作业 北京印发学科类校外培训指导手册

  为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和指导,市教委编制了《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指导手册》(下称《手册》),通过9个章节,对培训安排、培训材料、从业人员、收费与财务管理等方面规定作出规范。

  不得有低价营销的消费“陷阱”

  场所要求上,《手册》明确,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在登记的培训场所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活动,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组织培训。

  同时,《手册》对培训时间、班次、线上授课等提出要求。例如,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线下培训每节课不超过45分钟;线上培训每节课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线下培训班额不得超过50人。培训机构应留存培训全过程视频记录。

  此外,培训机构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中小学生等级考试、竞赛,不得留作业。不得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 (含外语)培训。

  对于招生宣传,《手册》指出,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培训机构招生宣传应在培训场所或机构网站、备案APP内进行,招生简章在发布前10日内,须向教育部门报备。培训机构不得指使教师,以个人名义在微信群发布贩卖焦虑的宣传文稿。不得有低价营销的消费“陷阱”。

  培训机构可提供材料已通过审核证明供其他区参考

  《手册》第四章为培训材料相关要求。其中明确,内容科学准确,容量、难度适宜,与国家课程相关的内容应符合相应课程标准要求,不得超标超前;并列出了12条培训材料中不得存在的情形,包括“含有暴力、恐怖、赌博、毒品、性侵害、淫秽、教唆犯罪等内容”“植入商业广告或者变相的商业广告”等。

  同时《手册》强调,培训材料采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和教育行政部门外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审核,坚持凡编必审、凡用必审。

  需要注意的是,北京市教委强调,对于已通过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在多个区域使用的同一培训材料,可由培训机构提供已通过审核的证明,供其他区审核时参考。对于某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不通过的培训材料,培训机构不得将同一培训材料或者存在同样问题的培训材料提交其他区外部审核。

  专职教学、教研人员不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0%

  在第五章,北京市教委列出了从业人员的从业资质、师德要求、从业禁止行为等。包括培训机构的教学人员应当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无任教资格,不得开课或进行招生宣传;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等。

  同时,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

  此外,对于外籍教师,《手册》规定培训机构聘任的在境内的外籍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具有外国人居留许可和外国人工作许可,从事教研教学人员应具有A类或B类外国人工作许可。

  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

  《手册》指出,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鼓励实施“先培训后收费”模式。培训机构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培训机构不得诱导学生及家长使用培训贷、分期贷款等方式缴纳培训费用。

  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应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

  《手册》还规范了提前收费时间,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按课时收费的,不得早于本门科目剩余20课时或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

  聚焦区级政府履行职责 北京组织开展“双减”专项督导

  日前,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对海淀区、丰台区、通州区、怀柔区4区政府履行“双减”职责情况专项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由市级“双减”专班、市教委相关处室等骨干力量组成督导组,紧盯“双减”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聚焦持续强化“双减”组织领导、加大“双减”执法检查、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等四方面内容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组通过听取区政府工作汇报,召开区级专班成员单位负责人座谈会、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座谈会、中小学校长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各区在完善专班工作机制、规范治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加快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清理查处无证违规培训行为、提升校内教育教学质量、落实“五育并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实际成效。

  根据安排,督导检查结束后,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综合各区自查自评情况、相关数据监测情况、实地督导检查情况,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和督导检查报告。督导检查结果将反馈各区,力促问题有效整改,推进工作走深走实。

  此次专项督导是对2021年市级“双减”专项督导问题整改情况的“回头看”,是推进落实2022年“双减”重点任务的“北京行动”,将对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进一步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各地 | 深圳出台学前教育条例 石家庄推出小学生暑假免费托管服务

  广东就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征求意见 拟实施预收费资金监管

  7月8日,广东省体育局与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全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场地设施、从业人员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5日。

  开办资金应保证机构创建需要,珠三角地区不少于20万元

  根据《征求意见稿》,该标准所称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统称“举办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以传授和提升体育技能为目的,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面向中小学在校学生、通过线下方式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体育指导、培训和训练的专门机构。

  对于开办资金,《征求意见稿》明确,举办者应具有与其培训项目和规模相匹配的资金投入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培训机构正常运行。开办资金应保证机构创建需要,粤东西北地区校外培训机构数额应不少于10万元,珠三角地区校外培训机构数额不少于20万元,以到账实有货币资金为准。

  培训机构正式设立时,开办资金、注册资本应当缴足,并出具有效证明。校外培训机构存续期间,不得抽资出逃,不得挪用办学经费。涉及联合办学的,举办者之间对办学投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机构属性上,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培训机构。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机构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机构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办学结余分配应当在年度财务结算后进行。

  《征求意见稿》还对培训场地作出了规定。培训机构应具备与培训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安全条件的、专用的固定场所(包含办公、培训和其他必备等场地)。培训场地间应保持一定的间隔,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棋牌类培训项目每班次人均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其他培训项目每班次人均场地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人均场地面积=培训场所总面积/同一时间场上学员人数,其中培训场所总面积指用于培训的场地面积,不包括配套服务场所面积)。

  线下培训机构专职教员原则上不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0%

  在人员配备与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培训机构应配备与培训规模和运营需求相适应的从业人员,线下培训机构专职教员原则上不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0%。培训机构应配备1名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1名以上专兼职安保人员,财务会计人员配备应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会计和出纳不得兼任。

  具体到培训时间,《征求意见稿》规定,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培训机构通过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APP)开展培训业务的,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应当建立覆盖个人信息收集、储存、传输、使用等环节的数据保障机制,储存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线上校外培训APP,应通过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认证或合规审计。

  另外,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单次向学员收取课程费用(含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费)的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学时。

  《征求意见稿》要求进行预收费资金监管。培训机构应在机构所在地的地市辖区范围内自主选择一家具备第三方资金托管要求的银行,签订专用监管账户管理协议,以机构名义单独开立唯一预收费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放学员预付费。校外培训预收费须全部进入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以现金等形式收取的,应全部归集至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该账户需与机构自有资金银行结算账户严格区分,不得对该账户内的预收费用进行融资担保。

  深圳出台学前教育条例:幼儿园不得作为企业资产上市

  据“深圳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已于近日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强调学前教育“公益”属性,明确公办幼儿园不得转制为民办幼儿园,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不得利用财政性经费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同时,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条例》指出,其所称学前教育,是指由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三周岁至就读小学前的学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在“三胎”大背景下,幼儿托育需求旺盛,《条例》也将针对2-3岁的幼儿托育纳入考量。《条例》提出,以开设托班形式招收两周岁至三周岁的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参照适用本条例;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工业园区、社区等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开设托班。

  据“深圳发布”援引深圳市教育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深圳3-6岁幼儿园学位仍不足,暂时不允许提供2-3岁幼儿的托班,随着学前教育学位的加大供给以及人口结构的自然调整,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

  强调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

  据了解,土地资源紧张一直困扰深圳学前教育发展。为此,《条例》明确将学前教育纳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幼儿园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

  对于未规划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或者规划不足的已建成居住区,以及没有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的其他居住区,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幼儿园及其托班学位需求,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或者采取置换、购置、租赁等方式解决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的用房。

  在满足片区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社会力量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形式获得非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教育用地,举办非普惠性幼儿园。

  《条例》强调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明确公办幼儿园不得转制为民办幼儿园,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性质和用途,不得利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国有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同时严控幼儿园的“资本逐利”行为,《条例》提出,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在教学上,《条例》贯彻“双减”政策,要求幼儿园不得采取小学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布置小学教育内容的作业或者组织与小学教育内容有关的考试、测验,不得举办以超前教育和定向强化训练为目的的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等。

  此外,《条例》规定,学前教育机构不得组织学前儿童参与商业性活动、竞赛类活动和其他违背学前儿童年龄特点、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学前儿童在幼儿园的室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两小时,遇有不适宜室外活动的天气时可以调整。

  参照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

  在师资保障上,《条例》明确,将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纳入总量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参照同等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条例》规定,幼儿园园长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幼儿园教师或者幼儿园管理工作经历,持有教师资格证,经教育部门组织的园长岗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保育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教育部门应当制定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培训规划,建立培训支持服务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市属高等院校应当根据本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完善学前教育专业课程体系、优化培养模式,为本市培养素质优良的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幼儿园应当组织、支持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保教业务水平。

  《条例》还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行为进行约束,明确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7大从业禁止行为,包括不得歧视、恐吓、虐待、性侵害、性骚扰、体罚、变相体罚学前儿童;向学前儿童及其家长组织征订教科书和教辅材料,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以及利用教职工身份进行牟利等。

  石家庄推出小学生暑假免费托管服务

  从石家庄市教育局了解到,为减轻家长负担,切实破解小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石家庄市教育局决定自今年起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和高新区开展小学生暑假免费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引导和帮助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暑假。

  托管服务对象是五区居住的市民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中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2022学年小学一至六年级在籍小学生。托管学校可接收学校周围的小学生报名,学生家长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距离较近的托管学校。

  家长可通过微信搜索“随石管”公众号进行报名(受访单位供图)家长可通过微信搜索“随石管”公众号进行报名。

  石家庄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五区25所学校提供约1万个学位开展两期托管服务,每期三周,不含双休日。第一期7月11日至7月29日,第二期8月1日至8月19日,学生家长根据需求微信搜索“随石管”公众号进行报名,选择参加任意一期或两期。

  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合理提供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乐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增强实践。

  据石家庄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小学生暑假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原则,采取市、区两级财政补贴方式筹措暑假托管服务经费,小学生免费参与托管。同时,坚持师生自愿原则,小学生暑假托管服务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由家长学生自愿报名参加,不强制要求。

  财报 | 威创股份、传智教育和美吉姆等发布2022半年度业绩预告

  威创股份2022年上半年预盈2400万元-3000万元,同比增长超170%

  日前威创股份发布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0万元-3000万元,同比增长170.15%-237.69%。

  此外,公告显示,扣非净利润1600万元-22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97.95万元,同比转盈。

  威创股份表示,业绩增长原因主要是内部管理加强,费用支出减少,利息收入增加。

  传智教育预计上半年净利润7000万元—9000万元,同比增长超167%

  传智教育7月11日发布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传智教育净利润7000万元-9000万元,上年同期净利润2612.72万元,同比增长167.92%-244.47%。

  此外,2022年上半年传智教育扣非净利润5000万元-7000万元,上年同期1211万元,同比增长超281%。

  传智教育表示,净利润同比增长的原因在于教研端课程改革和推广力度加大,最终导致就业班咨询报名人数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7月12日开盘后,传智教育一字板涨停,涨幅10%,报14.63元。

  美吉姆预计上半年亏损2500万元-3500万元,同比盈转亏

  7月14日晚间美吉姆发布业绩预告,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500万元-3500万元,同比盈转亏。

  对于业绩变动原因,公告显示,2022年上半年国内部分地区出现疫情反复,处于相应地区的美吉姆早教门店阶段性暂停线下授课,公司早教业务相关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下降。受此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减少。

  此外,美吉姆同日公告称,收到公司董事关静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关静东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中公教育发布上半年业绩预告,Q2经营性现金流环比改善

  中公教育7月14日发布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7.2亿元至9.2亿元。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考试延期和疫情防控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上半年,公司在各地数百个分支机构先后出现阶段性停课,同时面临多省考试延期至下半年,招生和授课均受到较大冲击,主营业务承压。

  面对诸多不利影响,公司进行了成本优化和产品结构调整,力保收入严控支出,2022年二季度相较一季度实现环比改善,保持了经营性现金流情况继续好转。与此同时,面临下半年人才招录持续恢复,国家稳就业相关政策逐步落地,公司基于品类、研发、渠道、运营的核心优势将进一步得以巩固和显现。

  中公教育进一步表示,将紧抓下半年人才招录市场的持续修复机遇,继续通过结构性产品调整、内部优化降本增效、围绕职业教育加速业务布局等措施,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并及时研判和应对市场风险调整经营策略,力争让年度经营提振计划的效果在下半年得到更充分显现,重回发展轨道。

  机构 | 读书郎登陆港交所 华夏博雅完成收购发力职业教育业务

  7月12日,读书郎登陆港交所,发行价为7.6港元,开盘后破发。截至昨日收盘,读书郎报7.2港元,跌5.26%。今日开盘后读书郎股价下跌后回升,截至发稿,报7.2港元,总市值为25.34亿港元。

  今年五月,读书郎第三次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冲刺IPO。招股书显示,读书郎创立于1999年5月份,是一家智能学习设备服务供应商,以学生个人平板为主打产品。

  2021年,读书郎营收同比增加10.8%至8.13亿元,其中学生个人平板创收7.05亿元,而净利润同比下滑10.7%至8210万元,处于增收不增利的状态。

  华夏博雅以700万股普通股收购东方智业,发力职业教育业务

  华夏博雅7月14日宣布,已经完成对北京东方智业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方智业”)的收购。公告显示,东方智业原属北京云班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服务提供商。

  据此前公告,华夏博雅以700万股普通股对价收购东方智业100%的股权。

  华夏博雅表示,此次收购将使公司开发具有可信赖教师资源的课程体系,将服务扩展到实习推荐等,最终使公司在职业教育行业进入下一个增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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